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到美国留学,再回来时他们仍在a大聚会,应湘从没有感觉他离开过自己,直到有天,他穿着一丝不苟的正装,无名指戴着戒指,从登记处出来时,她恨上帝给了自己一双眼睛……
“她身体还好吗?”这种无意义的太过于寒暄的问题,应湘不想问的,但是身为朋友,如果不关心与他切身悲喜相关的人,这朋友做的不是太假了吗?
“能醒,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费忆南情绪很淡,仿佛当年那个为明熙暴瘦三十斤骨瘦如柴的人不是他。
“听说失忆了?”应湘勉强维持着笑容,“今天,我看她,好像对你真的没有任何印象。”
“在我眼里,她是完整的。”费忆南停好车,侧眸看她,“到了。”
应湘下了车。
中介早已在旁边等候,双方见了面,简单的了解过后,应湘跟着中介上楼,她表示不需要费忆南出面,于是他等在楼下。
这套房子地段好,房型优越,中介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卖出好价格。
应湘点点头,这一瞬间,她其实听不清外人在说什么,说她矫情也罢,说她傻也罢,她认了,可能别说三年,就是三十年,再见到自己整个青春爱过的男人,依然会魂不守舍。
会希望车子永远开下去,到不达目的地。
也希望她下楼时脚步如蝼蚁般缓慢,那样,隔着重重油桐花瓣,会看到一个高挑英气的背影,永远的在等候她一个人。
怎么办,人生没有他如何才能完好的过下去?
费忆南沉沉地将剩下半只烟蒂按进垃圾桶,身后,有个女人沉重地呼吸声提醒他,两人不过分开半支烟的功夫。
“这么快?”费忆南若无其事转过身,长臂一只按着烟头在垃圾桶上的碎石子里,一只垂在身侧,面料挺括的西裤版型完美,将大腿肌肉崩地结实而恰到好处。
应湘的目光随着他最后一个唇部上扬的动作,而停止了在他身上的搜寻,最后对上他的眼睛,同样若无其事笑了笑,“对,就是很快。走吧,我想提前去车站。”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只怕自己会心动太多次——划重点,失忆前的明熙可是很狂野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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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潮
明熙在山上玩得尽兴,这种天气就该踏青。
镜湖边上的这座山不高,但妙就妙在几百年前这山就是皇家后花园,明□□皇帝曾来山里的寺庙,在庙前的曲折山路上下了高头大马,自己一步一步走了上去,因此现在被修整的满是山间碎石铺着的山路,被称为一条街——下马街。
下马街绿树成荫,来往游人闲适,明熙牵着果果的手,在快到终点的时候,抱腹蹲在了地上。
“怎么了呀婶婶?”果果奶声奶气,虽然上一年级,但人家不折不扣是个才虚六岁的孩子,见到明熙出问题,本着友好相处的原则,像模像样地关心了她一句。
“果果,你有没有忘记什么事的时候?”
“没有。我什么都记得,包括小时候妈妈骗我说眼睛进沙子,其实她是抱着叔叔的照片在哭。”
“照片这个词,咱们最好不要用抱。”
“为什么?”果果眨巴着眼睛问她。
“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明熙试着牵着果果的小手站起来,这丫头虽然嘴巴刁钻,但关键时候还是很管用的,她把小脚抵在石头缝里,狠使了一把小力气,将明熙半拉扯起来。
“你怎么了?”果果倨傲的小表情褪去,微微吃惊地看着明熙满头大汗的虚弱样子。
“果果,我们得立刻回黑叔叔的饭店。”明熙秀眉搅在一起,声音十分抱歉,“灵谷塔我不带你去了,因为婶婶来了女人都要来的事,现在肚子好痛,我得回去找卫生棉。”
“什么是卫生棉?”果果惊呆了,身为天才小少女她脑子里竟然没有卫生棉这个词,她感到十分不开心。
“就是止血的东西。”明熙真服了这小鬼,“你怎么什么都问。”
摇摇手,不待那小鬼头强辩什么,她懒得搭理,将人手拉着,也不知道是小孩拉她,还是她拉小孩,两人一路磕磕碰碰回到黑栋的店里。
黑栋正在院子里给一颗米叶罗汉松浇水,抬头看到她俩回来,笑了笑,“这是爬多高啊,咋两人都搞残了呢。”
明熙正想着怎么开口,恰好看到院门口进来的那两人,是费忆南和应湘。
“果果我们去车站了。”应湘笑着朝果果招了招手。
果果直直地朝自己亲妈飞奔过去。
费忆南与小孩方向相反,刚好做了后补把明熙扶住,一贴进她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他身经百战的人,明熙昏睡的那几年,新陈代谢功能基本停滞,月事基本没有来过,和她结婚前倒有一次到师母家吃饭,那时候她还小,十四五岁花苞一样稚嫩的年纪,因为初潮的到来,整个人骄得跟夜半才开的昙花一般,见到他来,笑嘻嘻闪了个影子,便一整晚都没见着她。
还是明予安喝多了提起,吾家有女初长成,做哥哥的心情奇妙极了。
费忆南当时忍不住笑,一方面觉着这做哥哥的心大,这事儿都往外面说;一方面他心中又痒麻麻地,他的小明熙,长大了。
那时起便种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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