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孙倩倩怒目圆瞪,登时扬起了手——
知梁并不打算被甩上一个难看的五指印子,脚步向后一错,避开她的巴掌,然而那半步还没落地,她的后脑就贴上了一片胸膛。
梁岂别就站在她的身后,动作极快的捏住了孙倩倩还没落下的手,孙倩倩大惊失色,可被梁岂别握住的手却像是镶进了一座石像,完全动弹不得。
他眼睛不悦的拉直,当中漆黑的瞳孔缩的很小,像是能冒出凉气来,“在我家门口动起手来了。你走不走,再不走我马上给你哥打电话。”
孙倩倩眼里淬满了血丝,面色青白的上了车开走了。
梁岂别将凉丝丝的眼睛转向了林知梁:“说了不让你过来,你还说就送送她,结果你们俩差点直接挠起来?”
别的不说,林知梁想也不想顺势先跟他撒一娇,先把他的火给灭了,呼了口气,惊魂未定的说:“幸好有你在。”
第22章
他们在梁家里没留太久。
上午叶家荟约了人,十点多就出门了,走的时候嘱咐林知梁跟梁岂别留在家里玩,可他们俩也都分别有事,便没答应,叶家荟走了没多久他们也开车回市区了。
林知梁回传娱销假上班,下午下了班之后便回到宿舍。
她晚饭都没吃,回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扎进了自己的衣柜。
不止衣柜,还有床底下的置物箱,阳台上的行李箱。
衣服、鞋子、包全被翻了出来,在桌面上和地面上一一摆开。
然后她蹲在地上,先剔出几件宽松的像睡衣的卫衣,裤腰变肥了的牛仔裤,幼稚时期买的粉色草莓印花小裙子,还有脑抽时买的麻袋一样宽的裤子,冬天御寒的丑羽绒服。
都是两三年前买的,已经不怎么穿了,全是压箱底的货色,这次一口气全清了出来。
又拿出去几双鞋,现在看起来很不耐看的限量版奇葩色vans、大一时候买的乖巧甜美风的浅口平底鞋,甚至有一双上面画着猫脸,后鞋帮还有蝴蝶结、还有双里面带毛的Gucci平底拖鞋。
包也没放过,被她拎出去三个。
总之,该扔的不该扔的全被她扔出来了,留下的衣服也就只有原本的二分之一那么多。
以前的衣服有舒服的,保暖的,随便穿穿不心疼的,现在林知梁留下的衣服只有一个原则,就是好看。
要么或多或少能显出身材,要么是乖巧干净,引人保护的初恋风。
总之就是能打动直男的样子。
因为要想获得一个人的心,什么以真心换真心、你怎么对待他他就怎么对待你那些都不好使,平白无故的对一个人无底线的好,那么恭喜你即将喜提一个祖宗,要么就是袁亦齐那样没良心的白眼狼。
搞定一个人最基本的方式是吸引,你自身能吸引到对方,那么后面再做其他的努力就都能事半功倍。
当然,人都是视觉动物,最浅显也最有效的吸引力就是让他觉得你好看啊。
梁岂别更不例外,他能跟她纠缠到现在,还不就是看在她脸的份上吗。
不过那还不够,知梁可以变得更吸引人。
既然要吸引梁岂别,那些衣服留着也没用,一口气清了干净,反正也都是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
他之前能觉得林知梁好看,从现在起只会觉得更好看。
林知梁的衣服从便宜到昂贵什么价格的都有,有某宝淘来的一百块的小裙子,也有几件大几千的奢侈品,总归质量都还不错,全都扔了也挺可惜的。
她把几件自己觉得实在没必要穿了,送人都埋汰人的衣服拿出去扔进了垃圾箱(结果半路上又被宿管阿姨截去了)。
剩下一些林知梁到别的宿舍去问了问,有需要就分给她们,介于她的好货实在不少,潮牌的帽子跟鞋她也大方送人,很快就都被瓜分了个干净。
剩下还有两三件奢侈品,随便送人显得有些轻浮,也怕会让人多想,于是挂在咸鱼上了。
衣柜被清空,人都跟着爽利了不少,而且衣柜空出来了,也就代表着该买新的了。
林知梁开始躺下滑手机,打开购物APP买衣服,搜索重点就在“显瘦”这两个字上,不管搜什么后面都要写上“显瘦”。
因为知梁在工作和上学时多方观察过,跟直男讲什么街拍、撞色、搭配、复古风、几何结构、波普,他们都通通不懂的,他们眼里就只有“身材好”和“猪一样”这两个概念。
你费力气给自己找衣服搭配半天,他们压根看不懂。
其实只要干净,腰细腿美脖子长,对他们来说就够了。
而且黑色对男人有奇效,女孩子只要身材过得去,穿一件黑色贴身T恤配一条黑色牛仔裤,在他们来看就是值得“喔哦”一声的美女。
安洋晚上悠悠哉哉的唆着关东煮进门来,一眼就看到林知梁趴在床上头也不抬的刷手机。
安洋慢悠悠的问:“回来啦,在干嘛呢?”
林知梁:“买东西。”
安洋:“对哦,你还没吃晚饭吧,这个时间也该定外卖了。”
林知梁抬起头看着她,“吃什么晚饭,体重不过百的人哪有吃晚饭的。”
安洋:“那你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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