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熙,一起吃饭吧,我好多年没回来了。”应湘却看着她的眼睛,十分真诚地邀请。
明熙只好点着头笑,“那就让我先生订饭店。到时候我带果果玩,你们聊。”
费忆南手上正在转一个医院边上随处可见的哄孩子的小玩具,逗着地上努力垫着脚的果果,另一只手牢牢的牵着明熙,闻声,淡淡抬了眸,“你会带小孩?”
“锻炼嘛,何况果果那么可爱。”明熙假笑着口是心非,看着这个恶魔般的小可爱,应湘缴个费,她就跑出来,自己可真的有点吃不消。
要知道,明熙心理年龄只不过才十八岁,十八岁正是最嫌弃小孩子的年纪,哪会存在什么儿女心。
费忆南根本不戳穿她,一路上看着她绞尽心思与果果周旋,时不时还被败下阵来,明明胜负心极强,却忍着乐呵呵地对小朋友竖了一个大拇指,“果果真厉害呀。”
果果就一挑小眉毛,不屑地说,“我都上一年级了,会背乘法表有什么奇怪。”
天呐,一年级学乘法表的吗?
明熙整个人震惊了,“你刚刚在外面,不是说不记得妈妈号码的吗?”
“我只是想吃你的糖葫芦……”
“天呐,这个小孩!”明熙一腔爱心错付,别提多伤心了,靠在椅背上,手抚着胸口,表情大痛。
“果果,跟阿姨道歉,不可以撒谎。”前排的应湘回过头来对果果说了一声。
那小丫头于是像模像样对明熙说了声对不起。
明熙懒得理她,送了一个精疲力尽地小鬼脸给她。
费忆南看着她这样,从上车后一直在牵着的手,慢慢紧了紧,唇畔始终噙着笑。
后视镜里,有一双快速润满雾气的眼睛,怔怔转向了窗外,没见面的时候,应湘一直在想,这三年他过得怎么样,还在守着那个植物人太太吗,偶尔下班到啡色与从前的朋友喝两杯?或者是发明了新的独处方式,一个人登一座山,一个人走条荒无人烟的线路,或是一个人去野外游泳?
他不在乎死亡,因为只有在危险的方式里才能贴近他爱的那个人的空间。
恭喜你,她醒了。
应湘喉头哽了哽,唇角却还勾着。
车窗外头,柳絮纷飞,像人的心思,说不清,道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 应湘应该是我笔下最痴情的女二,不作,人美,心慈悲,可惜爱错人误了终身,费先生的好,明熙现在才窥得万分之一不到。
第13章 饭局
中午吃饭的地方在宁城大名鼎鼎的镜湖边上,因为挨着山,山水相依,中间隔着一条两旁栽满香樟树的干净观光大道。
明熙一眼就爱上这个地方,跟随在费忆南身旁,走进了一间门口坐着许多游人的白院子,迎面就是参天的绿荫大树,一颗又一颗,粗壮的明熙一人抱不过来。
往里走,走过弯弯曲曲的长着青苔的山石道,站在山石上,回首望能望见院子外头,观光大道上纷繁的游人和水天一线的白亮镜湖。
“这里是你朋友开的吗?”明熙早有心理准备,应湘时隔三年回来,他们聚餐,肯定不止费忆南一个老朋友作陪。
果然,他点头嗯了一声。
三个大人,一个不正经小孩一齐往上走,还没到长廊那儿,明熙抬头恰好望见一个正解着围裙的高壮男人笑容满面地叉腰等在上面,性情之豪放,从他神态姿势便一清二楚了。
那三人先简单寒暄,明熙和果果站在旁边多余。
“叫黑叔叔。”应湘神情愉悦,没过一会儿让果果叫那个男人叔叔。
这可为难果果了,“百家姓没有姓黑的呀。”
明熙对这小姑娘深表同情的时候,也再一次确定应湘养的这女儿胆大不怯场,话多且句句在理。
“百家姓没有黑姓,但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其中的回族就有黑姓,不过念得是he,第四声,因为妈妈和朋友们都觉得这个叔叔皮肤很黑,所以就念第一声。”
应湘可真有耐心,明熙在旁边听的不住点点头,不一会儿,黑大哥和果果过招完毕,轮到她自己了,她就始终把浓淡适宜的笑挂在嘴边,表现可比果果大方端庄多了,“黑老哥,你好。”
突然电闪雷鸣想到这两天她追的剧,原著中大名鼎鼎斩魂使,到了剧中人送称呼黑老哥,底下弹幕一听男主这样喊,全都出戏狂喊求求你别黑老哥了……
“哈哈哈。”明熙就笑场了,枉顾他人在场,笑地胸脯都在颤。
果果递了个白眼给她。
明熙朝小东西摇手,觉得这娃儿没有纯真,不像小孩子,费忆南轻轻搂过她笑地打颤地纤腰,夫妻俩一起寒暄了片刻,才算救了场。
“弟妹,你可真活泼。怎么也想不到,当时躺在那一动不动的你,是这般性情,那我早知道,咱俩肯定早就是朋友了。”
一伙人在楼上包厢里坐定,黑老哥说的这话里信息量有点大。
明熙望了望旁边沉默不语的费忆南,再转过来盯着颜笑嘻嘻的黑洞,她又失礼了,笑地眼泪都飚出来,“哥,你姓黑就算了,怎么还叫黑栋呢?”
“这得问我爷爷去。三十来年了,我也一直挺疑惑的,可惜他老人家走的太早了。”
“好吧黑大哥,”明熙忍了忍笑,和他聊起来,“听你刚才的意思,我住院前,你没见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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