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这边的公路也造得很宽,道路两旁精心种了灌木和鲜花,给人一种在游公园的错觉。
“明湘,你这边的房子够不够多?”梁永耀跟她熟了,说话也不客气。“你把这边搞得这么漂亮,周末我肯定会经常过来玩的——”
特别是春天到了,马上就会百花盛开,景色肯定特别美。
然后是这些果树,到时结满水果,肯定美不胜收。
“放心,这边我会造一栋三进三出的四合院,住四五十个人都没问题。”方明湘爽快地回答。
钱赚到了,就要享受生活。
除了跟谢国兴过两人世界,肯定会经常邀请朋友一起聚会。
如果地方太小了,那乐趣就少了许多。
“那就说定了。”梁永耀自说自话道。
谢国兴以前跟他们在一起时,也喜欢吵吵闹闹充老大。
现在跟方明湘在一起,有种她当家自己退居幕后的感觉,所以很多时候不出声。
此时也笑着望着他们,感觉朋友和妻子都在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咦,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走近山坡时,夏锦程突然问了一句。
大家一起望过去,只见十多米外的一块青石上面,似乎趴着一只什么动物,因为边上有果树遮住光线,所以看不清楚。
方明湘一见,俯下身随手拾起一颗小石子,手一弹,已经打在那只动物身上。
隔了这么远,她的精神力还无法到达这么远的地方,不过她的视力肯定远超常人,所以还是看清那是一只野兔。
野兔一般晚上出来觅食,这个时候出来也正常。
换作别人,或许会觉得有趣,方明湘却觉得头疼。
要知道野兔可是农场主最讨厌的动物,到时不管种什么,都会被它啃得乱七八糟。
看来得养几只狗了,她暗想。
“明湘你刚才做了什么?”梁永耀在一边惊讶地问道。
一颗小石子飞出去,在这样的光线下,视力稍微差一点的人,就不容易看到。
因为他和方明湘隔得近,双眼视力比较好,才看到这一幕。
难道她用石子砸那只小动物,这也太夸张了吧?
心中这样想着,反应却不慢,快步往那边走去。
其它几人一听,也加快脚步,跟在他后面。
等到了跟前,大家都惊呆了。
只见石板上趴着一只野兔,此时已经没气了。
梁永耀提起兔子,见它身子还是热的,说明刚刚被人打死,更加确定是方明湘动了手脚。
于是拿到旁边有路灯的地方,仔细检查它伤在哪里?
都是当过兵的人,对这些太熟悉了。
只见兔子的脑门处,有一个小洞,上面有血滴下来。
而其它地方,都完好无损,找不到任何伤口。
“不会吧?”姚正豪惊叫,“这只野兔被你用一颗小石子爆头了?”
这么远的路,光线又这么差,明湘能用一颗石子打死野兔,实在太猛了。
在部队时,他的枪法是最好的。
以前打靶射击,他经常得第一名。
现在跟方明湘一比,发现两人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
“运气运气。”这种事对她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她都不想居功。“只是没想到这里有野兔,它可是最爱啃庄稼的,对农场主来说,碰到了就应该打掉。”
大家都望着她,认定她故意转移话题,所以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第一百十一章 白血病人
“一只野兔少了点,否则剥皮炒了,可以下酒吃宵夜。”方明湘也没在意,笑着说道。
野兔肉是少有的美味,只要能除去膻腥味,用浓油赤酱爆炒,下酒最过瘾了。
“那我们再找找看,能不能再打几只——”夏锦程一本正经地回答。
他其实比其它人更早知道方明湘的能力,所以反而不怎么吃惊。
现在见她转移话题,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那就在周围找找看,碰碰运气——”梁永耀兴奋地说道。“大家小声点,别惊动它们——”
其它几人一听,也来了兴趣,孩子气地一起东张西望起来。
动物世界里,经常看过这样的场景,一群野兔在吃草时,经常会有某只领头的公兔子,直起身子,观察身边的动静,看有没有危险。
所以大家都以为这边有一只野兔,周围肯定还会有。
可惜的是,他们没这么好的运气。
在山脚下偷偷摸摸走了一圈,什么都能碰到。
“算了,还是回去吧!”谢国兴劝道。“想吃野味,什么时候上山去捉捉看。”
这边只是一个山岔,四周是缓坡,又有人在这边建房子,小动物大多怕人,应该不敢过来。
如果一直往山上走,远处就是比较高的深山了,林子也比较密,大型动物不敢说,小动物肯定不少。
“那行,我们约个日子去探险。”夏锦程接口道。
大家一听,又兴奋起来。
脱下军装六年了,回到家乡后,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想找个地方撒野也不可能,还真的怀疑军营那段的时光。
过去的日子已经回不去了,现在明湘在这边搞了个农场,倒是有机会一起疯玩一把了。
到时在山上挖陷阱,抓猎物,肯定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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