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还纳闷,后来上网查了一下,发现陈大风本名陈风易,还真是个名人。台湾没有他的海报、明信片,他又觉得找张白纸签太单调,这才买了他参演过的书籍,签着也好看,自家老妈送出去还倍儿有面子。
但是,他不认识繁北。
林曦:“???”
陈风易揉揉眉心:“小麦,她就是原著作者。”
小麦:“开什么……玩笑?我招待的客户都是名人?我运气那么好咋不去买彩票?”
林曦把出席文坛盛会的网页照片调出来给他看:“你今天真的可以去买彩票,待会去试试?”
“卧……槽。”
小麦哥果然没有辜负林曦的期望,讲解一如既往地精彩,不仅能给你讲到名胜古迹,还能给你扯扯背后的小故事,三个人绕了台湾一圈就花了二十天,最后一站歇在了一个极美的海湾附近。
大晚上,沙滩上静悄悄的,林曦闹着要下去走走,陈风易无奈,和她一起下了楼。
一转眼两个人都在一起一个月了,但是这一个月都没有爆发过争吵,感情倒是越来越好。
林曦把塑料拖鞋拎在手里,脚踩着柔软的沙滩,细细的触感让人觉得仿佛走在云端,陈风易拿过她手里的拖鞋弯腰就要给她穿上。
她有点生气,开始闹起了小脾气:“不穿鞋!你见过到沙滩来散步还要穿鞋的嘛?”
这么美的海滩,入眼的是碧水蓝天,耳边是阵阵海浪,手边牵着的是心上人。
他居然大煞风景地让她穿鞋?!
陈风易指了指自己脚上的拖鞋:“我啊,我穿着鞋下来的。”
林曦一个劲往后退,陈风易一把抓住她的脚:“沙滩上不干净,你看这天,马上就得黑,这还有好多碎贝壳,万一把脚划伤怎么办?”
她还是不理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把自己往下坠,陈风易抬头看着噘嘴的她,笑道:“你怎么这么不乖啊,别人家的小孩都不是这样的。”
话一说出口,林曦心都软了,她也松了点力气,让他把鞋子给她套上,穿上鞋才发现,不是塑料拖鞋硬邦邦的触感,而是酒店软软的一次性拖鞋。
每次林曦和他闹脾气都来这招,先给你讲完大道理之后再爆一金句,然后用实践来说服她。
她看着他站起来,从低着头变成抬起头:“你从哪里变出来的?”
出门散步携带一次性拖鞋,亏他想得出来!
陈风易笑:“我不会变魔法,曦曦才是仙女。”
他能想起来这个完全是因为上次去沙滩的时候,林曦也是闹着不穿鞋,他看到酒店的拖鞋,这才有了主意。
林曦侧头看他,他的左手牵着她,右边那边就是落日,橘红色的,映得他整个侧颜的线条都好看得不行,她停下来,松开牵着他的手,从他手里把自己的拖鞋拿过来,给他拍了几张照。
拍完以后捂着心口,跑到陈风易身边:“呜呜呜我男朋友太好看了……”
陈风易把锁屏按亮,得意洋洋:“我女朋友也好看。”
林曦抬眼一看,这是当时在天涯海角时拍的,她在拍天涯那块石头,他从侧面拍她,她扎着马尾,脸上带着笑,自信又活力。
“哼,让我抓到了吧,你看你这个时候就已经对本小姐动心了。”
“不,”陈风易看着她,认真道:“对你动心,其实比你想象的还要早一点。”
他后面就是夕阳,逆着光,天渐渐黑了,面容让人不太能看得清楚,但是他的话林曦全部收入耳中。
林曦有一刻的失神,但她脑中有种叫做理智的东西跳了出来,一棒子把她从花痴的边缘打回来:“不会是你当我书迷的时候就对我这个原著作者心动了?”
陈风易不置可否。
她踢着脚边的石头,噘着嘴说道:“人家男女朋友的在一起都可浪漫了,你这一个戒指就给我骗到手了,好心酸啊……”
陈风易停下来看着她:“要怎么才算是浪漫?”
林曦白了他一眼:“陈风易你真是太不解风情了。”
话音刚落,下一秒她就被拉进一个怀抱,他霸道地用手挑起她的下巴,在她微愣时覆了上去。
触感是微热的,鼻尖是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依旧睁着眼睛,她看到他认真的模样,眼睛是闭着的,睫毛又黑又长又密。
他在她唇上辗转片刻,并没有深入,等到他抬起头,才发现她一直是睁着眼睛的,手还紧紧揪着他的前襟,浑身都绷着。
他低笑了两声,伴随着海浪声缓缓开口:“这样,够吗?”
——
海南和台湾虽然都是海岛,但是给林曦的感觉还是不太一样,之前她只觉得反正都是沿海城市,大抵也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碧水蓝天白云,而真的身处在这片土地上时,这感觉又很是美妙。
这次来台湾最后的收官地就是日月潭和阿里山这块,地处台湾中部,三个人坐在车上,车里放着慢摇的英文歌曲,陈风易闭目养神,林曦刷着手机。
自从粉上陈风易之后,她就有刷热搜榜的习惯,一打开,她就看到条热搜,心一慌,手都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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