男男配偶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孩,就必须要通过试管,还要找到志愿代孕的女性。
英国虽然不像美国,允许商业代孕,但却是第一个让代孕合法化的国家。
只要不涉及“购买”行为,以自愿为前提的代孕是合法的。
安淑仪的那个四级胚胎,想要健康着床是没有可能的。
和安淑仪的情况相反,那对同性伴侣,因为有很多志愿者的卵子可供选择,精挑细选,筛选出来自己最有活性的精子和各个条件都最好的捐赠者的卵子。
他们准备移植回代孕妈妈子宫的受精卵,都是由最理想的一级胚胎,培育成的等级最高的囊胚。
那一对伴侣,希望自己的小孩生出来之后,是亲兄妹,就选择了同一个捐赠者的卵子和各自的精子,培育成胚胎。
这样一来,他们找代孕妈妈生下的双胞胎,因为有同一个母亲,不论是从基因还是从法律上来说都是亲兄妹。
看到安淑仪那悲痛欲绝的样子,这对同样渴望有自己小孩的伴侣,就表示可以让她的那个胚胎也一起移植回去。
反正代孕一次可以移植的胚胎上限是三个。
这件事情有点荒唐,如果安淑仪认真想一想,可能就拒绝了。
安淑仪的心结是那个胚胎从来没有享受过人世间的温暖就要被遗弃,在那个特殊的时间点,安淑怡都没怎么想,就无限感恩地接受了这一个提议。
三周之后的第一次B超,那对伴侣还给买海洋和安淑仪发来了第一次B超检查报告,确实只有两个有心跳的。
安淑仪的那个四级的冻胚,能够正常发育的几率,小于千万分之一,纯属移植着求心理安慰的。
过了这件事情也就算结了。
英国是试管婴儿的诞生地,又有很完善的代孕制度,但国内却几乎没有人去英国做代孕的。
说到底,并不是因为英国不允许商业待遇,不给钱就没太多志愿者愿意帮忙生。
如果是钱的问题,有心要给帮忙代孕的志愿者一笔钱,怎么都是很容易的。
送房子,送车子,送游艇,送啥不是送?
没必要局限于代孕本身是不是有报酬的。
造成这种结果更主要的原因,是英国代孕是采用收养模式的。
英国代孕法规定,谁分娩,谁就是孩子法律上的母亲,而且是唯一的。
也就是说,基因学意义上的父母,和自己的小孩是不存在被法律认可的亲子关系的。
这个小孩生下来就和基因学意义上的父母没有关系。
这和去美国花一百万代孕,小孩子一生下来没几天,就能跟着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回国的模式,有很大的差别。
在英国的法律框架下,代孕生出来的小孩,归代孕母亲所有。
生物学的父母,想要回自己找人代孕的小孩的抚养权,只有通过收养这一个途径。
一对中国夫妇,想要收养一个英国小孩,手续纷繁芜杂不说,变数还特别的多。
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情。
没几个自己不能生育小孩,都走到了代孕这一步的人,愿意冒代孕的小孩,可能最终还不属于自己的风险。
这才是有生育障碍的人,几乎不选择去英国寻求合法代孕的真正原因。
谁曾想,十个月之后,那个帮同性伴侣代孕的志愿者,生下的双胞胎居然是两个不同的人种。
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和黄皮肤黑头发的黄种人。
那对同性伴侣都是欧洲人,给他们提供卵子的志愿者也是白色人种,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小孩,不可能拥有一副亚洲面孔。
这个亚洲男婴,通过亲子鉴定被确认为是买海洋和安淑仪的儿子。
连医生都对这样的结果感到震惊,开始重新评估四级胚胎存在的意义。
买乐高就这么一声招呼都不打地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了存活率小于千万分之一,却健健康康诞生的生命奇迹。
买乐高=买快乐+买高兴。
从名字开始,就被寄予了对那两个没能在优胜劣汰的环节里面战胜买买买的“哥哥和弟弟”的美好希望。
在所有的收养手续完成之前,买乐高只能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英国人,还有一个英国的妈妈。
这就是买乐高带有传奇色彩的身世。
从法律上来说,买乐高是买家正在办收养手续的英国小孩,从基因上来说,买买买和买乐高是同父同母的姐弟。
出生时做的亲子鉴定,是现阶段,唯一能够证明买乐高身份的文件。
第四十六章 买大哥和买小妹
买乐高的出现,对于买买买家里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一个意外。
买买买不了解什么叫四级胚胎,也不相信买乐高是买海洋和安淑仪说的,存活率小于千万分之一的生命奇迹。
在她看来,买海洋和安淑仪到了自己没办法再生小孩的年纪,都不放弃想要一个儿子的“终极梦想”。
歇斯底里到就算是代孕,也要给她弄个弟弟出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生来就有极强占有欲的买老大看来,爸爸妈妈如果真的爱她,就必须只爱她一个人,也只能是她一个人的爸爸妈妈。
如果爸爸妈妈的爱,都“贬值”到需要和别的小孩分享,那她宁愿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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