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没有想过,竟然会是这样的原因。她原本以为,丁薇的父亲庚款留学却未再回来,是个毫无民族之心的人,却没想到,还有这层原因在。
她叹了口气,拍了拍丁薇的手:“难为你了。”
丁薇朝着明镜挤出一个微笑:“大姐,我没事,都过去了。我只是……有些替我祖辈不值而已……”
他一心救国,却在最终死在官场斗争,而那些只是想着谋求私利的人,却好好的。一腔热血报国的热血,最后洒在了私利的断头台上,何其可悲!那样的朝廷,那样的国家,难怪父亲再是想念,却终其一生不愿踏足。
作者有话要说: Moment in Peking,就是京华烟云,林语堂1938-1939旅居巴黎所着。1939年底在美国出版,半年内行销5万多本。初版全英文。京华烟云是后来译者起的名字。
丁薇的身世半杜撰。丁禹生晚年资料不详,结局是我杜撰。剑桥公爵乔治二世是真的,贵贱通婚所以子辈不能继承爵位,后人也没有详细记载了。
☆、生于斯,长于斯,埋于斯(上)
1972年,英国。
“祖母,祖母——”几岁女孩子那童稚的声音在屋子里格外响亮,“妈妈让我来告诉你,中国和英国正式建交了。”
哐当——
瓷杯从桌上摔落,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激动地握着了小女孩的手臂:“真的?”
小女孩显然没有办法理解祖母的激动,但想到妈妈的话,还是乖乖地点了点头:“妈妈说,是今天的新闻里刚刚宣布的事情。”
“快,快——”女人满是皱纹的脸写满了急切,“快去叫你妈妈来,快——”
虽然岁月流逝,光阴在女人的脸上留下了不少痕迹,但还是依稀可以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
这个看似已经到了古稀之年的女人,正是丁薇。如今,她不过是快要知天命的年纪,只是曾经的折磨,让她的身体极速衰老,青春不再。
她从抽屉里颤颤巍巍地掏出一张旧报纸。这是一份1967年的报纸,上面是一篇纽约记者对华人音乐家马思聪所开的记者会的报道——《我为什么逃离中国——关于“文化大GM”的可怕真相》。文章是当时经香港逃难到美国的音乐家马思聪口述,记者记录的。这篇文章里,马思聪讲述了自己出逃的原因,和他出逃前的一些遭遇。
报纸上,那段马思聪自述被打击的遭遇处,纸张已经褶皱起伏,有些字迹甚至有些模糊了,上面依稀可见已经干涸的泪痕。
自从1965年年中,饶是她翻看再多报纸,也没有再看见过关于那个人一星半点的消息。从看到马思聪的自述到如今,这将近七年的时候,她没有一刻不在担心和忧虑中度过,没有一刻不曾希望自己能够飞到那个人身边。
“母亲——”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走进屋,看到地上的碎片,忙蹲下身小心地收拾,“您别急,哥哥已经去打听消息了,只是母亲,我担心的是,即使中英建交,您……”
“我必须……咳……我必须回去!”
曾经的牢狱生活让丁薇的身体已经变得很差,当年她怀了龙凤胎,生产之时亦是九死一生。这些年,她的儿女懂事、孝顺,儿子明禹将一家咖啡店发展成了食品工厂,女儿明秀潜心学术,继承了明镜当年对明楼的希望。
明秀帮母亲顺了顺气:“母亲,您别着急,我和哥哥商量过了,我们想去香港建厂。”
“去香港?”
“是,”明秀说,“现在香港有大批的逃港难民,劳动力上会有优势。而且现在香港是亚洲的一个重要金融中心,把生意移到那里去,离父亲可以近一点。”
丁薇站起身,满是皱纹的手摩挲着手腕上一个绿色的手镯:“我老了,这辈子唯一剩下的愿望,就是能和你们的父亲,生同衾,死同椁。”
明秀听着母亲的话,心一下沉了,这些年,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她是感觉得到的,撑到现在,只怕全靠着想再见父亲一面的念头撑着。
“母亲,您别这么说,”明秀努力控制住眼眶里的泪水,“父亲也一定在盼着和你见面的,他一定盼着……一定盼着我们一家团圆的。”
“我知道,”丁薇的目光落在那份旧报纸上,“我怕的是,有人让他等不到了……我怕的是……我这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会的,母亲。”
“秀啊,”丁薇拉住女儿的手,“你父亲以前说过,‘上海这座城市,我生于斯,长于斯,将来也会埋于斯’,如果我真的等不到……等我死了,就把我的骨灰,带回上海吧!”
“母亲,您别……您别这样,我相信,您和父亲一定能再相见的……”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传来,明秀急忙擦了擦眼泪,“好像是哥哥回来。
“快,快叫他进来,快问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啊!”
明禹一到家,就立刻往母亲的屋子来:“母亲,我去问过了,现在刚刚建交,还不行。”
看到母亲腿一软就要摔倒,明禹忙上前扶住她:“母亲,我和妹妹商量了,我们搬去香港,到时候,只要政策一开放,我们就立刻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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