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中王怜花身体突然一震,“哇”的一声竟吐出一口血来,却神色不变,只咯咯笑道:“我王怜花竟也会有遭人暗算的时候!自以为成功的那一刹那便是防御心最弱之时,我竟也忘了,可笑啊可笑。”
沈làng听得此话,不由皱紧眉头,道:“竟是在你脱身那一刻发出的暗器么?暗器上可有染毒?”
王怜花惨笑道:“自然是有的。不过我自己倒也可解就是。只怕这明玄,是活不过今夜了。”
沈làng心头一紧,突然便想起他方才见得王怜花并不能占得明玄多少便宜,明玄却在片刻之间也倒在地上,恐怕也是中了暗算。
这暗中的敌人,似乎比想象之中更为qiáng大。
竟能抓住那qíng势剧变的一瞬,准确无误的出手。即便不是武功绝顶,那心计与胆气,也是非比寻常。
正思筹间,突然觉得怀里一震。
方才仿佛还无甚大碍的王怜花,此时竟剧咳起来。他拿了手去捂住嘴,却有紫黑色的血,从指fèng间冒出,直沿着那皓白的手臂蜿蜒而下,触目惊心到了极致。
第13章
喜欢杀人的人,总是比一般人还要怕死。
爱见别人痛苦的人,自己大多不善忍受痛苦。
如果换了熊猫儿受这样的伤,铁定是咬紧牙关不叫一声,还有气力的话铁定将这气力用来痛骂那下手的人。
而王怜花这辈子也没做过英雄好汉,所以也不能指望他表现出关羽刮骨疗毒时尚能谈笑风生的气概来。见他拿他方才那把刀去割开伤处的腐ròu,下刀虽是又快又狠,但那神色却苍白如死,冷汗流得满脸,还忍不住发出轻微的呻吟声。当他把那亮闪闪的东西从ròu里挖出来时,看他都要昏厥过去了,只把那东西往地上一丢,然后便仰天一躺,大口大口地喘气。
沈làng见他这样,虽觉得他缺乏些男儿气概,心中却也十分不忍,问道:“你还好么?”
王怜花恨恨地回问道:“你看我的样子好不好?”略微抬头一看,伤处流出的血液已由紫黑变为鲜红,连忙便从怀中摸出一瓶药粉,往伤处洒了洒,随即便朝沈làng道:“你帮我包扎。”受伤之后,哪还管得什么风度气概,语气正如闹别扭的小孩一般,沈làng不由苦笑道:“王大公子,请人办事可要客气些。”
话虽如此说,沈làng倒是立马撕了一片袖口的gān净内衬出来,动手给他包扎,包扎时牵动伤处,便又听得他一下呻吟,又是龇牙咧嘴地叫道:“沈大侠,轻一点啊。”
沈làng觉得他又可气又可怜,便叹道:“王公子,你每次受伤都是这样么?”
王怜花道:“我很久没有受伤过,已经忘了上一次受伤后怎样的了。”
沈làng也不说话,只是手上动作又轻柔了些。温热厚实的手掌,碰触过腿上柔软易感的肌肤,带来出人意料的安心感觉。
有他在,便是受伤了哭喊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他是向来知道自己不是好汉,顶多也就是苦笑着看看他。他看人的眼神总是温柔而坚定。
是这样的一个男子,难怪朱七七要他不要他。
女人最想要的,总是这样坚qiáng可靠,叫人彻底安心地倚赖的男子。
心底却仍是有些不服输的,嘟哝地说:“沈làng,你一定是个好父亲。”
沈làng却突然想起当年王云梦bī婚的往事来,不由笑道:“可惜当年没当成你的父亲,否则必定好好管教你。”
王怜花听了这话,心头一冷,便不言语。沈làng自觉失言,勾起他的伤心往事,心里有些歉疚。见王怜花面色苍白,神qíng萧索,手臂与衣衫上都染满血渍,偏偏那模样此时看上去竟是如此孤寂清瘦,叫人从心底生出些怜惜之意来。不由得长叹一声道:“有很多事,该放下的,便放下罢。”
这话仿佛说给王怜花听,也仿佛说给自己听。
王怜花惨然一笑,将方才丢在地上那东西拿起来看了一看,叹道:“现在说什么放下,早就来不及了,沈大侠。”
那伤了王怜花的暗器,只不过是几枚非常细小的银针。那针头分明是淬过毒的,幽幽的带些蓝影。也唯有这样细小的暗器,方能令在场的人全然感觉不到它的发出,直中目标。
但是这暗器也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短处。
沈làng沉吟道:“若要发出这样细小的暗器而不失准头,非要离得很近不可。”
王怜花冷笑道:“如此,那凶手必定就是旁边那群道士里的一个。”
沈làng道:“若只是为了陷害我们,连明玄和孔琴也一起害了,未免也太làng费人力物力。必定还有其他的目的。难道衡山派本门之内也有些未清的恩怨么……”话声突然一滞,整个人直跳起来:“我终于想到是哪里不对劲了!”
王怜花皱眉,不qíng愿承认自己还没想到哪里不对劲。
“那些在庙中的尸体,虽然个个都握着兵刃,地上也满是鲜血,但那庙堂中,却少有打斗过的痕迹!”
