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子的一角,放着几盆子兰花,许是因为很久没有人照料,已经冻死了。
姜砚之四下里看了看,皱了皱眉头。这院子不大,有一句话说得好,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薛裁缝虽然是为贵人裁衣的,但也并非什么大富大贵之人,能在开封府有这么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已经算是难得的本事了。
“惟秀,在里屋的东墙里。”姜砚之伸手指了指。
闵惟秀点了点头,提着狼牙棒便往里头走去,二话不说,直接一个棒子,便将那东墙砸了个稀巴烂,姜砚之立马捂住了她的口鼻,将她拉离了屋子。
待粉尘散去,两人定睛一看,果然看到那地上,躺着一具骸骨,一颗圆滚滚的头,在地上咕噜噜的滚动着。
薛默然没有撒谎,他的确是被人杀掉了,藏在了墙里。
姜砚之捂着鼻子走了进去,仔细的查看着,“周身骨头发黑,应该是中了剧毒而亡。死者身长七尺有二,年纪不大。右腿有一处陈年旧伤,看上去像是被镰刀所割,其他地方并无新伤。”
闵惟秀蹲了下来,仔细的跟着姜砚之的手势观看着伤口,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短打的大汉跑了进来,“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无端端的闯进我兄弟家中!啊!这是……”
第二百九十七章 兰花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着来人,他正愁这薛默然孑然一身的,这不,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
“开封府办案的。你认识薛默然?”
壮汉一愣拔腿就跑,闵惟秀欲追,却被姜砚之拦下了,“路丙。”
正在一旁看戏的路丙,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差点儿没有反应过来。
自打有了闵惟秀,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退隐江湖,种花养草了,毕竟论打打杀杀,他都不一定是老闵家人的对手。
万万没有想到,三大王美色当前,竟然没有忘记他。
“这抓臭男人的事,还是让路丙去做吧,惟秀你刚刚砸了墙,别累着手。”
路丙一个踉跄,险些没有栽倒,他觉得自己之前略微的感动全然喂了狗。
他想着,愤愤的踹了那壮汉一脚,将他扑倒在地,“开封府办案,你跑什么?做贼心虚?”
那壮汉满头大汗,“不……不是……我……我是流民,没有户籍,见到了官老爷就心慌,这位差大哥,你可千万别把我赶出去,我家中妻小可都指望着我一个人赚口粮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路丙,放开他来。”
路丙松了口,那大汉一个转身,坐在了地上,“大官人,小的名叫李清关,同薛默然乃是同乡,都是钱塘人氏。有一年,钱塘关大水,我们那个村子十死九亡的,我侥幸逃过一劫,但却成了流民,靠给人抬棺材起房子为生。”
“后来的事情说来话长,我辗转来了开封府,在一个茶馆里,认识了薛裁缝,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经常接济我们一家子。我比他年长,他便唤我一声兄长。他此前说要回钱塘祭祖,托付我替他照看这房子。我听闻有人砸门,便急急忙忙的赶来了,当真不知道是官老爷办案啊!”
“我这兄弟,性子温和,平日里也只是缝缝补补的,他是绝对不会杀人的啊!他早就离开开封府了,也不知道他家墙中为何会有死人!这位大官人,我兄弟他肯定是清白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李清关,薛默然可曾受过什么伤?”
李清关一愣,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过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的说道,“我同他也是半道里相识的,他有没有受伤,我也不大清楚。只在一次酒后,听他提起过,好似说年幼的时候,曾经帮阿爷下地割稻子,岂料把腿给割了,花了家中不少银钱。打那之后,便再也没下过地。”
“家中人觉得他不是种地的材料,又生得灵巧,才送了他去那裁缝铺子里做学徒。”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就没有错了,死的人正是薛默然。”
他说着,仔细的看了看李清关,那李清关先是嘴角动了动,才诧异的痛哭起来,“这怎么可能,我薛兄弟,之前还好好的,我只当他回钱塘去了。”
“不,你在撒谎,你根本就知道薛默然已经死了,一开始你不知道,但是进门来瞧见那尸骨,你就知道了。对吧,李清关。我之前说让惟秀别脏了手,并非是瞧不上你,而是你的身上都是灰尘,还有不少木屑儿。”
“若是本大王没有猜错的话,你应当是在给人起房子吧?”
李清关面色大变,“小的的确是给人起房子的,但是我真的没有杀薛兄弟啊!我就是……”
他想着,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吞吞吐吐的说道,“大官人说的没有错,我是有点怀疑。之前我同薛兄弟说好了,他回乡去,替我阿爹阿娘修一个衣冠冢,有朝一日,说不定我也能够回去祭拜他们。”
“明明都说好了的,但是他却没有来问我拿钱就走了。我只当是他有什么急事,心中暗恼,却没有多想。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李清关说着,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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