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毅很有主见,也不询问施越,自己做了个决定带她回家,车驶往车库时,施越抱着胳膊睨他暗自得逞的笑脸。
第二次到他家,灯大亮,一切清晰,不同上次的激情,这回程毅没那么急切了,一进家门先给她找了一双男士拖鞋,然后,自己光着脚。
施越是聪颖的人,她环视房子的摆设和装潢,心想,这应该是新宅,而且,没住过女人。
程毅光着脚脱光了外套和衣服,穿着一条平角裤往房里走,施越对他这般的袒露大胆也不惊怪,就是觉得多少有些脸红。
程毅抓着一套干净的衣服往施越走来,她在沙发上靠着玩手机,他一靠近,她就不玩了,抬头看他。
“我三天没换衣服了,先洗个澡,冰箱里有水你自己找得喝。”他说完,妥帖的亲了她一口。
俨然一对热恋的小情侣。
浴室里的水音忽大忽小,砸在地面迸发出声。施越抛了手机去冰箱里找水,打开的一刻,果然在意料之中,除了进口矿泉水和酒,再无其他。
她挑了罐啤酒提开易拉罐喝,穿着程毅的拖鞋,她走起来路来像只大脚蹼鸭,声音也跟着像,拖拖踏踏,一点也不干脆利落。
程毅的家是三居室,施越粗略估计得有一百五十平,她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在程毅家里转悠。
她全然不似先前的拘束和疏离,上次来他家一眼没望,今天倒是兴致高高,在客厅里看来看去。
想来也是个新居室,程毅的客厅干净整洁,像他这个人的外表,一点也不邋遢。茶几面上放了几本英文杂志,烟灰缸和点烟器,除此之外再无多余。他的客厅里也没有液晶电视,空调也是中央型的,唯有一排灰色的长沙发大的有存在感。
施越在客厅的落地窗往阳台看,只有一个洗衣机,顶上一件衣服也没,她顿时转了一圈发现程毅丢在沙发上的脏衣服。在想,谁帮他洗衣服?
程毅拉开浴室的门,神清气爽,退了一层皮,他连脚底板都是干干净净的。穿着一套舒适的套装,他正拿着白毛巾擦头发。施越从落地窗前看到他的倒影,扭过头,不言不笑看他。
程毅勾勾手指,看到她手上的啤酒,立刻抿唇,“让你喝水,你倒好,啤酒都喝上了。”
施越往他这走,灌了一口酒,举着瓶罐,“我尝试下这个,还不错,回去我也添点。”
程毅把毛巾搭在肩上,拉施越贴在怀里,用湿漉漉的头发往她脸上蹭,她今天没化妆,不然一定全命抵抗。
“还添点儿,女人少喝点酒。”
施越一脸的水,她擦着脸,嗔怪不答应,“凭什么?你们男人就能喝,女人为什么不可以?双标!”
因为酒精上头,人容易做傻事,特别是施越这样内心单纯的女人。
“别跟不认识的男人喝酒,记住了吗?”程毅抬她下颚,命令的口吻。
施越撇撇嘴,看他颇为酸酸的表情,笑开了花,“程毅,你酸什么呢?”
程毅撇撇唇,将她易拉罐里的啤酒喝光了,临了还舔了下唇,“我可喝酒啦,你今晚别想回去了。”
施越听到赶快拍他胸膛脱离,“我不会自己打车啊。”
程毅捞她倒在沙发上,她挣扎,他就是不松手,“还真是只小疯兔啊?别闹了,咱看看吃什么?”
施越不闹了,躺在程毅肚子上,她举着手机刷外卖页面,程毅捞过自个儿的给她看,将施越手机摆在了茶几上,而后乐得清闲玩她的头发。
程毅的手机没有施越大,正常的型号,施越抓在手里一时还不习惯,她翻了翻程毅点外卖的记录,几乎都是同一家店。
不禁感慨,胃口这么专一,人也会吗?
施越没有点程毅常吃的那家,她点了麦当劳全家桶,还要了一杯麦旋风。
程毅按指纹付钱时皱了皱眉,“大晚上吃这个,你不怕胖啊?”
施越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下巴和鼻子,他最好看的眼睛却迟迟不肯低下来,她能和程毅缠上,或者说她选择他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那双时而温柔时而暴烈的眼睛。
施越在他肚子上拱了拱,满不在乎,“没事,我几个月才吃一次,你嫌我胖?”
女人都是脑回路清奇的动物,特别会从字眼里扣其他意思。
程毅付了钱将手机甩在一边,低下头猛扑施越胸口,像头饿急了的狼,“我还嫌轻呢,最好这能再大点。”
施越被他吻得发痒,一双脚从平坦变成了紧绷,她仰着头去抱程毅,天旋地转间她身上的衣服就没了,丝缕不着。
“你怎么天天就跟个吃不饱的狼一样?”施越看他蒙着头一直趴在她胸口,压得她被秤砣砸了一样。
一颗心跟着他灼热的吻四处飞翔。
“你拱得地方就没吃饱过。”程毅捞她起来。
他们在沙发上做了一次,程毅抱着她靠着沙发,施越又回到了昨晚那个姿势,昨夜暗黑不见表情,亦能放肆流露,今夜聚光一切明亮,她却将头死死埋在程毅胸膛。
颤动之间,施越双臂没了力气,搂过他脖子仰起头,一张脸被憋得粉红,身上潮湿的汗又腻又亮,整个人在暖灯光下被镀了一层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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