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医5之皇权易主_曲落无痕【完结】(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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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在嗜血刀接近她那一刻,她迈出了一步。这一步太艰难了,仿佛顶着风霜雪雨走出的一步。

  宁雨诗保持劈刀姿势,百里晴迁则立在她身后。手中这枚银针长而尖锐,针尖上的血迹,却如平淡之水,轻柔滑落。

  百里晴迁看着手中寸芒,平静地说:“以血止血,以气止气。戾气并非戾气,而是你身上,有南疆的蛊。”

  南疆的蛊!的确。

  将手伸到中原的人,并非只有旷远,弗瑾月也有此一招。

  宁雨诗乃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儿身,所以弗瑾月才会选中她,做修罗蛊的宿主。

  还有另一个秘密,十几年前纵横武林的刀魔,是南疆人。

  如此一来,弗瑾月在江湖中,也等于是安插了一步暗棋。必要时,利用刀魔的嗜血刀与修罗蛊混合而成的戾气,血染江湖,改变武林格局。

  这个时机已经到了,宁雨诗心中的恨意被修罗蛊激发,反受其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灭济世堂。父亲死的时候,她是流过泪的,心也痛过。可是她别无选择,她想让自己清醒,奈何,这修罗蛊已经啃食了她的思维,她的命运,无法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看着胸口上这朵花,瑰丽的花,绽放的如此妖艳。一寸一寸的染红衣襟……

  宁雨诗终于感到累了,她闭上了眼。却不甘心:“百里晴迁,你真是我的克星!”

  说出这句话,已经是用尽了力气。这把嗜血刀,终于敛去了锋芒。在雨水的冲刷下,恍如初始般洁净。

  百里晴迁忽然转身一步,嗜血刀已归入手中。而宁雨诗,却孤单地躺在血泊里,死不瞑目。

  她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长歌,这把嗜血刀邪气太盛,执在手中,感觉半条手臂都在发麻。等到了修罗山,她会将这把邪刀葬入深渊。没了人的气息滋养,这刀也就不会自行散发戾气。

  一路飞驰,却见马车停在道路旁。嗜血刀直冲而下,悬挂于马侧。她笑着翻进车内,见长歌无恙,便说:“方才处理一事,耽搁了行程。”

  外面下起了雨,衣衫也被淋湿了,她却不甚在意。长歌却连忙取出干净衣物,“赶紧换上,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百里晴迁捧着素灰衣袍,把玩一根古朴发簪,淡笑道:“天有不测风云,你却早有准备啊。”

  难怪长歌没有换公子装,原来她是这个打算啊!这路途遥远,少说也要走个十天半个月。她们两个女子出门在外,当然要细心的“打扮”一下,防止麻烦。

  马车平稳行驶,只是驾车人换了。

  柳长歌纤柔姿态驾起车来却别有一番韵味,车帘被风吹起,她赶紧拽住。那香艳的一幕还在她脑海中徘徊,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只是黑马身侧那把刀,怎么如此眼熟?

  柳长歌看着这把刀,近在咫尺。“别碰!”一声呵斥惊醒了她。

  原来长歌的手,竟已不知不觉地伸了过去。眼看就要碰到嗜血刀,幸好晴迁急忙呵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百里晴迁一把拉住长歌的手,轻声警告:“这把刀邪气太盛,你不能随意乱碰。”

  柳长歌想起来了,这把刀是宁雨诗的刀!“你方才……”

  “方才,我只不过是和一个不相干的人,玩了一场你争我夺的游戏。游戏结束了,她输了。”百里晴迁怅然一叹,坐在长歌身边,依旧牵着她的手。

  雨早就停了,也许它只是想冲刷嗜血刀上的血和戾气吧。

  柳长歌看着晴迁这身打扮,素风卓然,颇具诗书气质的儒雅。乌发简单而松散地束于头顶,部分垂落肩头,荡在风中。素眉,素颜,宛如诗画中的翩翩公子。

  只是这公子的笑容太淡了,就像画中描绘的一般。也像是柔风,吹在水面上。唇角的笑痕,就是清水上的波痕。

  长歌看的脸红心跳,晴迁这般素雅,却也能将她的魂魄勾走。这世间,恐怕再也没有比晴迁,更让她心动的人了。

  傻丫头啊,又犯花痴了!百里晴迁手臂一揽,已将长歌搂在怀里。另一只手夺过缰绳,温和一笑:“还是我来吧,你在我怀里就好。”

  没了竹简的弗元清,整日坐在殿中发呆。他身下的九龙宝座,是帝王的象征。京都已然平静,也是时候操办一下他的登基大典了。

  中原的疆土太辽阔了,中原的百姓也比南疆的子民多上数万倍。他猜想,他的登基典礼,应该会很有看头。至于柳融枫的下落,他派出很多精锐去找,半个月了,一点眉目也没有。

  不过,一个小奶娃也兴不起多大风浪。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阻挡了他的巅峰之路。他们的承诺已是当初,如今柳氏已成过去,昔日的呈王爷,在天下人心中,亦是早死之人。

  柳呈因此怒视弗元清:“难不成,你还要登基为王?你别忘了,这天下,还是中原人的天下。”

  “你错了,现在的天下是本王的天下!”弗元清掌下抚摸的,是椅臂上的黄金苍龙。

  他们南疆的吉祥兽是鹰,而他却愈发觉得,龙比鹰更好看。同样凌驾九天,龙的气势却比鹰,更雄伟。

  他要这天下,也要一个女人。

  柳呈,不会成为他的绊脚石。可他好像忽略了什么,柳呈也是会武功的人,且武功不亚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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