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嘉扬质问前妻,却发现前妻早就已经人间蒸发。跟着,他收到了法院传票,有债主拿着他前妻的巨款欠条起诉他,让他还钱。介于欠条是在他和前妻没离婚的时候写下的,所以法院判霍嘉扬还钱……
霍嘉扬倾家荡产地还了钱。
然后,他年仅五岁的女儿……死于并发症。
失去了所有的钱财、失去了女儿的霍嘉扬除了身上携带的艾滋病以外,什么也没了。他万念俱灰,把最后一点儿钱送了人,便跳楼自杀了。
招娣拿着霍嘉扬给的钱给他办完后事,还剩了将近一万块钱。
她用这些钱,租了铺子、开了家小馆子,吃住都在店里,勤勤恳恳的做了一年多,总算是赚到了一些钱。
一年多来,不识字的招娣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认识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字。
一些见过世面的人告诉她,她和张大奎、刘二毛……压根儿就不是夫妻,因为招娣是黑户,连身份证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跟张大奎、刘二毛登记结婚呢?
所以刘二毛和招娣的婚姻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以后要是刘二毛来闹事了,直接打走就成!
所以招娣觉得生活越来越有盼头了!开小吃店的第一年,她赚了四千多块钱,就托人给她娘寄了两千块钱去。
也有可能是因为……刘二毛的妹妹是招娣的弟媳妇的缘故吧!
招娣年底给娘汇了两千块钱回去,刚开年,阴魂不散的刘二毛又找了来……
这一回,招娣不怕他了,直接拿着菜刀和锅铲就把刘二毛给赶走了。
可第二天夜里,招娣的小吃店就被烧了。招娣想逃,但店门被反锁。等到邻居砍了门进来救的时候……招娣已经被烧得只剩下了一口气。
招娣被送进了医院。
后来听警察讲,半夜放火的人找到了,就是刘二毛。
但是刘二毛告诉警察,说招娣是他老婆,再加上招娣的弟媳妇从老家赶了来,证明了刘二毛的话……所以纵火事件被认定为家庭内部纠纷。
刘二毛被放了,屁事儿没有。
招娣撑着最后一口气,请护士转话给刘二毛,说她还有一笔钱存在银行里,教刘二毛快来,她好把存折密码告诉他。
刘二毛急急忙忙地就来了。
躺在病床上的招娣挣扎敲碎了玻璃水银体温计,将半截体温计戳进了刘二毛的太阳穴。
然后招娣就闭了眼……
醒过来的时候,招娣居然又回到了小时候???
可老天爷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样操蛋的人生,还要叫她重来一次?
招娣觉得,还不如直接去世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开新文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t_t
先介绍一下几个娣:
大姐:引娣
二姐:招娣(女主)
三妹:接娣
四妹:来娣
小弟:富贵
第2章
招娣许久没干过打猪草的事了,一时手生,动作慢了点。
等到她背着满背篓的猪草,又捡了一大捆柴火回到家里的时候,武家人都已经全部吃过早饭,而且各干各的去了,破破烂烂的家里静悄悄的。
招娣把装满了猪草的背篓放下,去厨房翻了翻。
——果然,灶冷锅空,什么都没有。
招娣站在灶前思考了几秒钟,然后蹲下身子,在灶膛里翻了翻……
她在温热的柴火灰烬里找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红薯!
招娣笑了。
时间过去太久,她都差点儿忘记了她和娘的约定。
武家人多,可娘却是唯一对她好的人。所以娘悄悄地告诉过她,要是她因为做活误了时间,娘就会在灶膛里藏点儿吃的给招娣。
可招娣知道,武家人很寡凉,要是她不在,不会有人给她留吃的。所以每次娘留给她的吃的,其实都是从娘的口粮中省下来的。
这拳头大小的红薯,对于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孩子来说……根本不够,但已经是她娘的一半口粮了。
所以……
招娣舀了点儿水,把红薯洗了洗,连着皮一块儿吃了。
红薯皮糙,不好消化,所以能在胃里呆久一点儿,扛饿。再说了,她也不能把红薯皮留下,万一被奶奶武老太见了、又猜到了,娘肯定会被爹打个半死。
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招娣死命地将嘴里的最后一口红薯给吞了,然后回过头一看……
来人是一脸横肉、满身杀气的大伯武向东?
招娣不怕大伯。
因为在武家,也就她和大伯……最不像武家人。
换句话说,她和大伯是被所有的武家人一致齐心排外的。
——家里人不喜欢大伯,是因为大伯不是奶奶生的。而家里人不喜欢招娣,是因为……据说招娣刚生下来的时候,总哭总哭,当时爷爷正患病……没多久就死了。所以奶奶武老太就总说爷爷是被招娣给闹死的。
招娣能有什么法子?难道她得怪老天爷没让她回到婴儿时期,然后整个童年一声也不吭吗?
不过,这个大伯啊……也是命不好。
他少年时失手打死了人,听说本来判了死(缓)刑的,好像在监狱里表现不错,一点一点的减了刑,从死缓到无期,又从无期改成了二十年……应该是后来又减了刑期吧,所以被提前放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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