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有姝色_大魔王呀【完结】(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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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今日见到李绾,她才有些懊恼,怎么没穿成那样的大美人!

  可难过不过三秒,来自现代的优越感令李仙仙十分得意,李绾美成那样有什么用,还是个呆笨的古人而已,这注定还是属于自己的传奇!

  她回到房间,迅速思考起来。

  她就是学习再差,也知道华夏的历史中没有大邺这个国家,那就是平行时空?

  从小到大的穿越文,李仙仙看过无数,其中最喜欢的就是一本穿成山阴公主的小说。女主有权有势,貌美无双,英俊面首堆成山,任她挑选,简直不要太爽。可自己如今,做公主是没戏了,可侯府小姐也不错。要想过得爽,那让亲哥做世子不就得了?

  柳姨娘本以为这辈子再没机会回到繁华的京都来,可如今回来了,竟还是住在这座宅院,一时间思绪万千。

  她家从她祖父那辈起,就在陈国公府上伺候,她是家生子,又生的伶俐,从小便是小姐的贴身丫鬟。虽是下人,可穿金戴银,念书抚琴,养的比寻常人家的小姐还金贵。

  哪知烈火烹油似得鼎盛人家竟一夜倒台,斩首的斩首、发配的发配,往日荣光全成了催命符。小姐性子傲,当夜便上吊自缢了。可她想活,哪怕成了罪奴,她也想活。

  后来流落到柳州府,她被李昭买去,成了小地主家不得宠的妾侍,本以为一辈子就要这样低微的活下去。可到底老天垂怜,她又回来了,又住进了这花团锦簇的大园子。

  她不再是下人,而是半个主人,既如此,何不更进一步?

  柳姨娘眯起杏眼,正思量着,女儿一把推开房门:“姨娘,哥哥做世子,你可喜欢?”

  第26章 县主

  李纤近来的反常,没人比柳姨娘更清楚。

  女儿原本精通琴艺,如今却连曲子都弹不成调。一手簪花小楷更是写成了缺笔少划的狗爬字。可柳姨娘却没有声张,并不是多少慈母心肠,而是眼前的李纤更令她满意。

  她十多年来,用心教导女儿琴棋书画,一日不敢懈怠,是希望她用这些当做武器,为自己博一个好出路。可她却忘了,诗书中长大的女孩儿,性情自傲,却没有一股子狠劲儿。

  李纤满腹诗书,琴艺卓绝,比李绾不知强了多少倍,可她却不敢去争。哪怕嫉妒的夜不能寐,也只会躲在房里自怨自艾,怨恨这老天不长眼。柳姨娘每当看到这样的女儿,就像看到了当日陈国公府的小姐,自以为是一株清莲,洁白出尘,可实际上却连路边的狗尾巴草都不如。明明还未到绝境,就先自己逼死了自己,简直可笑。

  这样的软弱性子,正是柳姨娘最讨厌、也最瞧不起的。

  可眼前的李纤不同,她与自己一样,眼里有欲望,想争也敢争,这样的人才有赢的机会。

  “姨娘,哥哥做世子,你可喜欢?”

  柳姨娘一把捂住了她的嘴,贴在她耳边道:“姨娘喜欢,可有些事,要悄悄的、慢慢来。”

  母女二人眉眼极为相似,弯弯的柳眉,水灵的杏眼,瞧着温和无害,可眼里都燃着一簇名叫欲望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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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昭凯旋归来,领军已至冀州府,想来用不了几日便能抵达京都。如此一来,寿光县主的‘病’便也好了,领着一众丫鬟婆子,和胡、裴二位姨娘,浩浩荡荡从上斜街搬到了云雀大街的宅子。

  除却老夫人,剩下女眷皆没有诰命,只得全立在院子中迎着。

  吴氏今天格外不同。梳了繁复的灵蛇髻,插戴了整套珍珠头面,还穿了件湖蓝色双绣锦裙,连口脂、胭脂都用的比往日鲜艳些。如此盛装打扮,实在是因为没有底气。

  这寿光县主身份地位比她高,年岁上又小了吴氏十来岁,今年才二十多头。那日听黄嬷嬷的话音儿,竟还是位娇滴滴的柔弱美人,矜贵的很。吴氏生怕头回见面,就被人家比的没法儿看了,这才在衣装上十分费心。

  其实也不光是吴氏一人这样想,可两位姨娘身份在那,也不敢与县主争高下,只得往清新素净了打扮。

  众人等了小半个时辰,才见丫鬟们簇拥着一顶丁香色软缎小轿进了府。婆子们将小轿一路抬进院子,直到老夫人的寿菊院门前才停下。

  这样的排场,更是让吴氏心惊。

  只见青衫的丫鬟俯下身子,掀起轿帘,扶住了一只白皙的、极为丰腴的手。手上戴着红宝戒指,衬的肤色更加白,可手指却是短粗的。

  众人讶然,蹲下身行礼,直到那寿光县主杜甄仰着头,施施然进了院子,这才回过神,也都跟了进去。

  老夫人坐在上首,见到这县主也是一愣。

  杜甄确实年轻,长得也不算难看,可实在跟黄嬷嬷所描述的娇弱美人相差太远。娇与弱,这两个字哪个她也不沾边儿。五官生的不错,肤色也十分白皙,可身形又矮又胖,脖子本就短,还穿了件立领的大红衣裙,往当间儿那么一站,楞像个缩脖坛子似得,生出了几分滑稽。

  可寿光县主自己却浑然不觉,向老夫人行了个礼,也不等她说话,便自顾自坐在了左手边第一张圈椅上,斜着眼打量了吴氏一番,拖着调子道:“你也坐吧。”

  吴氏还没从惊讶中回过神来,顾不上与她生气,转身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两人互相瞅着,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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