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晋安帝总觉得任胥读书不用功,定是平日里没下过苦功夫,又贪玩好胜,喜欢斗蛐蛐遛狗,怕他在秋猎时又闹出笑话,故而每回出巡南山都将他禁足在东宫不许出去,其实他就算面壁,心思也不在朝政不在学问上,关了也是徒劳。
这次不如豁出老脸,随他怎么闹腾,只要不犯大过就好。
马皇后将杯盏递到皇帝跟前,“你上回不说了,平南郡王的小公子要来长安么?”
“那正好。”晋安帝眼底全是对那位平南王的赏识和称许之意,“萧战文武全才,十七岁便已军功显赫,又曾以智计退羯人大军,这可不是咱们儿子能比的。”
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马皇后立即不乐意了,自己儿子自己知道,任胥虽然人混,性子顽劣不羁,但人聪明灵活,只要他肯下功夫,没什么做不到的。
任长乐忽然低了下头,双耳漫过缕缕红云。
长宜公主深觉得,皇姐此时那张脸,将发髻里斜簪的那朵牡丹都比下去了,娇艳而羞涩,那股菡萏初开般的新奇和赧然藏都藏不住。
原本,任长宜也是听了父皇的嘱托,自己一直帮皇长姐留意驸马人选,长安城里名流王孙虽多,但能文能武,扛得住皇姐泼辣的人却不多,至于尚未成家的,那就更少了。任长宜也是听了萧战来长安的消息,特意着人打听了平南王四公子。
没想到倒真是个绝配。
皇姐武艺超群,性格又强悍不服人,偏偏萧战也是个勇冠三军的骁骑将军,父皇钦封的小郡王,与平南世子齐肩的。年岁合适不说,萧战还是个俊俏佳公子,在平南府那边可是少女们仰慕的头号人物,要不然她皇姐也不会听到这个名字便害羞起来。
要任长乐害羞,那是件奇事,任长宜心道,这回皇姐的亲事总算有着落了。
任长宜与小嫂子盛迟暮是同年,也十六了,正到了嫁人的年纪,她想父皇这回怕是要同嫁两女,早早地将她们给“发落”了才好。
退了永安宫,任长乐唤住长宜,“你方才说,四公子要上长安来,可他不是来祭祖的么?秋猎之事,他如何能答应。”
任长宜索性也不瞒着了,“父皇曾说过,他可不只是来拜祭先祖的。”
任长乐那张美得嚣张顽艳的俊俏脸蛋一红,“那,还有什么?”
长宜公主抿嘴儿微笑,“当然啊,当然是来找个老泰山!”
说罢,长宜便拎着鹅黄浅绿的留仙裙摆飞燕似的跑走了。
这个鬼灵精丫头!
任长乐在宫里头没什么说知心话的人,也就是长宜,小时候趁她被罚饿肚子时,旁人都在看笑话,只有她偷偷塞给她一块糖,两人的关系才勉强像是姐妹。
她有什么贴心体己的话,并不爱瞒着长宜,因此长宜就算不知,也大概猜得到她的心思,所以才向父皇提了那么一句。
萧战就快到长安了!这真是今年秋风捎来的最好的消息。
第13章
秋闱在即,晋安帝给任胥留了一堆课业,盛迟暮难得有逾五个时辰见不到他的人影,见姹嫣来换水,信口便问了一句,姹嫣将毛巾放到水里,偷偷掖住了嘴唇,轻笑道:“皇上想罚太子,他现在忙着呢,今日想到什么,拿着东西到国子监去了。”
“国子监?”
就盛迟暮所知,任胥满十七之后,便从太学肄业了,因为是皇太子,他要一步步走入朝堂,所以注定无法待满年月。
姹嫣解释:“嗯,殿下有一对双生弟弟,现年十三,两人都有国子监的大儒教导读书,所以平日里很难见到人,殿下也使唤不得,所以去找他们商议对策了。这两位殿下鬼主意最多,太子殿下成婚那晚,俩人拉着殿下灌了他足足十二碗陈年花雕。”
盛迟暮惊讶地收拢了书卷,“那太子也喝么?”