的确,以衡山派大弟子孔琴的武功,再加其他两名弟子,若真是在这小庙内与人打斗起来,那庙内绝不会如他们所见这般齐整。
王怜花道:“说不准,他们便是如我们那两匹马般,先给下了不立即发作的毒药。”
没有打斗痕迹,不立即发作的毒药,如那两匹马。
结论指向的便是一个人——那个貌似憨厚,却心计极深的石靖远。
王怜花似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道:“若是他,倒也说得通。”
沈làng道:“可是你们打斗之时他并不在,约摸是在庙里为死者收尸罢。”
王怜花却不理他,瞪着眼睛自顾自想了半天,方才脸色一缓,笑道:“不去管他。我们逃命也来不及,人家的内jian且先搁着罢。”
沈làng知他心里又有算计,也不去问这个,只是说:“天色快暗了,我们赶紧找到个市镇,也好休息回复一下。”
王怜花的伤势仿佛不是很轻。又伤在腿上,走路也有些不便。yù骑上马的时候,更是咬了咬牙,正要忍痛跳上马,沈làng却伸手轻轻松松地将他拦腰抱起,稳稳地放在马鞍上。王怜花红了脸,怒道:“我又不是女人。”
女人才要人抱上马。
沈làng跳上马来坐在他身后,笑道:“男人还这么在意小节。”
方才的一阵策马狂奔,加上中了毒针之后又怒又怕的心qíng,自是不会想到两人的姿势有多暧昧。此时却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的气息心跳及胸膛的温度,越发便觉得慌乱。他的发丝还老是被风chuī到他的脸颊上,一阵苏苏麻麻的痒。
自从父亲十七年前弃他们母子而去后,他早已忘记拥抱是什么滋味。
父亲至死也没有认出他,母亲则一直沉浸在对父亲的仇恨里,日日夜夜策划着怎样将父亲挫骨扬灰,甚至不曾用温柔宠溺的目光看他一眼。
有时候做梦,还是会梦见小时侯在云梦山庄的生活。
那时的父亲会大笑着将他抱起举过头顶,而母亲则喜欢轻轻地从后面抱住他的肩膀,贴住他的脸颊,母亲的气息从他的脖子后头传过来,温暖而芳香地叫人融化。
成年以后,他开始抱女人。
女人是喜欢被拥抱的动物,她们满足地缩在他怀里的模样总是像吃饱了睡午觉的猫。他的第一个女人在最欢愉的时刻忍不住紧紧拥抱他,在他背上留下抓咬的痕迹。那是他自失去父母的怀抱后所得到的第一次拥抱,女人的身体是久违的温暖而芳香,让他不由地就怀念起母亲的拥抱,却是在那样的场景下。
从那嘴里发出的却不是温柔的话语,而是意乱qíng迷的呻吟。ròu体狂乱地扭动,空气中充满浓厚的yín靡气息。
女人的脸却仿佛变成母亲的脸,在他面前晃动。
母亲又何尝不是因这样的爱yù,才抛弃了她身为母亲的一切慈爱,只为复仇而活着。
完事之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爬到chuáng边呕吐,直吐得昏天暗地。
从此他便再也不许女子拥抱他,即使在云雨之时。本也不过为了满足ròu体yù念而已,何必如此危险地触及内心。
然后便渐渐遗忘了拥抱的感觉。
而今日,坐在沈làng身前,他的手臂从他身后伸过来拉住前面缰绳,可不是仿佛将他抱在怀中一般?他的拥抱如他的人一般温柔而坦dàng,叫人安心也叫人软弱。
只是对他而言,软弱却是最不可饶恕的。
王怜花有些恼怒,但此时状况却容不得他有异议。
身为男人,这般想法也确实大惊小怪了些。王怜花自嘲着心想,正如沈làng所说,何必在意小节?
再加上方才为排出毒血,不免失血过多有些虚弱。于是便任由这温暖包裹住他。人说chūn风得意马蹄疾,那马儿轻快奔跑在这荒野的一片寂静chūn色中,如行进在无垠的时间里,若是永远不要跑到尽头,却该多么好。
第14章
自出长安往兰州一路,是愈行愈见荒凉。西北风大,若是在傍晚,驿道上无人也是huáng沙滚滚。放眼望去,夕阳如血,长路无尽,只见那天地间的寂寞高远。便不由地从心底,生出七分豪qíng,三分悲凉来。
秦州便于此时突然出现于行者的面前
莽莽万重山,孤城山谷间。无风云出塞,不夜月临关。
本不过是边关一驻军小城,因有了杜甫这几句诗,平白多了些不凡的气韵。只是对于疲惫的旅人,怎样的壮烈qíng怀,也比不过jīng心烹调的食物,gān净的chuáng榻,热腾腾的洗澡水的吸引力。
看到秦州城最大的“云水客栈”黑底金字的大招牌,王怜花的眼睛都要发亮。
这几日一路奔波,风沙弄得他衣服很脏,粗粮磨得他的胃也生痛,简直比伤口未愈的隐痛还叫人难以忍受。如果再不痛快地洗一个澡,吃顿好饭,他简直就要开始嫌恶自己。
就算那房里有个绝世美人脱光了衣服在等他,他冲进房的速度也不会比现在更快。
沈làng看着他的背影只能微笑。
于是也回房去,沐浴一番,换了衣裳,神清气慡下楼来,只见王怜花已经坐在最好的一张桌子旁自斟自饮,jīng致的小菜摆满一桌。他穿着绯色的新衣,连斟酒夹菜的姿势都优雅,又回复到洛阳公子的派头,叫沈làng以为他方才那急吼吼的模样是自己的幻觉。
倒真是,有些可惜呢。
沈làng往他面前一坐,便感受到周围投来的目光。也难怪,两人俱是风神如玉,教旁边好些女子,都红了脸偷偷看过来,吃吃的笑声略微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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