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可能?”李四郎上前一步,声音更冷,“姜大人心知肚明,把晋州划为我兄封地不过是名义之事,即便不划,晋州也是我李家的!”
这口气大的,把姜之航一行人惊得目瞪口呆。
然而,转过头来略略一想,众人不得不承认,李家确实有这份底气。
晋州从前朝起便是李家军驻地,即便在大晋建朝数年之后的今天,朝廷也从未真正地插入过一兵一卒。
如今双方坐在这里谈,根本不是朝廷给李家面子,而是李家给朝廷面子。
姜之航沉下心,将茶盏缓缓地置于案上——再也没了摔碗的立场。
莫先生笑笑,态度谦和,“四郎自小混迹军中,生性耿介,说话不中听,还望姜大人海涵。”
姜之航摆了摆手,脑子里苦苦地想着,此事是否还有再议的可能。
莫先生继续笑,“不过……”
一句“不过”,姜之航的心便沉到了谷地——他知道,此事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
就像李四郎所说,晋州从立朝之前就处在李家的掌控之中,即便官家不封,那片地方也是李曜的。
但是,有名无实与有实无名到底有些差距。
倘若官家下旨将晋州封与李家,那便是公开承认了李曜一方诸侯的地位,从今往后,无论他做什么都会占一个“理”字。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倘若真有一天李曜登上金銮殿,改朝换代,晋州之事必然会成为史家笔下“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
同时,作为促成这件事的人,无疑会背上“奴颜卑膝”的骂名。
这样的名声官家不想沾,少不得由他来背。
姜之航深深地叹了口气,面上还得表现得从容大度,“此事干系重大,容我回禀官家,稍后再议。”
莫先生笑意更深。
彼此心里清楚,“稍后再议”不过是这位朝廷肱骨、二品大员心内不愤,故意拿个乔挽回点面子罢了。
实际上,不用等再议,便可朝侯爷讨赏去了。
自家占了大便宜,莫先生心情不错,好酒好菜招待着。
裹了糖心的面果饽饽,刺刺模样的小甜团一样样端上来,让京城来的土包子们吃个够。
做完这些还不算,言语上也要占便宜,“早就听闻姜大人当为俊杰,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姜之航可不是傻子,怎么听不出他在暗讽自己“识实务”,当即不轻不重地刺回去。
“不及状元公。”
莫先生出身鸿儒世家,弱冠之年便连中三元,是前朝圣主钦点的头名状元,此时却成为李曜的“家臣”,在姜尚书这样的正统官吏眼中自然是看不起。
“陈年旧事罢了,当不得大人谬赞。”莫先生摆摆手,大大方方地一笑而过。
姜之航哼了哼,泄愤般吃起了面果饽饽。
非得多吃他几个不可!
嗯,松松软软,怪好吃的。
***
直到姜之航心情复杂地离开韩家岭,李曜都没有出面。
毕竟他“气病了”,突然好了也不合适。
此时,“病了”的长安侯大人正悠闲地坐在回廊上,看着老婆孩子玩蹴鞠。
对战的双方只有叶凡和胖团,胖团飞在空中,叶凡立于庭院,一人一团把蹴鞠当成羽毛球玩。
胖团胆子不大,力气却是不小,每次叶凡把球踢到他跟前,小家伙都会尖叫着:“害怕害怕,接不住!”
然后,整只团便打着旋,直直地朝牛皮球撞过去。
叶凡输了球也不恼,反而被自家儿子逗得哈哈大笑。
这次,小家伙动作太大,依着惯性飞到了屋檐上,眼瞅着球又踢了过去,却是来不及飞回去了。
“啊啊啊!要输了!豆豆没有了!”
胖团最喜欢煮毛豆,这次赢了的奖励就是煮一大锅毛豆,全都给它吃,所以它不想输。
大王架在树杈上,语气中满是嫌弃,“连这种古老的游戏都玩,简直给主脑丢脸。”
一边说着,一边飞过来,“嘭”的一声把球撞向叶凡。
这家伙的武力值不知道比软萌萌的小胖团高了多少,叶凡若是硬接,八成会被球带着飞上天。
于是,他闪身一躲,牛皮球重重地砸在地上,成人手掌厚的青石砖当即碎裂。
神奇的是,牛皮球并无损伤,转而反弹起来,远远地飞了出去。
紧接着,隔壁院落传来清脆的碎裂之声,继而是李三郎气恼的喊叫:“说说,这是第几回了,啊?”
叶凡哈哈大笑,“三郎哥,对不住啦!”
“我叫你哥,只求你别可着一家砸,下回找找老四去,成不?”
叶凡嬉笑着回道:“是花盆还是窗户?叫侯爷给你换新的!”
“我谢谢你了!”李三郎明显不买账,隔着墙扔过来一只臭鞋。
若不是叶凡躲得快,几乎砸到头上。
大王毫无同情心地大笑,胖团也抱着屋顶上的枯树枝,一小只可疑地抖动。
李曜给长随使了个眼色。
对方毫不犹豫地捡起鞋子,原封不动地扔了回去。
李三郎大哭,“嗷!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回晋州!”
院中之人皆是大笑。
前男友帮自己报了仇,叶凡心情美美的,就连输球都不觉得难过了,“二比一,歇会儿歇会儿,改天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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