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惟秀恍然大悟,难怪他们在屋顶上,太子同路甲一下子就不见了。
看来这林娘子也是读过书的,起码一眼就瞧见了太子是他们一行人中身份最贵重的人,懂得擒贼先擒王,也懂得柿子拣软的捏。
“阿离,我不怪你。阿离,是我怪错了你。”
东阳说着,又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得脸色发紫,他拿出帕子来,捂了捂嘴,那鲜红的血,透过帕子,透过他的手指,滴了下来。
直到现在,闵惟秀才有一种真切的感觉,东阳郡王的确是时日无多了。
姜砚之一瞧,紧了紧手,他们几个都是一道儿长大的,虽然说不得情谊有多深厚,但也不是那无缘无故的陌生人,瞧着一个相熟的人,年纪轻轻的就要死了,绝对不是一件什么让人好过的事情。
哪怕这个人,做了许多错事。
“喂,你别想死这么早,那太便宜你了,你还得回东京,接受大理寺的审判呢!”姜砚之气呼呼的说道。
东阳笑了笑,点了点头,轻轻的应了一声,“嗯。我的确是做错了许多事,不管死多少次,也没有办法弥补。我现在有两句话,想同太子说,可以吗?”
姜砚之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东阳郡王站起身来,拄着拐杖,缓缓的走了起来,“这个门口有一棵酸枣树的,一颗柿子树的,便是我家。我年幼的时候,就同弟弟妹妹一道儿,在这树下玩抓石子儿。我小弟同你一样,输了之后就耍赖皮。”
“我哪里耍赖皮了?”太子不好意思的说道。
东阳笑了笑,两人进了屋子。
闵惟秀见姜砚之坐立不安的站在门口,拽了拽他的衣袖,“跑了那么久,腿还不酸么?坐下来歇一会儿吧。别站那么近,万一听到啥不该听的,就不好了。”
不一会儿,屋子里竟然响起了太子的歌声,这是一只不知道哪里的小调,轻轻地,像是哄睡的歌声。
闵惟秀还是第一次知道,太子竟然还会唱歌,还唱得这么动听。
过了好一会儿,太子才面色平静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轻轻的说道,“林凛走了,他那么讨厌京城,我们就把他葬在这里,葬在他爹娘弟弟妹妹的身边吧。”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都是一脸震惊。
东阳郡王是不好,但是之前还活生生的啊,这才一炷香的功夫吧,就这样死了?
两人冲进门去一看,只见那灰扑扑的床榻上,铺着太子的外袍,东阳郡王躺在上头,安安静静的睡着,一动也不动的。
姜砚之上前一步,探了探脉搏,脸色顿时不好起来。
他摇了摇头,“已经死了。他本来就身子差,可能又这么些天,骑马奔波……”
闵惟秀看着东阳郡王的手,咬了咬嘴唇,将那狼牙棒往地上一戳,一声不吭扯了旁边的铁锹,就往那打谷场上走去。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了出去,“路丙,你现在回去,同武国公说一声,我们迟一些会追上去,回来的时候,带一口棺材来,将东阳郡王敛了。路甲,你看好我大兄。大兄,节哀。”
太子没有说话,又转身进了屋。
姜砚之摇了摇头,朝着闵惟秀所在的地方走去,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了。
“你很生气?”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不生气,我生气,他也活不过来了,他命好,死得早。”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哪里有说人死得早还命好的。
闵惟秀像是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怒道,“就凭他同赵离做下的那样的事,凭他把太子直接送给了辽狗,他就值当千刀万剐,现在他死了,如何不是得了便宜?我同情他,给他挖坑,可是,我就是给他挖出了一个秦始皇陵,我也依旧痛恨他。”
闵惟秀说着,又气鼓鼓的将铁锹一扔,“我是很生气。东阳也惨,被他害死的人,也惨。”
上辈子她阿爹回京之后的事,也未必没有东阳同赵离的手笔。
她不是姜砚之,不讲究什么道德仁义,东阳要报仇,只要不滥杀无辜,便是将郑国公府的两个狗贼剁了包包子,她也只会拍手称快。
可是,她忍受不了,东阳同赵离为了报仇,勾结辽狗。
倘若这样也能够得到原谅,那么豁出性命,去战场厮杀的战士们,又算什么?
拿着自己的命,好玩儿吗?
“大家都惨,为什么会这样呢?真正的始作俑者,郑国公府,却还好端端的,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做的恶事,郑国公竟然还荣华富贵了一辈子,最后得了风光大葬;王珅这个狗东西,竟然还能够平步青云,站在我阿爹头上拉屎拉尿!”
“我现在,只恨不得,立马冲到东京去,将郑国公府的那堆人,打成一团烂泥。”
“人生如此不公平,好人犹如蝼蚁,坏人却惯用脚来踩人。”
第三百五十二章 赵离
骂归骂,闵惟秀还是卖力的给东阳在那一堆堆墓碑中,尽可能的挖出了一大块地儿。
到底他是柴郡主的哥哥。
武将之家要大气,要大气。
闵惟秀这样告诉自己,好似才气顺了一些。
她将铁锹往地上一扔,拽了拽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姜砚之,“走吧,路丙也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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