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远看了眼鼎面宣布道:“可以了!”
山门外早已沾满人。长安城很大,即便每个坊的乞丐流民都很少,聚集在一起却形成大股的人潮。他们衣衫简陋,头发凌乱,少有能穿羊皮袄的,绝大多数都身着两层布夹废弃布料做成的夹袄,袄面脏兮兮的,泛着黑色,谁都不知道这些衣服穿了多久。
他们在寒风中打颤,简陋的衣服无法抵御寒冷,刺骨的风刮过粗糙的脸,带走身躯中残余的热度,人与人拥挤在一起,同冬日抱团取暖的小动物,借此法保留些暖意。
“你也听说过大兴善寺的药食之名?”
“不错,据说此地药食鲜美无比,只要喝一口,通身的寒意便会被驱逐。”
“这么神?”
“能不神吗?兴善寺的粥可是莫小郎君亲自熬制,他乃佛子,让佛子帮我们熬粥真是何德何能,想来他做出来的吃食中定有佛光灿灿,能驱走去岁的晦气。”
“你说的可是智擒硕鼠妖的莫小郎君。”
“对,就是他,他还是豆腐童子,我听说李三娘食肆的吃食都是他研制出来的,我虽没几文钱,进不得酒楼,却也尝过那里的馒头,啧啧啧啧啧,那味道,便是现在想起我都欲流口水。”
寺院大门缓缓打开,人群中选暖声更大,所有人都争着抢着,试图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成为第一批喝到粥的人。
兴善寺僧人对施粥盛况心里有数,早就派了身强体壮的武僧外出维持秩序,他们中绝大多数以身为盾,组成密不透风的人墙,口中高呼“排队”“一个一个来”,试图恢复秩序,还有小部分人在边上逡巡,眼睛尖利如同鹰隼之眼,若发现有什么人被推搡倒地,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以棍棒杀入人群,将倒地人捞起来。
好在今年的秩序勉强还成,无人受伤,在孔武有力的僧人的约束下,队伍很快成行。
寺院内总共推出了八口大鼎,人也分流排成八队,每口鼎后站着的和尚都在食堂历练过,对份量的掌握已经到了精妙绝伦的地步,能够保证粥的相对精准,一勺不多一少不少。
王虎乃一介流民,他的名字威武霸气,人却很小,尚不足八岁,看身形同五六岁孩子相仿,他高举破碗,眼巴巴看着和尚,等待自己的腊八粥。
和尚对老人孩子总更心软,粥打得正正好,肉丁却给他多舀了一小勺,王虎捧着碗凑到鼻子底下,盯看肉丁,不知此乃何物。
记忆中他很少吃肉,经历过流亡生涯,猛地看见碎肉块竟相见不相识。
粥浓稠而富有温度,吹吹过后他迫不及待小口嗦粥,初入口的温度烫得他舌头动来动去,然而入口的触感却让他不忍心将其吐回碗里。
厚重的粥在口腔中回荡,红豆沙中本就带有丝丝的甜,融入沙糖后,甜味进一步得释放;略微坚硬的黑米同杏仁碎末挨在一起,上下磨合牙齿,最先品尝到的是超过芝麻的香味,一股不知该说时鲜还是咸的滋味在舌尖炸开,回味悠长,极富存在感;熬煮多时的杏仁碎软化,用牙齿磨开,悠长的杏仁香味加入层层叠叠的谷味,闭上眼睛王虎便能看见大片的麦地,看见金色的浪花,看见五谷丰登的金秋,看见欢笑的阿爷阿娘……
伸出舌间,小心翼翼卷块肉丁,再用大门牙研磨碎,猪油的香气远胜一切粮食,如果说谷物是浅淡的,那经过酱料调制的肉丁则浓烈而霸道,一整头猪的美味都可体现在其中。
肉丁中既有肥肉也有瘦肉,瘦肉在酱埋了许久,每一小块儿都沾满了咸香的酱料,舌头点一下,豆子特有的清香与猪油混合在一起;咀嚼,猪肉纤维经过翻炒,肉质更硬,然越是挪动牙齿,藏在其中的悠长香味就越发明显,如同巷子深处的酒水,萦绕在唇齿鼻腔间。
肥肉选得是油最多的部分,雪白的牙齿将其切成两半,似乎能感觉到金黄色的小油点子溅在牙齿面上,炒至焦黄的肥肉外酥里嫩,敲破金黄色的外壳,肥肉入口即化,不带腥臊味的猪肉是无上份美味,流民珍惜得研磨为数不多的肉丁,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这是肉的味道吗?
不,它比肉还要香。
冬日的寒冷被一碗甜粥尽数驱散,暖流划过时代,深入胃部。从脚底心泛起的凉意终结于丹田,美味的粥品让人从心底深处萌生出幸福感。
喝着喝着,王虎流下泪来,多时不曾感觉到的幸福与苦难的生活交织在一起,甜丝丝中带有酸,生活的艰辛与委屈随眼泪而去,短暂的感情宣泄后剩下的是对未来的期望。
明年,明年一定会更好。
……
李三娘食肆施舍的吃食就实在多了,拳头大的羊肉馒头,麦面包的,内部塞满了羊肉,一口咬下去油都会从麦面中流出来,便是成年人吃,两个都能吃的饱饱的。
她亲自带家中人前往棚户区,见此吃食,流民们几乎将她看作是九天下凡的仙女,双手合十几欲拜她。
李三娘当然是不愿意的,在人下去前就给扶起来了,看见棚户区中老少都有,老弱病残窝成团,便是她都不有唏嘘,想着开年后食肆扩建招人,若有些无关紧要的工作,便给他们提供些吧。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
忙完施舍吃食的活动过后,莫文远依旧没有停下来,他像是旋转的陀螺,无时不刻没被隐形的鞭子抽打,约定给孙大圣他们的素斋的时间要比正常元日宴会早十日,故而莫文远先做给他们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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