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赢家(快穿)_昔我晚矣【完结】(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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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半的缘由还得归于,林运为了能博得洛河公主青睐,又心知自己并无多少文墨,以读书为名推拒了所有往来拜访,金山海也就以为他是真心苦读。

  被一宅子的人期待着守着他读书的目光中,林运也有些压力山大。

  这日便放下了笔,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该是时候出去走走,开阔眼界了。”

  金山海点了点头,“林公子说的有道理,那我这就去拿些拜帖来,让林公子挑两三个赴会。”

  其实他也早就眼馋这些诗会宴会了,举办的可都是达官显贵,最有名的文人墨客,林运不去的时候他还有些肉疼呢,去了能结交多少人脉。

  林运挑挑捡捡了好一会儿,金山海只以为他是只挑自己喜欢的诗会宴会,却不知林运是在思量可能用到的诗词,最好是那种一拿出来就震得四座鸦雀无声,自惭形秽也就不会来找他交流文墨的,人家写诗,三成靠勤奋,七成靠天分,而他只需要在心里思索片刻就好了。

  最后,林运挑出来都江芙蓉园诗会和宋王府的建阁宴会,勉为其难决定去赴宴。

  金山海道,“我这就去准备赴会的衣物还有礼品,林公子已在京城扬名,自然不能随随便便赴会。”

  林运也不得不感叹金山海此人的圆滑和贴心,日后留在身边也不错。

  金山海特地在京城最好成衣铺定做的蜀锦儒士服,还有玉佩绣带,一身打扮起来,与京城的贵公子相比也不差了,而且还兼有读书人的风雅清高。

  林运先去的是都江芙蓉园诗会,虽说文人相轻,但参加的人多是只有名声,而无官职高位,即便有什么问题,林运也能想办法圆回来。

  作为自公主府宴会那日《清平调》《锦瑟》后,这还是林运第一次在京城公开场合露面,引来了众多的关注。

  之前林运拒绝各路人拜访,书写笔墨,也不是没有刁钻或质疑的人,但随着一篇篇的传世佳作出现,也几乎打消了外人的疑虑。

  试问若是有人代笔,为何不自己扬名,随便一首都能让人名利双收。林运的来历出身早就清清白白,袒露无疑,也不可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让与名利。

  诗会热闹非凡,文采风流,林运却始终不语,有人不喜他这般孤芳自赏,纵是才华再高,也至于高傲如此吧。

  林运淡淡一笑,仅写下了一首《芙蓉园序》,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众文人心服口服。

  享受到身边雅妓崇拜的目光,林运也颇为自傲,文人诗会少有女子参加,但却不缺雅妓花魁,文人才子只当这是风流雅事,而因为林运的名声,主办人还特地让最出色的雅妓芙蕖陪在他身边侍酒研墨。

  最出色的雅妓,自然无论是才情,还是容貌身段都是最佳的。

  林运看了以后忍不住心中一动。但酒意一醒,不免凛然,他之前为得到洛河公主青睐,不曾出入秦楼楚馆,打造自己‘洁身自好’的形象。

  但芙蕖那艳若桃花的容貌,娇媚动人心弦的眼波,又让他有些忍不住搂进怀里。

  芙蕖脸颊上如红霞飞过,颜色更媚,更艳了。

  旁人见了也只笑叹少年风流。

  等林运醒来后,就得知诗会主人已经给芙蕖赎身,将她赠与林运,还道,“林公子赠我一惊世佳作,我还你一绝色美人,岂不是风月雅事。”

  诗会主人也听闻过林运仰慕公主一事,但也不在意,还道带回去做个婢女就好,红袖添香也不可谓不是美事一桩。

  林运苦笑,但他既然享用了芙蕖的清白身子,丢下她似乎又不好。

  金山海对于林运带回一美人的事毫不惊讶,甚至又多找了几个丫鬟婆子,伺候芙蕖姑娘。

  而林运除了一开始的尴尬麻烦,很快也就适应了,甚至下午就与芙蕖在房内红袖添香一回,平时看着头疼的书在有着美人相伴后,似乎也没那么枯燥无趣了。

  与芙蕖浓情蜜意的日子,林运几乎都把向公主府投以诗稿的事给忘了,但也只是几乎而已,他虽喜欢芙蕖的美貌,但也清楚,芙蕖是贱籍出身,帮不了他什么,真正能助他平步青云只有洛河公主。

  过了两日,便是宋王府的建阁宴会了,因着在场的无不是权贵官员,金山海也不免叮嘱了林运几句,林运却是志得意满,许是这两天因为芙蕖的温柔乡,心情好了许多。

  他也对这场宴会早有准备。

  和之前文人圈子的诗会不同,宋王的建阁宴会,许多仰慕林运才华的贵女千金也来了,宴会还没开始,就在江畔建的绣帐里议论起林运了,

  有明媚杏眼,娇憨可爱的贵女出声道,“不知林运林公子是长什么样子?”

  另一贵女眸光异彩连连道,“必定是丰神俊秀,芝兰玉树。”

  她们都是京城里排得上名号的贵女,过去还私下里建了个诗社,成了京城的逸闻,非才华和家世俱佳者不得入,其中最出彩的,有襄王郡主赵宜,和左相嫡女姜明熙,便是昭仪之妹,翰林之女的蒋致晴也只凭其才华堪堪占了一席之地。

  而林运的诗词,最迎合她们的喜好,可以说这一段时间里,她们几天每次聚会谈论的都是林运的诗,每次一出新作,她们拿到抄写的诗稿也几乎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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