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不该是进入的部位。
特别是他作为一个男人,完全没有被人进入的义务。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王怜花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丝愤怒。
沈làng似是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从动作到吻都轻柔起来。
王怜花喉头哽咽,渐渐平和了下来。
反正……只是最后一次。
若将时光làng费在争执上,未免也太可惜。
他刚略略放松下来,便感觉到沈làng的手指好像触到一个很奇妙的地方。
全身一阵抽搐,差点就要一泻而出,勉qiáng忍住,只是忍得辛苦,双唇也颤抖了。
沈làng不失时机地拔出,并又多加了一根。
王怜花觉得这一切很不对劲。
为什么躺在这里的人是自己。
为什么自己会被做出这种事。
为什么做这种事的人是沈làng。
眼前的这一切都好似不真实。
只有手指进进出出所带起的水声是清晰在耳。
连同呻吟的声音。
自己的呻吟声,听起来好像还有几分销魂。
听着这些声音,居然觉得有点害羞。
王怜花自我嫌恶地想,简直就跟女人一样。
简直就像个未知人事又chūnqíng初萌的雏儿。
在那事物抵住入口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恐惧,却又夹杂着期待。
他记得那即将到来的撕裂般的痛楚。
一想及此,他差点就又要跳起来。
只是来不及。
现实的痛楚立刻吞没了他。
他的额头顿时冒出细密的汗珠,脸色白得像映着月光的窗纸。
沈làng感觉到他的痛楚,缓下动作。
“放松。”
王怜花忍不住尖叫起来。
“你不知道这样停住会更痛?给我快一点!”
王怜花不过是说实话。
他这人不常说实话,于是说实话的时候常常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说,他根本没有去想这种话对男人而言是不是一种鼓励。
没有男人会不听这种话。
进进出出,出出入入。
绝大的痛苦和陌生的快感qiáng揉成一团。
有如爱恨,难以割舍。
王怜花的双腿紧紧缠着沈làng的腰身。
他的双腿自然比任何一个女人的都要有力。
用力的本意也许不过是纾解痛苦,却不曾想是对xing事的加倍鼓舞。
如胶似漆,不得分离。
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臂膀,抓出丝丝血痕。
王怜花一点也不客气,心中满是愤怒痛恨。
被人抓成这样,很少有男人能够继续做下去。
偏偏沈làng是个例外。
他的ròu体对痛苦的忍耐力极qiáng,观察力之敏锐也非常人可比。
ròu刃撞击在哪里,王怜花才会露出xingqíng满足的销魂之态,他也看得一清二楚。
时快时慢。
时而焦灼等待,时而正中核心。
每一寸肌肤都敏感异常,因这欢悦而颤抖起来。
让王怜花得到释放并不难。
若自己想要出来,也容易得很。
但沈làng并不着急。
明知可以快乐,偏要痛苦得久一些,才能使那快乐愈发狂dàng。
血ròu融成一体,像是一种仪式。
使你永远归我所有。
王怜花也是个聪明人。
怎样能够不痛一些,怎样能够更快乐。
他的身体也会趋利避害,自觉回应。
连续的__使他全身苏软,失去支撑的力气。
手臂不自觉地抱着沈làng脖颈。
那么紧那么紧。
体内翻江倒海,有何时能比此时更快乐。
直至最后那烫热的液体从身下涌出,整个人的意识都模糊起来。
沈làng躺下来抱住他的时候,王怜花已经闭上了眼睛,却还在轻轻喘息。
但没过多久,他就jīng疲力竭地睡着了。
原本他拉着他的手臂,此时也终于松开。
沈làng十分轻柔地起身。
身边那人似是并无所觉。
沈làng披衣下榻,推门出去。
月影之下,小溪流水,鲜花盛放。
回来的时候,沈làng极轻极轻地推开门,生怕惊扰了他。
不料王怜花早已经坐了起来,看见他回来,眼里全是惊惶。
沈làng放下手中的木桶,走到chuáng前。
不期然的,看见他脸颊上有一点蜿蜒的水迹。
沈làng这辈子都没有这般手足无措过。
“我、我只是去打水而已,我想帮你清理……”
他的话也已经说不下去,只得在榻旁坐了下来,将他整个人都深深埋进自己胸膛里。
王怜花紧紧抱着他,像是怕从他的身上掉下来似的。
嘴里却说着背道而驰的话。
“再见,沈làng。”
沈làng不回答,只是静静地抱着他。
门还没有关,月光从身后照进来,四周影影绰绰,似有银雾浮沉。
如这苍茫尘世,如这寂寥人间。
沈làng的双眼望着眼前一片苍白的虚空,只觉怀里王怜花的身躯渐渐地温暖起来、温暖起来。
他在心底轻轻地、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是时候,该说再见。
再见,沈làng。
第145章 特别篇 再见,王怜花
再见,王怜花
王怜花大笑着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沈làng刚刚走到书房门口。
他推门进去,看见王怜花正在写字。
王怜花有一瞬间的惊慌,但立刻就恢复了平静。
他轻咳了一声,道:“你不是说要去十天半个月,怎的这么快就回来。”
沈làng道:“我在半路上捡到一个半死的人,特地先带回来给你瞧瞧。”
王怜花笑道:“你真当我是个乡野郎中,专治路边的阿猫阿狗不成?”
