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了一顿记忆中最温馨的饭,那补汤味道的确是好,也很滋补人。
王轩小时候受过寒,又天天顶着冷风去摆小摊,因此就算是晚上再怎么泡脚,半夜也还是会被冰冷的脚冻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滋补人的汤,这一晚他没有再中途醒来,而是好好的一觉睡到了天亮。
清晨,王轩起身洗漱完毕,打开大门推着小车出去,看到的不光是正在摆着画板的林夫人,还有站在林夫人身旁,手中拿着什么东西的老太太。
老太太一眼瞧见王轩,眼睛亮了起来,快速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直接放到了王轩耳朵上。
“轩轩,天气冷,你戴上这个耳包,别再把耳朵给冻着了。”
王轩手还推着小车,不能比划手势,只能无措的用那双略泛圆的眼睛望着老太太,看的老太太一颗心都软了下来。
她继续着如昨日一般的絮絮叨叨:“路上累不累啊,看你这孩子,这么冷的天也不多穿一些,时恒,把你那件黑色外套拿出来,那件暖和,给孩子穿上。”
王轩这次也顾不上手还推着小车了,连忙啊啊着摇头拒绝,他平时是不爱啊啊的发出声音的,哪怕是无声无息的比划着手势都好,比起闭嘴不发出声音光比划,啊啊啊那种独属于哑巴的声音更加会引来人的侧目。
但在林家人面前,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曾经那种想要把自己弱点藏起来的感觉。
老太太看懂了少年想要表达的意思,她不赞同的皱起眉絮叨,从这模样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她和周初初不愧是祖孙,皱眉的模样都一模一样。
“这有什么好推的,看你这手,这么冰凉,冻坏了可不得了,乖,太姥姥心疼你,你啊,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晚上的时候来陪我吃饭就好,老了老了,就是想要多点人陪。”
说话间,林时恒已经从屋里拿出了那件黑色的羽绒服,他一手接过车子,一手将羽绒服递了过去,在腾出手的王轩摆手拒绝时,似是很无奈的笑着温和道:“老人家的一片心意,轩轩你就穿上吧,等到晚上再还给我就是了。”
王轩这才犹豫的穿上了那件羽绒服,害怕弄脏林先生的衣服,他先是脱下了原来那件外套,才小心穿上了这件羽绒服。
穿上后,他有些奇怪,他本以为林先生看上去比自己高了不少,身形望着也没有自己瘦弱,穿上这件衣服会大出不少,没想到穿上了才发现竟然很贴合,完全不觉得宽大。
这还是王轩第一次穿羽绒服,暖暖的,比他身上原来那件的确是不透风很多。
看到孩子穿上了,老太太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小孩子,要多保暖。”
她又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的话,才放王轩离开。
老太太站在原处,望着那个然瘦弱的身影推着小车离开,脸上的慈祥笑意渐渐化为了感伤。
“时恒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告诉轩轩啊,这么小点孩子,哪里能吃的了这个苦。”
一想到王轩每天都要起这么早,推着车子走上一个半小时去城里,晚上十一二点又推着车子顶着寒风再走回来,老太太心里就一阵阵的疼。
她家轩轩合该被家人疼,该被捧在手心里宠着才对,怎么能过的这么苦,这么艰辛呢。
关于如何找到王轩,林时恒没细说,老太太与周初初也都没问,自从上次见到那三个军人后,她们心里都有了些许猜测,尤其是那条短信,一定是林时恒用这十年做出了什么,才能在诺大的华国中,大海捞针的将王轩找出来。
因为这一点,老太太自动脑补了林时恒有苦衷,对着他的态度也没有原来那么强横,时不时也能说上两句软话。
此时此刻,她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着:“我看这孩子也挺喜欢你们的,看你们的眼神就跟看爸妈一样,又乖又招人疼,他之前不肯回来,肯定是吃了太多苦了,这孩子我是看着就知道什么性子,别人对他有一分好,他都能高兴的不得了,之前不愿意认回来,一定是怕我们对他不好,现在要是我们告诉他真相,他肯定高兴。”
林时恒也觉得老太太说得对,这孩子的确是很喜欢他们,听周初初说,他以为他们要走,还送了临别礼物,送礼物的时候,明明舍不得还在强颜欢笑。
说的周初初越发心酸,珍惜的捧着那条围巾又哭了一场。
“好。”
他应承下来:“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轩轩要是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还在这里赔着他。”
老太太这才重新高兴起来,连整个精神头都有所不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斗志昂扬的进了屋,打算好好为这顿团圆饭做准备。
而林时恒则在算着时间,算下来,这几天应当就是王轩初恋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了。
作为父亲,自然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王轩在外面受人欺凌。
他转身进屋,对着妻子提议道:
“我们去市里给孩子买点衣服,好好逛一逛,下午再去接他吧,他之前不是说过,下午学生放学那个点一直都是在一中门口吗?”
王轩正在一中门口摆摊,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最近没有考试,学生们的步伐很悠闲,三三两两一起走进学校,也有在家里没吃早饭的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小店或者是小摊上买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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