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第12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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