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少年的同伴一个个捧着肚子东倒西歪的,笑的愈发肆无忌惮,指着恼羞成怒打人的少年说,“你看看你,太逊了吧,你那是娘们的拳头?让我们来给你示范一下什么是男人的打架!”说着四五个少年就围了上去,对着流浪汉毫不留情地拳脚相加,在他们看来,这个流浪汉只是一个沙包。
少年满脸涨红,也不知是刚才羞恼的,还是大人打的兴奋地,定睛一看,他突然注意到了流浪汉怀里抱着的酒瓶,他弯□伸出手就要去拿,就在他要碰到酒瓶的时候,一双黑乎乎的手从侧面伸出,牢牢地钳住他的手臂,少年扭头看到一双亮的吓人的棕色眼睛。
他憋红脸用力挣脱,却像是蚂蚁给大象挠痒痒。片刻的停顿之后,少年们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扑上去就要抢流浪汉手中的酒瓶。
路人看着他们围上去,怕要闹出人命,终于看不下去了,伸手正要上前,“喂,小子们,你们……”
话才刚开了头,其中一个打人的少年就横着飞了出去。像是一头被放开了钳制的野兽,流浪汉砍瓜切菜一般把少年们全部撂倒在地。大家看着他握着酒瓶摇摇晃晃地离开的背影,都是难以置信地张目结舌,半晌,才有人反应过来,颤抖着说,“快、快报警。”
——来到这个新的世界已经有整整五年了。
深夜,罗根有时会看着自己的钢爪,寂寞地猜想,自己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变种人。一年多前,他义无反顾地跟着吉米投入黑洞之中,神经刺痛眼前一黑,等到再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躺在泥土里,他花了好几天才接受这个事实:他来到了另一个空间,另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没有变种人。
他找不到吉米。
到最后,他还是成了幸存者。
每一次,他都是幸存者。
罗根没有心情打理生活,不死之身又让他怎么也死不掉,最自暴自弃也不过是让自己成为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冬深寒重,华灯初上,罗根缩在街角,不做声地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心如死灰,恰在此时,一段对话随着大片大片的雪花飘入了他的耳中——
“邪恶的坏蛋!看我金刚狼怎么教训你!”
“哇哈哈哈,这个世界迟早要归我统治,你还是早早认识到这个事实吧!我是伟大的万磁王,可怜的小家伙,你满身的金属,还想和我斗?”
罗根陡然一惊——等等,金刚狼?!万磁王?!罗根看过去,一个小孩把双手握成拳头,手指之间夹着木片充作爪子,另一个则戴着个乱七八糟的头盔披着床单。罗根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过去,一把抓起一个小孩,问,“你们哪听来的这些?”
小孩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老土冒,你没看过《X战警》吗?”
一股热流从从头蹿过,勃然的希望让心头火热的快要灼伤,罗根狂奔进一家书店,不顾店员的阻拦,直直跑到柜台前,翻找起来。
他终于翻到了他要找的漫画,小心翼翼地拿着翻了起来……等等,这个金刚狼是不是丑了一点?我有那么丑吗?
罗根正想着,书店高架的电视里传来熟悉的声音,他抬起头,看到屏幕里的身影整个人像是被施了石化的魔化,僵立在原地。
“……那您是怎么想到要创作这个系列的漫画的呢?”
湖蓝色眼睛的青年温和礼貌,他垂了垂眼睑,显得颇为忧郁,“我在纪念一个人。”
得到吉米的地址并不难,他并不住在美国,而是住在加拿大。罗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赶往了加拿大,一扫之前的颓废,他好好地搭理了自己的形象一番,总不好顶着埋住脸的大胡子和结条的头发去见吉米吧,被当成乞丐打出来就不好了。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看着镜子里干净整洁、容光焕发的男人,雄伟健硕的身材,硬朗成熟的外貌,罗根想着自己还是有几分姿色的……这时,后面的理发师忽然上前一步,热情殷切道:“这位客人,我们店新推出染发套餐,您要不要试一试?”
罗根一愣,“染发?”
理发师点头,“一看您就是有约会吧?把头发染黑显得年轻一些嘛。”
罗根滞怔一下,凑到镜子边,这才发现自己的鬓边竟然已经有了几缕白发。
夜色渐渐沉淀下来,寒树冷重,暮色之后的树林愈发清寂,阒然无声。整个世界,仿佛都只剩下如路标一般矗立着的树木和像是走不到头的罗根,罗根又是心焦又是心怯,他清晰地听见脚下枯枝落叶被踏碎的声音和自己的呼吸声。
越是接近便越是心怯,罗根坚定地走着,他跋涉过二十年的山水,来日举目可眺,他却没来由地害怕起来。
这条路他走过,再往前走,拐个弯,沿着路直走,应该能看见一座古堡,那里是詹姆斯·豪利特生命诞生之处,也是金刚狼的诞生之处。
“——等到这次回去,我们就去那看看吧。”
罗根继续往前走,双脚像是灌了铅一样重,可步伐却没有半点慢下来。
当房屋的灯火映入眼帘,仿佛灼烫到,罗根停了下来,他一手靠着边上的树,仰着头看那灯火,忽地低低笑了起来,接着猛地拔起腿,如一匹脱缰的野马,朝那发光处狠命奔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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