“他们骗他的呀。”姹嫣也是听了底下两个小宫女的私语,觉得有些好玩,“殿下有个毛病,从小就分不清那兄弟俩,所以他们总捉弄他。从头到尾,太子殿下都以为是二殿下灌的酒,其实他们俩轮班儿换着上的,也幸亏太子殿下酒量好,把两个小殿下都喝倒了才进的婚房。”
难怪那日他一身酒味。
盛迟暮微微摇头,这两位从不见人影的双生皇子,还真是与任胥如出一辙的顽劣。
姹嫣又道:“不过这两位殿下在宫里头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他们不来招惹娘娘,您也千万别主动找他们,这两人不比咱们长乐公主好相处,在宫里头除了太子的话,谁的都不听,皇上来了也一样不好使的。”
盛迟暮颔首,她想,那一定是任胥平日里对他们极好,或者玩得来。
但今日任胥去国子监碰了一鼻子灰,双生子都是一肚子坏水儿,一番话说得颠来倒去,前后矛盾,任胥最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又玩弄自己呢。
任胥以前从未协理过科举之事,只能徐徐图之,暂且用心学,他父皇也不想看到自己儿子总被人在暗地里戳着脊梁骨骂“脓包”。
盛迟暮将绣花纹理贴在了鞋上,做得典雅精致,姹嫣一个劲儿地称赞,“您要是送出去,保管他都舍不得穿呢。”
盛迟暮想到了任胥要的香囊,摸了摸手里的布鞋,轻声道:“这种绸布替我留意一下,我还要的。还有丝线。”
“嗯?太子妃娘娘还要给谁做么?”姹嫣故意的,那眼睛看起来狡黠得很。
盛迟暮脸色淡淡的,闻言,起了一丝春水般的微澜,道:“你这丫头跟别人都不一样,竟有胆子问我。”
姹嫣便故意伸了伸舌头。因为与太子妃相处久了,便觉得她是个看起来冷淡,但实则让人如沐春风的人,性格其实很温和,又大度,在她这里当差每日都有很多空闲,因为寻常的小事,她总是亲力亲为,也不娇惯,没有一星半点长安贵女们那颐指气使的架势。
秋日暮,盛家军到了城郊。
盛迟暮随同任胥一路送他们到郊外,夕阳下古朴的官道,从繁华恢弘的古老城池外沿入含翠的山峦处,任胥下车时,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了,披在盛迟暮的肩头。
晴空如融化的夕晖自天水中沐浴而出,盛家军只见他们大梁的太子对太子妃珍之重之的爱怜画面,那模样像亘古便在的一对眷侣,哪有先前传闻得那么可怕。盛家军心底里,安宁县主就是天外的一粒明珠,一弯弦月,那是触碰不得的高雅无垢,有人得了她,自然要放在心尖尖上疼着才不为过,好在这位太子殿下不像传闻中那么混账。
本来齐嬷嬷也要同来的,但盛迟暮将她留在了东宫养伤,胡太医开了一堆药方,还有任胥珍藏的灵丹妙药,伤势不算严重,休养数日便会好转。
盛忠见盛迟暮从身后拿出了软缎杏黄的包袱,交托给自己,接得慎之又慎。
盛迟暮望着这片天下伫立的大好儿郎,这曾经随着他父兄征讨羯族所向披靡的盛家军,今日,他们将回到他的翱翔的天穹之下,他们脸上全是期待和兴奋,盛迟暮不敢将自己的离愁别绪露出一点,怕惊扰了他们的喜乐,“忠叔,这里有我的一封家书,还有给你做的一双鞋,瀚城路途遥远,快马加鞭也要一个月,您一路好好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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