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宠夫狂魔[穿书]_长夜孤灯【完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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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梦甜小嘴抹了蜜:“老公你好好吃饭,别管我。反正我今天下午才回学校,还有大把时间慢慢吃。再说,我以前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服务别人,服务使我快乐。为老公服务,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

  听她这么说,沈毅认真看着她道:“以后,你不需要打工。”

  李梦甜:“啊?为什么?”

  “因为,我沈毅的女人不需要工作。”言下之意,我会养你,你要什么都能给你。

  这话从一个霸总嘴里说出来虽然没毛病,但李梦甜却对自己的身份清楚得很,低声碎碎念:“你的女人……我顶多算个临时工,契约一旦不作数,不工作喝西北风吗。”

  “砰!”沈毅一巴掌拍在桌上,警告地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秒怂,耸头耸脑地挪到沈毅身后,假装帮他捶捶肩,趁他不注意,溜上楼去。

  在卧室里关着门躲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快到九点,估计沈毅应该已经出门了,李梦甜才大摇大摆走出来,迎头就碰上了一身西装革履的沈毅,眼镜片冲着她闪了一道锋利的光。

  这么看,真是个英俊潇洒的精英男啊,李梦甜莫名有些心动,但也仅限于女孩子对帅哥的欣赏而已。

  见男人脖子上的领带还没有系上,李梦甜再度变身贤妻,主动上手:“老公,我来帮你系领带,这种事本来就是我分内的工作。”

  突然被勾住脖子,沈毅呼吸一滞,身体有些僵。

  李梦甜的额头正对着他的下巴,他只要稍稍低下头来,就能在那片光洁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一个夫妻间常有的goodbye kiss,只是——

  他刚要有所行动,脖子忽然一紧,领带勒得他近乎窒息。

  “呃……”李梦甜扯着领带翻来覆去倒腾了半天,最后只能赔了沈毅一个有着淡淡酒窝的笑脸:“我好像并不会系领带……”

  “咳咳。”沈毅把自己的命脉从她手里抢救出来,纤长有力的手指像变魔术般的,轻轻松松三两下就把领带系好。

  往前走了两步,又停顿下来,背对着李梦甜说出五字金句:“不会可以学。”

  很巧,李梦甜上辈子就是个勤奋好学的,不仅在大学里年年都有奖学金,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还学会了用萝卜雕花。

  沈毅走后,她一边开启吃货模式,一边在手机上搜索系领带的图解,不知不觉就被沈毅的一句话给牵着尾巴走了。

  图解太抽象,看了半天也没弄懂,她只好网购了一条领带,势必要研究到底,不能再被看扁。

  吃过早饭,管家拿着她今天的行程过来。

  上午的行程是空白的,午饭以后,有化妆团队会上门为她梳妆打扮,以保证她下午返校参加招聘会的时候能艳压群芳。

  她现在正处于大四,已经没有专业课了,回学校不过是在招聘会上露个脸捧个场而已。

  万一要是应聘上了呢?李梦甜又想起了沈毅的那句话,“我沈毅的女人不用工作”,啧啧,真不知道哪个白月光有幸成为全职阔太呢。

  正当她在脑子里拼凑着“沈毅女人”的脸蛋时,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司机的陪同下出现在门口,那趾高气扬的表情,仿佛她才是这栋别墅的女主人似的。

  不会说曹操曹操就到吧?

  不管是谁,来者是客,李梦甜照样热情地迎接。

  对方精心地打扮过,并将某奢侈品牌包包挎在显眼的位置,踩着细高跟鞋毫无顾忌的走进来,身上的香水味很快飘散开。

  真是一朵花枝招展的蝴蝶啊,李梦甜对保姆吩咐道:“去榨点果汁出来。”

  “不用了。”女孩翘了翘嘴皮,自顾自找地方坐下,对李梦甜不屑一顾,抬头问管家:“表哥呢?”

  表哥?

  李梦甜迅速在记忆里搜索这张脸的信息。

  她继承了原女主对于人物长相的记忆,不过仅限于对方和自己的表面人际关系,至于关系的好坏、情感的纠葛,一律不知。

  她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名叫季晓月,沈毅的远房表妹。

  不过这个“表”字表得有点远,往前倒推五百年都找不到血缘关系,老家也不是本地的,因为在京城读大学,家里人就托沈毅的一位表姨妈在照顾。

  至于为什么表姨妈照顾的人会出现在了这里,李梦甜对这样的套路再熟悉不过了,每一个在小说里拥有姓名的表妹,都是男主的爱慕者,俗称备胎。

  而这个季晓月,应该深得沈毅宠爱吧,瞧瞧那一副恃宠而骄的样子,下巴都要仰到天上去了。

  李梦甜对着她意味深长地一笑:“你好啊,婊妹。”

  第12章

  李梦甜早年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见过了形形色色的顾客,练就了从长相和穿着就能看穿性格的本领。

  这个季晓月,长着一张瓜子脸,五官倒也算清秀,只是苹果肌看得出微整形的痕迹,下巴和鼻翼应该也填充过。

  二十岁的女孩需要注射玻尿酸?

  李梦甜很快有了一个猜测,豪门选媳妇讲究面相,脸型圆润、额头饱满、山根丰隆、下巴肉厚为旺夫相,而季晓月骨相并不突出,整张脸略显平淡,又因为减肥过度的原因造成面部瘦削,只能依靠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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