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铁花道:“老臭虫和死公鸡就算了,小南宫你怎么也不告诉我?”
南宫灵小他十来岁,被叫一声“小”也算勉强,不管怎么说,比起老臭虫和死公鸡来是好得多了。
若是一个不知情的人听了这话,必然以为胡铁花和南宫灵的交情很深。可实际上,他们才刚刚认识,而胡铁花、楚留香和姬冰雁,则是从小就摸滚打爬着一起长大。
胡铁花这样说,也只不过是因为他的两个老朋友经常捉弄他,而他这个新朋友却没有这个前科。
而南宫灵的脸也有一定的欺骗性,要知道,要当丐帮帮主的人长得就算不是正气浩然,最起码也要忠厚老实。
南宫灵喝了口酒,笑道:“小弟与楚兄相交多年,自是学到了几分。”
胡铁花不满道:“这正是所谓的‘近墨者黑’。”
楚留香取笑道:“几年不见,小胡倒是做起学问来了。”
胡铁花怒道:“老臭虫你别瞧不起人,‘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我早已非昔日‘吴下阿蒙’了。”
楚留香忍不住大笑起来,道:“不错不错,此句当浮一大白!”
瞧见胡铁花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南宫灵抿了一口关外的羊奶酒,笑着道:“胡兄这种性子,像这样无伤大雅的曲折经历得多一点才好,免得到了关键时候脑子转不过弯来。”
胡铁花瞠目道:“这么说死公鸡还是为了我好?”
南宫灵正色道:“这个自然。”
这就像做几何题,若是实在没有天赋,就只好多做题,做各种各样类型的题目,以期见多识广、熟能生巧,或者到了考试的时候能遇到一道平时做过的。当然,姬冰雁肯定也在心里想过捉弄胡铁花的。
姬冰雁看向南宫灵,倒是难得的对他笑了笑。
他是警惕心极强的性子,而现在又是去做一件九死一生的事情,就算是楚留香的朋友,他也一路上只是绷着脸。
就算是聪颖如楚留香,不也认了妙僧无花做朋友么?
但如今看来,南宫灵的心思倒是不错的。
马车沿着地头蛇姬冰雁订好的路线走着,有条不紊。
姬冰雁这次出来,只带了两个人。一个是石驼,一个是小潘。
石驼又瞎、又聋、又哑,脸也已经被毁的惨不忍睹,但他却是有一种特别的本事。他能和牲畜交流,那些牲畜就像是他的朋友、他的家人,每天晚上他都和它们睡在一起,而每天白天他都和它们一起赶路。
小潘则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哪里的方言都会一点,在哪里交易都不会吃亏。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优秀外交人员。
如此行进几日,终于到了沙漠。
过了这个小镇,就再也没有已知的绿洲了。在这里,已经可以望见无边的大沙漠。
一行人也再也没有马车可以坐,大家都只能骑着骆驼,在将近黄昏时进入沙漠。
这里是沙漠的干燥地区,虽然太阳毒辣地想要脱下人的一层皮,空气凝固似的一丝风也没有,但到底还是有植物的。
进入沙漠开始,他们还是能偶尔看到稀疏的仙人掌、胡杨树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有植物,就有水源。
沙漠的气候多变,白天虽然热的像蒸笼,晚上却又凉的像个冰窖。大家白天骑着骆驼赶路,晚上挤在一个帐篷里挨着睡觉取暖,有石驼这个向导,这几日规律科学至极,南宫灵的心却愈加乱起来。
夜越深,寒气越重。
小潘冷得在骆驼峰上不住地发抖,姬冰雁才找到一个避风的地方,在沙丘後搭起了帐篷,生起了火。
石驼将骆驼圈成一圈,驼峰挡住了火花。
火上煮了一锅热菜,他们围着火,喝着酒,嗅着那胡椒、辣椒、葱姜和牛羊肉混合的香气。
南宫灵向来主张荤素结合,无论少了肉或是少了菜对他都要皱眉头,可如今却用筷子心不在焉地夹菜往嘴里送,连吃进去了他最讨厌的姜都毫无所觉。
如今已是进入沙漠的第三天了,为何还没有遇到那两个晒在路上的石观音的人?若是行进路线不同,还能不能找到龟兹王的绿洲?越接近目的地,他的心中就越是忐忑,不知道石观音会怎么处置他这个形同背叛的儿子?
没有月,星光闪烁着布满了深蓝的天幕。
大漠上的星子比中原更多,也更亮,冷风吹来,南宫灵纵是身负内力,也不免打了个寒颤。
石驼就在不远处,用张毯子裹着,坐在骆驼旁,用早已被毁掉的双眼仰视着天上的星光。他坐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漠中,寒冷寂静的夜色里,看来竟像是个被放逐的帝王,在默默忍受着深沉的寂寞。
南宫灵自然知道,这人是被他名义上的母亲害成这样的。
楚留香从帐篷里钻出来坐在他身边,不言不语,似乎也在观察着石驼,身体却自然地挡去了大半的冷风。
南宫灵瞧着他俊朗如刀削般的侧面,心中一动。
楚留香转过头微微一笑,有星子落在他的眼里,亮亮的,温暖人心的,清澈而又幽深。
南宫灵突然有冲动问一句很小言很狗血的话:如果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不会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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