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琅!”楼下,鹤娘扯着嗓子的声音拨开靡靡丝竹撞进雅间里。
“盯紧了老五。”高琅撂下一句话,起身提着铜茶壶,便往外走。
长安看着自家七爷离开的背影,隐隐有些担忧。
一场风雨即将来临,他猜不透南夷要杀的人究竟是谁,却害怕一切又如同一年前一样……
一年前的险象环生,七爷的腹背受敌,仍旧是在这信宁,长安此刻想起仍然心有余悸。
这一次,长安希望七爷才是最后的那只黄雀。
高琅刚到楼下,便见鹤娘站在南风馆门前冲他道:“你家娘子给你寄信来了。”
信?高琅见馆门口一个马车夫站在前头,手里头捏着一封信:“少爷,小楼姑娘今早特意交代我送到南风馆高琅公子手上。”
“小夫妻就是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鹤娘笑趣到。
鹤娘故意这么扯着嗓子一喊,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模样非凡的小倌。
鹤娘将高琅当做花瓶,招揽生意的目的,便达到了。
高琅拿了信转身便往后院走,立在假山旁边,廊檐花灯下,将信封拆开来。
里面是一张纸,纸上画了一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人,穿着厚厚的衣服,一手抓着烤鸭,一手抓着猪蹄……
高琅脸一黑,这是要让自己吃饱穿暖的意思……不过,这金小楼是以为自己不识字吗?竟然用这样低劣的图画来侮辱他的智商……
高琅一边嫌弃,一边将图画好好塞回信封中,放进贴身的荷包里。
……
昨天晚上,金小楼将周书礼的信交给黄桂枝后,不知怎么的,突然心血来潮的想要给高琅写一封信。
在现代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便又快捷,金小楼从未写过信。
此刻,高琅不在身边,正好给了她写信的机会。
只是当她拿起笔才惊觉,以高琅那五岁小孩子的脑子,能认识字吗?不如画个画吧!
于是,就有了到高琅手里的那封信。
“小楼,吃饭了。”桂枝将腊肉和毛豆老南瓜炒在一起,冒出香味后再把煮过半熟的米饭闷在上面,盖上锅盖用旺火烧一盅茶的功夫。
腊肉焖饭就做成了。
新鲜腊肉熏出来的香油全浸进米粒里,闻到就让人流口水。
傍晚风光静好,两人搬了凳子坐在门前,端着饭碗,一璧看斜阳落日,一璧吃热腾腾的焖饭。
“太阳就像南瓜一样,被捣得稀碎,涂得满山都是。”桂枝舀了勺饭,开口到。
“桂枝,你要是在现代,就是个诗人!”金小楼随口赞到。
“什么代?”黄桂枝有些奇怪。
金小楼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扯过去:“绝代!你就是绝代诗人黄桂枝!”
她的话音刚落,前边金家的院子里,院门被人推开,谭猎户提着猪头和肥鹅,笑得一脸横肉的上门提亲来了。
第七十三章 银票还没有拿稳呢
金小凤的婚事定在了七日之后。
除了金小凤自己,其他人都对这桩婚事很满意。
柳玉燕操持着,金家也忙里忙外起来。
临到第五日,一群蓝翅黑背的喜鹊跳蹦在金家屋檐上,村人都说这金小凤嫁得好,给金家又添了喜气。
谭猎户虽然只是个猎户,但井口村挨着林子,一年四季野味是不绝的,对于村里的女子来说,嫁进了猎户家,至少肚子不会再饿着了,三天两头的还有肉吃。
这可是件好事。
但对金小凤来说,眼看着姐姐从枝头的麻雀变成了凤鸟,从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
自己却还得跟着个猎户,苦哈哈一辈子出不来头。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有对比,便让人心生抑郁,特别是对比的人还是从前不如自己的那一个。
这叫心高气傲的金小凤怎么忍得下来。
这些天她就没有闲着,一趟趟往镇上跑,便连新嫁衣都来不及试,一门心思,只想做那土豆牛肉罐头。
见钱眼开的吴氏都劝她先嫁了人再搞,可金小凤铁了心,要在嫁人前,将罐头卖出去。
她还怀抱着一丝希望,若是赚到了银子,兴许自己就可以不用嫁给谭四海了。
明日便是成亲的日子,今日一早,金小凤叫了辆马车,带着这些天花了几乎十两银子做成的罐头,往信宁去了。
金小凤花了和金小楼差不多的钱,却只做出来三百个罐头,足足比金小楼少了一半。
同样的钱,买的原材料就比金小楼少四分之一,一开始做的时候,味道怎么也弄不好,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不然就是糊了一锅,又浪费了四分之一。
不过,金小凤不着急,有三百两银子也是好的。
马车刚停在和府门口,管家便板着脸走上前来:“哪里来的不长眼的,这大门口也是可以随意停车的地儿吗?闲杂人等靠边上去!”
金小凤气得够呛,甩起脸色斥道:“狗奴才,我可是你们少夫人血亲的妹妹!”
“少夫人?”管家皱眉,“姑娘是说金姨娘吧?”
金……姨娘?一听到姨娘两个字,金小凤一下便高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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