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车简便来到了山脚下,方准备往山上去呢,便见有个总角童子,头顶斗笠身披蓑衣,立在山脚下砍柴。一见着重华一行人过来,放下手中的斧子,伸手拦住。
“女郎且慢,此山乃是扶山居士问道之所。我家居士不欲沾惹了红尘事端,还请女郎自行回罢。”小小的男童,不过八/九岁的模样,口齿伶俐进退得度。见着重华身后一帮身强力壮的部曲,丝毫不显慌乱,真不愧是被深山灵气所养成。
重华一笑,毫不吝啬地对着小童行了一礼。“小师傅莫怪,我只是仰慕扶山居士的才学,想要同他探讨学问罢了。”
重华本以为小童会再刁难两句,少不得温言软语再说上几回。哪晓得这小童想了想,竟是点点头。“女郎若是想拜访也无妨,只不过须得答应我三个条件。”
这小童年纪虽小,说起话来却头头是道,看得重华不禁想笑。伸出手去与他击掌。“好,君子一言,你什么条件我都答允了便是。”
小童提出的条件也并不难,直说扶山居士生来喜好安静,不喜人多。重华要是想要上山,后头这些部曲不得上去,最多叫她带着雉奴一块儿前往。而是上山之路不可用马车,不可用轿夫,只得靠着自个儿行走。三,若是重华半道而废想要下山,那下一次便再也不要想上山去了。
重华想想并无难处,便留下身后的部曲,带着雉奴一块儿上山去了。可当重华跟着小童一块儿上山的时候,这才明白,为何这小童方才答应得这般痛快了。
天耶,这看也看不到尽头的山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算有个完呢!“小师傅,这还有多久,才能到呢?”
“不过才行了三分之一罢了。”听得这话儿,重华软绵绵莲藕似的腿儿,忍不住颤抖,要不是雉奴给掺着,怕是当下便要摔到地上出了丑。
小童身上还背着方才山下砍来的柴火,走了半天的道儿,丝毫不显疲累。见着重华小脸儿都已经被吓白了,出言便劝她下山去。“前途漫漫,女郎若是累了,大可在此停下,不必勉强。”
“是啊公主,要不咱回去吧。”跟着重华一块儿享福的雉奴公公,也多少年没这么累过了。想到自个儿累得跟条狗似的,才爬了一半都没有,雉奴公公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重华一想到这一回头,不但再也上不来,还得撑着面条似的双腿再走一遍山路,那是怎么也不肯了。咬牙呀,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子,“小师傅前面带路好了,不见到扶山居士,我是不会回去的!”
小师傅看着咬牙切齿的重华,不置可否,耸一耸肩膀,“随你吧,等会儿莫要走丢了。”说罢,小师傅自个儿往前头去了。
一个时辰后,重华终于到了扶山居士的见山庐。先不说那两条灌了铅恍若不是自个儿的双腿,就连一身精心的打扮,都狼狈得不能见人了。重华在山下还想着青天白日的,这小童做什么又戴斗笠又穿蓑衣的。等入了深山,才发现山里头雾气极浓,沾了身的雾气,就如同去雨里淋了一场回来一般。
重华喘着粗气儿,拉拉雉奴公公的袖子,“给我收拾收拾,早知道这般狼狈,我今儿个便不精心打扮出门了。”雉奴应下,忙不迭给重华收拾起来。见着这位小祖宗难得狼狈的样子,暗暗心想,幸好等会儿她要见的,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了,不然就冲着重华那爱美的性子,还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可雉奴公公方这般想,却忽的发现从见山庐里边儿,竟然走出了年轻的小郎君。
“卫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重华:我的美貌完蛋惹!!!
第12章 无心插成柳
卫嘉文一出门,看见的便是小脸儿浑似桃花的重华。湿答答发丝儿贴在脸颊上,红艳艳唇儿恍受百般□□。“公…重华。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二郎?”重华一看卫嘉文衣衫工整/风度翩翩,再看看自己一身儿狼狈,真真儿是想要掩面离去的心都有了。可小郎君在前,逃避向来都不是重华的做法儿。咬着唇儿,盈盈地望着卫二郎。“我上山来寻访扶山居士,谁料我与二郎的缘分竟这般巧妙,深山之中都能相遇。”
“既然二位认识,那小童便告辞了。除了居士书斋不可坐,二位客人随意。”小童一整天除了劈柴,还有许多事儿要做。见着他们二人熟识,便不杵在那儿,自顾自离去了。
雉奴公公看着二人眉目传情,晓得这个时候,他最应当做的,便是满足了小祖宗的心思,莫要留在这儿当个碍眼的。当下便对着重重行礼,“公主,您衣裳都湿了,奴婢去附近看看有无干柴,好捡回来给你熏衣裳。”说罢,自以为聪明的雉奴,便对着重华挤眉弄眼,一溜烟儿都跑了。
这该死的狗奴才,平日里最是懒得动弹,今儿个倒是跑得比兔子还快。重华晓得他是在献殷勤,想要给她和卫二郎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可…可他怎么不看看她现在的样子,这般样子,她怎么好意思哦!
卫二郎看着眼前的女郎,没了平日里的肆意张狂,含羞带怯的,终于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小女郎了。卫二郎是个正人君子,自然是不愿意让重华继续尴尬着。
指了指草庐后边儿,“后头有净手的地方在,要不要去后边儿坐坐。”卫郎体贴,重华岂有不受用之理。对着卫郎轻轻一笑,速速便走到里边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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