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姑发家史_当米虫的日子【完结】(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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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太爷一皱眉,怎么还有?停了下来道,“尔又有何冤?”。

  王氏和杨才本能觉得不好,“你想干什么?我是你娘”。

  杨晨哭道,“太爷,小人要状告小人的后母。小人自幼生母早逝,后母过门以后虐待毒打于我,气死我爹,贩卖我妹妹,还卖了我女儿,以致于我的女儿被王有为虐待毒打致死。我上门理论,他们还打残我一条腿。

  我还要告王有为我的女儿被他们强行拖去王家。被他们天天毒打虐待。生完孩子也没有坐月子。

  以至于后来筋疲力尽,身体透支严重坠落断魂崖,尸骨无存。我要告他们间接致人死亡。”

  王氏听后大骂道,“混账,我是你母亲,你这不肖问你之徒,竟敢告我,老爷冤枉啊!这天底下哪有儿告母啊”

  王有为也道,“说什么大话,杨柳不就在旁边儿吗?我什么时候打死你女儿啊?”。

  县太爷惊堂木一拍,喝道,“怎么地又来啦?老爷说的话不管用?一个一个说。”

  王有为和王氏被打怕了,不敢再开口。太爷道,“你要状告你的母亲?”

  杨晨便道,“太爷,她不是我生母,她是我后娘呀。以前只以为她是我母亲,虐待我,毒打我,甚至卖了我的女儿,抢了我的房子,我都只能乖乖忍受。是我这干女儿告诉我本朝律法,后母毒害嫡长子是犯罪的。小人这冤屈才能诉啊”。

  县太爷问王氏,“王氏,杨城所言可是真的。”

  王氏理直气壮,“他是我的儿子,自然该供养于我。这难道有什么错吗?以前的县太爷也是这么判的。”

  县太爷道,“本官问你,他说你气死了他爹,卖了他妹子。抢了他的房子又卖了她的女儿是不是真的?”。

  王氏直觉不能说是。杨柳看她犹豫,立刻说道,“太爷,这件事情不是秘密,整个杨家沟村,河对岸的李家沟村没有谁不知道,一问便知。

  我干爹八岁那年王氏才过的门。试问,一个十六岁的少妇怎么能生出八岁大的儿子?

  本朝律法,后母虐待嫡长子判刑一年。王氏不光虐待嫡长子,还抢夺了他的财产,卖了嫡长孙女,按照我朝律法,起码要判刑五年。”

  王氏一听要判刑五年马上道,“后母也是母,前面的太爷不是这样判的。杨城他就该供养于我。”

  杨柳笑道,“我干爹的确该供养于你,但前提是你养大他不曾虐待毒打他。也不曾卖了他的女儿。”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问道,“这么说她所说是真的了?王氏?”

  这时杨家沟村和李家沟村的人通通附和,嗯,确有其事。

  王氏知道自己这事儿抵赖不过。整个村子没有谁不知道。若按照刚才的程序,她抵赖是没有用的,便低下头去不再开口。

  县太爷又问王有为,“你呢?虐待杨柳,间接致其死亡也是真的喽?”

  王有为梗着脖子说道,“县太爷,她就是杨柳,她又没死,我怎么可能害死她?”

  杨柳看着王有为说道,“我再重复一次,我叫苏柳儿。杨柳是我干爹的亲女儿,我只是我干爹的干女儿。”

  王有为看杨柳的目光要吃人。

  这时,县太爷又是一声惊堂木,“本官问你这事是不是真的,你给本官说什么胡话?

  有官籍又有人证,岂容你说人家是杨柳人家就是杨柳了?你怎么不说你是玉皇大帝?”。

  王有为道,“她是我家买来生儿子的。既然是我家的奴才,自然是任我打任我罚,她自己受不了跳崖自尽,关我什么事儿?”。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县太爷叹气道,“你既然说她是你家买来的媳妇,那将契书拿来。”

  王有为傻了,“契书?”,杨柳的确是三十两银子卖给他们家的,但却没有契书。

  拜托,买个媳妇儿谁会签契书?往衙门跑一趟,十几两银子又没了。

  “回太爷,契书没有,但她的确是我家买来的。”

  县太爷又一拍惊堂木,“混帐,老爷我手拍惊堂木手都拍红了,你能不能别给老爷我找事,没有契书你说什么她是你家买的?既然并非奴籍,那么你虐待人,以致死亡就是成立的。”

  县太爷当堂宣布,“王氏身为后母,虐待毒打长子,贩卖嫡长孙女罪名成立。

  又伙同他人强闯民宅,强抢民女,数罪并罚,罚银十两,判刑六年。

  因其年迈,有子杨财,所谓母债子偿,本官宣判杨财替母服刑,蹲大牢去吧。

  王有为王氏母子,虐待杨柳致其死亡,又伙同他人。强闯民宅,强抢民女数罪并罚,罚银十两,两人各判刑三年。

  又因王氏年迈,有子王有为,判王有为替母服刑,数罪同罚,共判刑六年。

  其余王家村人,作伪证蒙骗上官,每人判除二十板子罚银五两,滚出去吧。

  一时间,王家岭村儿作伪证的人都磕头求饶。要房五两银子啊,要了老命喽。宁可被多打几板子。

  杨才大喊大叫,不是自己,是他娘虐待的,不是他,他没有。

  又看向杨城,“大哥,大哥,我们是亲兄弟,你让杨柳跟太爷说说,别让我坐牢啊,大哥,大哥,看在爹的份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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