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生活入梦【完结+番外】(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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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不是证据,是昨天我同你说的,我有个师妹本来要结婚的,忽然间取消了婚礼。所以我想查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不巧的是今天早上我才发现师妹牵涉到了一单案子里面,而那单案子发生的时间跟取消婚礼的时间非常接近。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联系,所以才过来调查的。”周亦霏索性拣着能说的都说给了杨光。

  杨光跟暴龙商量了几分钟,就由杨光正式向Mary要求复制一份录像带走。

  Mary看看周亦霏,又看看杨光,忽然意有所指地笑了起来:“没问题。”

  离开家具店,周亦霏想起杨光刚刚说中午没吃饭就跑过来帮自己调查,有点过意不去:“我请你们吃饭吧。”

  杨光笑着戴上帽子:“逗你的,我这个人对自己最好,当然是吃过饭提早出来巡逻,顺便过来调查了。现在够时间继续巡逻了。”

  一边暴龙也说:“是呀,下次遇到再吃啦。”

  跟两人分开后,周亦霏拿着复制了家具店里录像的U盘站在路边犹豫,下一步该去哪里调查呢?

  唐心跟婉兰在家具店里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钟左右。

  唐心离开家具店以后不知去向。婉兰打电话给江子山,他再开车过来,时间应该也不会超过太久,就是说还是下午。

  而江子山开车过来听婉兰说了事情原委之后把婉兰扔在原地去找唐心了,婉兰却一直到晚上才回家。

  那么下午这段时间这三个人分别去了哪里?

  正苦苦思索时,有人招手叫车,很快便有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载了人离开。

  周亦霏眼前一亮:车!

  晚上等到凌倩儿回来,周亦霏拜托她帮忙到交通署调一下5月29号下午家具店附近几个街口的监控,找一下江子山当天下午的行车路线。

  几天后,王律师从律政署接到了案子,按事先说好的转介给了周亦霏。而凌倩儿也把从交通署调取到的监控录像整理好,发给了她。

  周亦霏将所有的资料研究过一遍,终于带上了办公室助理一起来到中区警署。

  她是来见婉兰父女的。为了保险起见,她先见了文国泰,之后才来见婉兰。

  “Man,我已经清楚了你帮你爹地的原因。”她开门见山地说,“我也都知道了你取消婚礼的原因。原来这两个原因其实是同一个。”

  婉兰的表情有点慌乱:“什么原因啊?Eva你莫乱讲。”

  “Man,我刚刚见过你爹地。伯父决定认罪,我会帮他向法官求情,希望可以判得轻点。伯父叫我转告你一声,一定要好好地配合我。”

  婉兰沉默了很久才低声问:“你想叫我怎么配合你?”

  “我只想在法庭上,如果没有问到你的时候,你一句话都不能说。”周亦霏道,“这个其实是法庭上的规矩,但是我都想再叮嘱你一次。Man,就算不为自己着想,都为你爹地着想一下,他不想你坐监。”

  她的辩护毫无疑问会伤害到江子山跟唐心的名誉。如果婉兰还要维护这两个人,很有可能会当堂认罪,那她就白费功夫了。

  “我知道了。”这句话说完之后过了很久,婉兰才道了一声谢。

  又拜访过其中的几名证人,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文婉兰父女被控串谋绑架案终于在6月10号开审了。

  因为首犯文国泰对绑架的事供认不讳,他的犯罪事实很快就得到了确认。

  庭上的重点便转移到了从犯婉兰身上。

  虽然有文国泰的口供称婉兰只是被他用亲情绑架胁迫自己犯法,但她是一个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检控官揪住这一点不肯松口。

  周亦霏向法官申请了盘问证人:“法官大人,知法犯法对一名现役警察来讲的确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但是辩方有证据同证人,可以表明第二被告文婉兰触犯法律的行为是在受到极大的刺激、情绪很不稳定的情况之下做出的错误决定。辩方要求传召证人上庭。”

  ☆、122

  “本席同意控方律师的要求, 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上庭了。”

  第一个证人是唐心。

  周亦霏镇定地开始提问:“唐小姐,请问你认不认识第二被告文婉兰?”

  “认识,我们从幼稚园开始就认识了, 做朋友已经有十几快二十年了。”

  “请问你是不是对第二被告自小到大的经历都非常清楚?”

  “是。”

  “请你讲出来。”

  “我同Man上同一间幼稚园, 又读同一间小学、中学;直到大学的时候才分开, 她去了英国, 我去了法国。但是大学毕业之后又都回来香港了。”

  “在你同第二被告同学期间,文婉兰家里有没有发生过特别的事情?”

  “有。Man的妈咪在她十岁那年自杀死了。”

  “在你印象中,这件事发生之后,第二被告的性格、行为处事同之前有没有区别?”

  “有区别。十岁之前,Man同我一样每天都开开心心地上学下学,假期也约到一起玩。这件事发生之后, Man休了半年学。再回到学校我就发现她变得有点敏感, 没有以前那样开心了。我们经常一起吃饭, 之前她不挑食的,但是之后有些红色的东西她就不再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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