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房间就定了下来,先付了十天的房钱。也不知道要住多久,要是之后还要住,续钱就是了。顺便还给了两个帮忙搬行李的小厮打赏,因为出手阔绰,过来送热水的时候十分积极。
在船上的时候最难的就是洗澡!除了补给靠岸的时候去码头澡堂洗澡,船上基本上只能做到擦身。今天总算能不限热水地泡个澡了!只有这个时候才更能发现泡澡真是一件舒服的不行的事情!
沐浴之后,大概是因为天气渐热,散开的长发梳通之后揩干,很快就半干。许文华也懒得出门去吃好酒好菜了,这个时候十分疲惫,又被热水澡泡的有些昏昏欲睡起来,便直接让小厮去大堂点一些饭菜送过来。
等菜的时候头发也基本上干爽。
颇为潦草地吃完这顿在他心里平价为不及格的饭菜,许文华蒙头就睡!大概是因为太过疲惫的关系,许文华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熟睡很快。和之前在天津过夜时完全不一样,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想法。
只不过这种空白是一时的,第二日日头升的老高,阳光穿过花窗洒进室内的时候,许文华才自然而然地醒来。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夏了,厢房的床用的是轻薄的纱帐,可没有遮挡阳光的作用!
醒来之后的几秒钟,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反而十分懵逼:我是谁?我在哪儿?
缓过这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哦,他已经到达京城了。
‘到达京城’就像是一个开关,糊成一桶粥的脑子忽然清明起来。而第一个被他想到的就是一个并不那么容易被想到的事...这个时候,他应该离她很近了吧?
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紫云天’就在帽子胡同胡同底的后面。按理来说,如果住在‘紫云天’的二楼,开后窗往下看,就能将帽子胡同收在眼底!
而这个事实让许文华的感觉立刻微妙起来,虽然还没有见面,但感情上已经不同。就好像原先连翘住在苏州的时候一样,许文华住在家里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去见连翘,因为他们住的是那样近,随时随地都可以见面。
洗漱之后许文华没有再吃客栈供应的早饭(也有可能是早中饭?),而是收拾了一番,出门觅食去了。
昨天过来的时候他就有注意了,大概是附近有很多国子监的学生,周遭卖吃食的店特别多。虽然特别高级的酒楼似乎没见到,但‘好吃’‘满意’对于许文华来说,本来就不是由价格来决定的。
有的时候只是路边简简单单的一碗粥,也比酒楼的高档珍品让他觉得满意。
许文华是公认的玩咖,单只说‘吃’这一样的话,也是行家里手了。只不过他和一般人只认那些珍贵的食材,以及各种‘奇技淫巧’一样的料理膳食的方式不一样,他更看重食物的本味。
虽然其他人也说自己追求的是食物本味,但是真正做到许文华这样,完全不受其他影响的,也是少之又少呢!
而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抱有一个很隐秘的念头——和某个姑娘不期而遇,就如同他笔下那些缠缠绵绵的故事一样。
本质上而言,许文华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
第466章
路上偶遇当然是美好的想象了,虽然许文华现在住在帽子胡同周边,但周边人来人往的,想要偶遇也是讲究机会的。遇到了就是遇到了,遇不到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享用了一番与家乡完全不一样的早饭,许文华并没有着急登门去找连翘——近乡情怯...近乡情怯啊!越是靠近,越是会突然收回脚步。
许文华无聊的在街上晃荡,至今他对于自己一定抵达京城依旧没什么实感!这不比后世,一天之内往来于祖国的大江南北也不显得奇怪。交通的发展使得国家‘变小’了。在古代,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是很远的距离,很多人甚至一辈子没有跨过这个距离。
但在现代,这个距离随随便便就能跨过,求学、探亲、访友,甚至只是为了娱乐、购物、休闲,都会驱车去到家乡之外的地方。这样一来,就显得世界变小了。人们对于自己所处地方的变化也就更容易调整过来。
但是在这个时代,从船上下来,已然身处与家乡相隔千万里的京城,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更何况这种微妙里还掺杂了别的东西——如果他想,他可以立刻见到连翘!这是以前随便可以做到的事情,但是在连翘上京之后就不是了。
现在突然之间恢复,最初的欢喜后反而是无所适从(虽然他就是因为想要见一见她,才来京城的)。
许文华站在街面上踌躇了一会儿,最终将烦恼暂且丢到脑后,决定至少今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是看到对面有家书铺,于是慢慢踱步了过去。
这个时候书铺生意正是好的时候,刚刚吃完早饭,出门闲逛的人很多。除开家里订阅报纸的,这个时候都会将自己常看的、感兴趣的报纸买回家!
当然了,这个人多是分区域的,报纸那边人当然多!其他的地方就宽敞多了,零零散散几个人而已。许文华没有在报纸区域前面停留,直接去到了里头卖书的地方。
和后世的书店一样,此时的书铺也会给各类书籍分区域。一眼扫过去,小猫三两只的客人里,除了在挑程文的,就是在挑小说的。程文这个东西,相当于后世的教辅资料。后世大家看书越来越偏向使用电子的,纸张类书籍都是个别有这方面坚持的人在看了。这个时候卖的最好的实体书也就是教辅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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