沈làng道:“你看了他的伤势,一定有兴趣。”
王怜花挑眉道:“既然沈大侠这样说,我总是不能推辞的了。”
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似是不经意地抓过方才写好字的书笺,揉成一团,丢在桌边的字纸篓中。
(一)
沈làng带来的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伤者。
不仅是个侏儒,还是个驼子,身上的伤口多不胜数,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团形状诡异的模糊血ròu。
王怜花细细检视了他的伤口,又捏开他下颚看了看舌头,还搭了很久的脉,最后写了个方子,让家中的仆役姜保去抓药。
做完这些事后,他朝着沈làng笑了一笑。
“沈大侠有眼光。”
沈làng道:“哦?”
王怜花道:“他身上有四种不同的伤口,分别为‘玄风罗刹掌’、‘金刚霹雳腿’、‘落叶刀’、‘黑虎百节鞭’所伤,另外还中了‘玉海棠’、‘小夜枭’两种奇毒,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
沈làng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雪地里昏迷了一会儿了。回来挂在马背颠簸,又是一路风雪,活人也去了半条命,他偏偏一口气撑着到现在。”
王怜花道:“正是这风雪救了他。他若非被冻得半僵,体内血液流速减缓,恐怕毒物早就走遍四肢血脉,便也支持不到这里。”
沈làng笑道:“风雪如何能救人?救人的自然是王公子才是。”
王怜花毫不谦虚地点头道:“这话说得倒是,若不是遇上我,他也是必死无疑。只是这人若是个坏人、恶棍,沈大侠也要救么?”
沈làng道:“从这伤势看,他对手的功力十分了得,而这人以寡敌众,自是江湖中数得着的高手。观他右手指节极粗,指甲极为厚重硬实,形状尖锐,应是练过鹰爪功。江湖中以鹰爪功成名,既是侏儒又是驼子的人没有第二个,定然是‘驼鹰’孙二。”
“驼鹰”孙二xing烈如火,嫉恶如仇,平生又好打抱不平。若是他被仇家围攻至此,倒真是一点都不稀奇。王怜花闻言,刻意促狭道:“这是什么人?我怎么一点都没有听说过。沈大侠命我出世,自己倒是入世得很。”
沈làng无奈,道:“道听途说罢了。”
王怜花傲然道:“不过这江湖既然没有你我在,也是平庸无趣之极,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分别。”
天底下,除了沈làng和王怜花,还有谁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
又有谁能否认这句话?
沈làng。
沈làng道:“其实近年来,江湖中出了个极有趣的人。你可听说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王怜花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只淡淡一声道:“哦?”
沈làng道:“此人名叫李寻欢,人称‘小李探花’,是位世家公子,家中三代中就有七位进士,他与父兄三人都中过探花。他父亲老李探花与江湖中人素有来往,与我是道义之jiāo。老李探花仗义疏财,唯看不破功名二字,以致郁郁而终。这位小李探花却视富贵如浮云,弃功名如粪土,游侠江湖意气风发,是极潇洒落拓的人物。最有趣的是,他赖以成名的兵器竟然是飞刀,且只用飞刀。”
王怜花原本听得认真,此时便忍不住问道:“只用飞刀又如何?”
沈làng道:“两三百年之间,武林中的高手,无一人仅赖飞刀成名。全因飞刀之技,有攻无守,有去无回,愈战愈衰,绝无后路。若非胸怀宽广、纵qíng傲物的君子,如何敢用此等兵器。”
王怜花不以为然,道:“这也不然。飞刀比之普通刀剑棍棒,攻击距离更长,能得先手。若是在刀上施以毒物,更能事半功倍,又有什么了不起。”
沈làng道:“这便又是这位小李探花非同寻常之处。飞刀本是暗器,他却将它用成了‘明器’,全因所有人都知他只用飞刀,且其刀从不带毒。”
王怜花摇头道:“此人年少成名,又是这种锋芒毕露的xing子,恐怕是易得罪人得很。这倒也罢了,用飞刀这样兵器又不喂毒——实在是傻得可以。除非他已将飞刀练至例不虚发的境地,否则一定死得很快。”
沈làng闻言,有些默然,半晌才道:“以他现在在江湖的声名战绩来看,似乎还未到此境界。但若有天资,假以时日,也许能够。”
王怜花十分得意地总结道:“所以说,你之君子,我之傻子。”
沈làng素知他脾xing,也不再争辩,只轻轻笑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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