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奴婢未能上升身份为姨娘时,即便被主人睡了一百一千次,也照样可以被转卖、被配婚,可见李纨处理贾珠的身前人。
姨娘只是高级奴才,而且成家的男主人只要有钱,想要多少都可以,当主人不待见的时候,还是可以把你转手处理掉,可见贾赦处理秋桐。
即使丫鬟们活蹦乱跳乍一看很像“人“,或者很多丫鬟满身人性闪光点,但是在“性”的问题上,她们最终遵守的仍是物权。在以上5点为前提的时候,再看贾宝玉身边众多丫鬟的行为,就很清晰了。
比如,袭人作为一个忠奴,其人设是坚守“奴婢”的身份,绝不出格,做一切奴婢该做的,不做一切奴婢不该做的。所以身为贾母“给”宝玉的“东西”,宝玉是袭人的直属主子,当宝玉提出性要求时,袭人判断“我的所有权是宝玉的,应该服从”。
袭人的目标是做姨娘,但基于第4条原因,她和宝玉睡过没有任何屁用,宝玉年纪小,没成家,只有父母给他选姨娘的份儿,还暂时轮不到他直接开口要。因此“袭人是为了当姨娘而勾引宝玉上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和宝玉上床不会使得袭人成为姨娘。无论是贾母、王夫人还是贾政,在给宝玉物色姨娘的时候,都没有考虑过那个候选人是否和宝玉睡过。
所以袭人需要努力表现自己是“一心忠于主人甚至还懂一些伦理道德的好奴才”,直到王夫人给她一个姨娘名额。袭人和王夫人提到“男女大防”的时候,王夫人大惊,表示“一直以为你只有小心思,没想到懂得大道理”,因为以袭人的奴婢身份,她是不必懂这些的,一个奴婢,一个物件儿居然理解了“人”的规矩,并且表示要坚决维护主人的“规矩”,这才是王夫人对袭人另眼相看的原因。
(这里另外补充一句,因为姨娘并无定数,从贾府各个男性的情况来看,姨娘两个起步是标配,像宝玉这样受宠的,绝不可能只得到一个姨娘,而以宝玉的多情,在贾府不败的情况下,婚后恐怕还能接着娶更多姨娘,宝二奶奶作为一个主人,也根本犯不上和飞机杯们计较。因此袭人没有阻止他人当姨娘的必要,也其实根本没这个能力阻止,她自己争取一个名额就能达成目标,所谓“袭人为了防止xx当姨娘所以xx”的因果关系也靠不住。)
而基于第5条的原因,如果宝玉没素质,当了姨娘的袭人也有和秋桐一样被转手的可能性,所以花家在确认宝玉确实有情有义,不至于把袭人玩了就扔,甚至还挺听她劝后,才放心的决定不赎袭人回家,让她继续留在贾府当奴婢。(《红楼梦》贾府衰败后,袭人也的确在有姨娘offer的情况下还是被配婚了。)
作为一个忠奴,袭人致力于确保主人贾宝玉不会犯“人”才会犯的错误,也就是说,确保宝玉不在婚前和其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私情(袭人作为“东西”的存在意义之一就是避免宝玉的性需求发散到其他主人阶层身上),所以当袭人发现宝玉竟然暗中痴情于林黛玉,而且已经情深到会认错人的地步时,会觉得大事不好,必须尽快隔离宝玉和黛玉,避免他们两个“人”犯错误。
所以,袭人在《红楼梦》中的表现就是这样的:她服从于宝玉的需求和他上床,但是她想办法阻拦宝玉和黛玉的自由恋爱。
而很多人对袭人的批评之“明明自己和宝玉上床还好意思阻碍宝玉黛玉”是错误的。袭人的所作所为符合一个奴婢该干的事情,她和宝玉上床,是因为她有这个义务,她阻止宝黛恋,是因为黛玉是有社会地位的“世家小姐”,要遵守给“人”制定的礼教。在袭人的角度,劝宝玉搬出大观园,完全是为了避免宝玉黛玉触犯礼教,损毁作为“人”的名誉,不管贾宝玉喜欢的是林黛玉、薛宝钗还是史湘云,只要是“世家小姐”,对袭人来说都不行。而身为一个“东西”的袭人竟然有如此高度的护主觉悟,这绝对是万年难遇的好奴才,袭人必然在曹雪芹心里担得起奴才界的一个“贤”字,无任何贬义。
与此同时,正是因为袭人会严格遵守自己是“东西”这个定位,所以袭人实际上,并不会阻拦怡红院的任何丫鬟和宝玉上床,因为上床就是所有怡红院丫鬟的义务,主人提出要求,你都该服从,如果谁拒绝履行奴婢的义务而惹毛了贾宝玉假如贾宝玉是贾赦那样的好色之徒),袭人身为怡红院丫鬟之首,甚至反而可能去劝说、强迫不听话的丫鬟□□的。作为一个工作,怡红院的丫鬟和宝玉上床,虽然不至于大庭广众,但是就算被自己人知道了,也不必当做是“把柄”,履行工作义务,哪里算得上把柄?
而很多人对袭人的猜测之“因为晴雯握有她和宝玉上床的把柄所以袭人有扳倒晴雯的动机”也是错误的。袭人并没有做违反工作条例的行为,不存在有任何把柄,顶多是由于大环境而不太会公开谈性而已。
和袭人专心致志做奴婢不一样,晴雯则是“心比天高”,她是不太把自己当奴婢的,所以晴雯敢拒绝和宝玉上床,因为她不认为自己是奴婢,所以可以小范围内拒绝一些本来没资格拒绝的要求。而贾宝玉非常怜香惜玉,喜欢年轻貌美的姑娘,对晴雯非常好,所以晴雯表示拒绝,宝玉就不强求。但这完全是因为主子贾宝玉的温柔,而不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拒绝”,事实上,换一个主子的话,晴雯很可能是怡红院第一个被□□的丫鬟都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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