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少年是二皇子?”
“对啊。”
“你怎么确定他是二皇子的?”沈樱墨疑惑,难道凭一双眼睛就看出来了?
“我看到他身上有一个圆形的玉佩,上面刻了一个字。”
“什么字?”
“没看清……当时哭得太厉害,眼睛里全是泪。”
沈樱墨无语,“所以你是靠猜测来确定他是二皇子的。”
“自然不是,”时念汐反驳道:“过了几个月,我见着了二皇子,他也穿了一身墨绿色的衣袍,而且腰间挂着刻了一个字的圆形玉佩。不仅身形像,眼睛也和我看见的那双一样好看。”
……还不是靠猜测,沈樱墨觉得有一半的可能是时念汐认错了人,哪有一个皇子包着脸去救人的。穿墨绿色衣袍的,腰间挂圆形玉佩的,眼睛好看的多了去了。再说了,她都哭花眼了还看个啥啊。
“那你问过他吗?”
“我觉得他蒙着脸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所以我就没问。”
“然后你就暗自喜欢了他五年?”
“嗯。”
“念汐,打个比方,万一救你的不是二皇子,你还会喜欢他吗?”
“啊?”时念汐被难住了,她认真地想了一想,还是没得出答案,“不知道。”
沈樱墨到挺希望救念汐的不是二皇子,二皇子想娶沈柔月是为了拉拢丞相,来增加日后上位的筹码。而时御史和时夫人只有这一个女儿,定不愿让她成为权利斗争的牺牲品。
“樱墨,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听到这个,沈樱墨叹了一口气,母胎solo懂不懂。要是遇到喜欢的人,她肯定要抓紧时间下手的。
“没有,”她说完端起碗,“来,让我们以鸡汤代酒,愿我们两个都能找到如意郎君。”
“好,干!”
然后两个人吨吨吨把鸡汤喝完了。
*
是夜。
沈樱墨恍恍惚惚进了一间屋子,桌子上东倒西歪着几个酒坛子,酒味很大,熏得她都有些醉了。
她走到一面很大的铜镜前,蓦然发现自己穿了一身红裙。转身一看,屋子里又变出了许多红纱帐,层层叠叠的,桌子上还有红喜烛。
沈樱墨翻开层层的纱帐,想看看是哪个男人娶了她。
可这红纱帐就像是一个迷魂阵一样,永远走不到头,永远走不出去。可越是这样,她越是想看到最后的结果。
忽然,一个人掀开了红纱帐,将她一把拉进了怀里。
所有红纱帐瞬间消失,沈樱墨发现她竟然和那个男人坐到了床上,可她怎么也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只能看到那个男人散乱着衣裳,若隐若现地露着上身。
沈樱墨不喜欢肌肉男,也不喜欢瘦瘦巴巴的男生,而这个人的身材简直完美地符合了她的审美。腹部没有一丝多余的肉,可以看到漂亮的腹肌形状,但在左边有一处疤,像是被人捅了一刀,可这刀疤并不影响身材的美,甚至更添了几分味道。
她一手搭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一手伸过去捏了捏那男人的腹肌,反正不摸白不摸。
沈樱墨搭在肩膀上的手滑了一下,摸到了他的锁骨。
这锁骨长得也太好看了!
还没等她细细观赏呢,那男人忽然俯下身,在她耳边轻声道:“阿樱。”
沈樱墨几乎是立刻被吓醒了,仿佛做了一个噩梦一般。她盯着床顶清醒了一下,接着翻了个身,把自己整个人都缩在了被窝里。
……太羞耻了,为什么是纪遇?!
*
接下来的几天,沈樱墨哪都没去,一直待在宅子里,还定了下个月给醉客楼的食物,是一道饮品――珍珠奶茶。
原料在古代都能找得到,而且也不难做。她仿佛都能看到女性们臣服在奶茶脚下的盛况了,嗯……长胖可不能怪她。
“小姐,君路送来一封信。”春夏将信递给小姐。
沈樱墨接过来拆开,里面写着:明日巳时城南马场见,纪遇。
看来是要教她骑马了。
第十四章
第二日,沈樱墨醒得还算早。
她盯着柜子里的那些衣服,仔细想了想要穿哪一件。毕竟是去骑马,万一摔下来了呢,所以颜色不能太浅,料子不能太贵。
半个时辰后,沈樱墨准时到了马场。迟到过一次,总不能再迟到第二次。
季俞策悄悄走到她背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阿樱。”
“啊,纪……纪兄。”
听到‘阿婴’两个字,沈樱墨觉得自己耳根有些发烫,虽然离那个梦已经过了四五天,可那场景还是清晰地印在她的脑子里。
季俞策看见沈樱墨心不在焉的样子,在她眼前挥了挥手,“想什么呢?”
“纪兄,你这里有道疤吗?”沈樱墨说着用食指指尖戳了戳他的左腹部。
季俞策有些惊讶,“你是如何得知的?”
居然真的有……
“猜的。”她真是打心底里佩服自己的造梦能力,简直是神了。
“我还以为阿樱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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