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有姝色_大魔王呀【完结】(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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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丁点的喜欢吗?约莫......是有的吧。

  俊眸中只她一人的深情, 就像是她的英雄,永远在她危难时挺身相救。就连那个蜻蜓点水般吻,也并不令人讨厌,只是心慌的不行。这一切,都好像是有些喜欢他。

  她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李绾。她就是她,大雍的公主该是骄傲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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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蝉清晨便退了烧,人也醒了过来。

  见李绾在床边守了自己一宿,眼下都泛着淡淡青色,心里边儿难受,“姐儿,我真的没事,你快回府去吧。等我能起身了,便也回去。”

  “你是为我才受了伤,我哪能把你扔在这?”李绾咬着唇,面上全是愧疚之色。

  春蝉叹了口气,说:“姐儿,要不是你当年买下我,我早就死了,我们吕家更是全家皆承你的恩,才过上了好日子。即便为你舍了这条命,我都心甘情愿,这点儿伤又算的了什么?你莫要再难过,否则我哪能安心养伤?”

  她当年被买进李府,在给姨娘磕头的时候曾经说过,就是豁出命也会护得小姐安好。这句誓言她不曾忘记过,也一定会做到。

  见春蝉挣扎着要起来,李绾赶忙扶住她:“你别起来!我走就是。一会儿我让冬雪来照顾你,你俩也方便些。”

  “她也过来,那谁伺候你?你随便打发个小丫头来就好......”

  “你安心养伤,就别操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听闻谕恩候府的马车到了,李绾便往外走,哪知马车旁还杵着宋怀秀。

  “你、你怎么还在这?”

  他倒是坦荡,笑道:“我送你回去啊!”

  “让别人看了,像什么样子?你快回你家去吧!”

  宋怀秀却指了指身后一匹大黑马,道:“我远远跟着你,要不我不放心。”

  之前遇到的那伙山匪打扮的人,一个个身手了得,一瞧就是练家子。一伙人根本不愿多与他缠斗,招招都袭向马车,只为取李绾性命。可惜,他们瞧着像是哪家的护卫,拳脚上招式繁多。

  宋怀秀学的功夫,却是半点儿花架子也无,出手间只为杀人,他这人见了血就兴奋,连自己的生死都不顾。即便是训练多年的杀手、死侍,打斗时也不可能毫无自保动作,这是人求生的本能,剑到了眼前难不成还奋力迎过去?

  可宋怀秀就是这样,哪怕迎着剑刃也要出招攻向对方,根本就是不要命的疯子。可若不是这样,他那天也不可能护得住李绾。

  连他师傅都曾说过,他若做杀手,天下无人可及。可他做杀手干什么?他只要能保护她就够了。

  但仔细想来,谁家的护卫能有这样的好身手?得了主人命令,就便敢明目张胆要侯府小姐性命。甚至再往前想,英国公府的那两条蛇,金菊宴上婢女故意的动作,一切都指向了沈芸芸。

  沈家如今得势,沈芸芸又是钦点的中宫皇后,她想要害李绾,宋怀秀哪能放心让她自己回去。

  他压低声音道:“绾绾,那天我瞧的分明,婢女是故意往你方向洒了水,怕是有人示意。”

  李绾垂下眼:“我知道,是沈芸芸。”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她,但她几次三番动手,更害的春蝉受伤,这件事,她早晚要向对方讨回来。不愿让宋怀秀也搅进浑水中,李绾回身故意拉着调子道:“秀秀~我心中有数,你别去找她。”

  宋怀秀瞬间红了脸:“秀、秀秀?”

  “怎么?你可以随意叫我绾绾,我却不能叫你?”

  “不是!你想怎么叫都好,只是秀秀听着也太像女子了......”

  女子眼光一转,眉目间高傲的艳色令人晃神。“是吗?那我还是叫你宋公子吧,也请你守礼叫我李姑娘。”

  “别啊!秀秀、秀秀挺好,我乐意!”

  李绾扭身上了马车,一放下帘子便笑成了月牙眼,原来欺负他这么有意思。

  而宋怀秀骑着高头大马,跟在李绾马车后,明明连佳人头发丝儿都瞧不见,可还是觉得心花怒放,连看路人都格外顺眼。

  他哼着小曲想,她这算是答应了吧,只要待她及笄后来提亲......可自己与英国公府的关系不好,想必那位国公夫人也不会愿意出多少银钱,他得去挣些银子才行,可不能委屈了绾绾。正美滋滋想着挣钱的门路,便到了谕恩候府门前,这一看,宋怀秀可就笑不出来了。

  门前熙熙攘攘站了不少小厮,地上摆着礼箱扎着红绸,上边居然还有一只雁。

  说起来朱御史也是无奈。儿子想娶谕恩候府的小姐,简直就是不可理喻,要坑死他这个亲爹,除非他疯了才会答应。可他没想到,性子一向绵软的儿子,还真为女人犯起了倔。

  家里不肯答应这婚事,朱庭俊便跪在院子中哀求。朱御史让小厮把他关回房间,他又闹起了绝食。硬挺着七八日不吃不喝,眼看着人只剩下一口气,还是执拗要娶谕恩候府的李绾。

  朱御史是彻底没了脾气。官途是要紧,可独子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朱庭俊之所以拖到二十二岁还未娶妻,就是为了等他表妹及笄。如今也顾不得了,只好硬着头皮,退了人家的婚事,两家人因此彻底撕破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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