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整天,胡砂都没有再看见芳准的身影,不知他又跑什么地方去了。
她一直等到三更半夜,还不见芳准回来,最后连平日里最冷淡的一号丫头都忍不住要来劝她:“你就赶紧睡觉去吧,芳准又不是三岁小孩,要你来给他操心。”
胡砂倒也觉得有些道理,其实芳准的能耐是非常大的,只不过她先入为主地认定他身体不好,病弱文秀,故而总担心他出点什么事。仔细想想,他向来潇洒不羁,三百年来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从来也没出过什么意外,与其担心他,倒不如先把自己照顾好。
想通这一节,她索性自己洗洗脸睡了。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外屋有说笑声,胡砂迷迷糊糊地翻个身,吸了一口气—好像还有酒味。谁大半夜的在外面喝酒?
她披了外衣,端着烛台把门帘一掀,却见芳准与一个黑衣男子坐在外面喝酒正喝得开心,脸上笑吟吟的,一见到她,便招招手:“吵醒你了?要不要也来一杯?”
胡砂还没反应过来,只本能地点了点头,慢吞吞走过去坐下,芳准果然倒了一杯酒递给她。
那黑衣男子忽然转过头来,平凡无奇的五官,偏生一双眼精光四溢,妩媚至极,胡砂又是一愣—这人怎么有点眼熟,在哪里见过?
“呵,我只道屋里藏着佳人,原来佳人竟是这位小姑娘,真教人吃惊。五年不见,似乎长大不少。”他含笑说着,声音低沉,身后的衣摆忽然扬起,“嗖”的一声钻出三根狐狸尾巴来,毛茸茸的。
胡砂“啊”的一声,差点跳起来:“是你!开书店的狐狸精先生!”
狐狸先生笑得更开心:“居然还记得我,真是荣幸。今日我来,一是告辞,二是既然要走了,索性把多年珍藏的几个孤本送给芳准,顺便过来讨杯酒吃,打扰了姑娘休息,真真过意不去。”
要走?她还不太明白,芳准在旁边很好心地解释:“他已经得道成仙了,如今与我一样位属散仙,脱离了妖兽的身份。所以关了书店,打算回老家娶媳妇。”
原来狐狸精也能成仙。胡砂感慨地看着他,由衷说道:“恭喜你了,也祝你与妻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狐狸先生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多谢,我也希望你能与心上人早日结合,携手到老。”
这话刚好说中胡砂心中一块隐痛,只得干笑两声。
狐狸先生喝了两杯酒,忽然生了兴致,把手往胡砂面前一摊:“小姑娘,五年不见,不如我再替你看一看手相?”
胡砂点点头,把两只手都放到他面前。这狐狸一面看一面点头,嘴里还嗯嗯地念念有词。
芳准笑道:“你又看出什么来了?”
那只狐狸却不搭腔,看了半晌,将胡砂的手掌一合,微微一笑:“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关键就是这几天吧,小姑娘运气总还是不错的。”
说了等于没说,胡砂无言地把手缩回来,却听他又道:“世上钱债、血债诸多劫数,却都不及情债来得可怕。你要小心风月。”
到底什么意思?他又不解释,只与芳准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喝得头上狐狸耳朵都钻出来了。
眼看东方发白,这一夜将要过去,胡砂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趴在桌上昏昏欲睡,肩上盖着芳准的外衣。
狐狸先生终于起身告辞。
芳准一直送到门外,看着他醉红的脸,含笑不语。
狐狸双手拢在袖子里,却不看他,只定定望着远方微薄的晨曦。
良久,他方道:“你的脾性,多年了还是没有改掉,总是不合时宜的任性,还容易心软。如今那位接替我来照顾你的小仙,只怕也十分吃力吧?”
芳准轻笑道:“哪里,你说笑了。”
话音刚落,影子里便传来二号先生的声音:“那狐狸说得不错,此人可恶得很。”
狐狸嘻嘻笑了两声:“可幸,我早一步脱离苦海。这位兄台却要多吃一段日子的苦了。”
他见芳准笑容淡淡的,一派风轻云淡、没心没肺的模样,不由钩起唇角。
“我这便要去了,日后山高水远,不知何时能再与你像今日这般畅饮。”顿了顿,又道,“那小姑娘……”话终究没能说下去,只是摇了摇头。
“该说的,能说的,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你。切莫再任性下去,要保重。”
芳准又笑道:“好生啰唆,如今怎变得这么婆妈了?”
狐狸果然不再说,只弯腰朝他一揖,转身便走,因用了缩地之法,眨眼就变成一个小黑点,很快便看不见了。
芳准静静站了一会儿,影子里又传来二号先生的声音:“我看,你还是听他的话,回去一趟吧。别叫事情搞得不可收拾。”
他没说话,过了好久,才露出个淡然的笑容来:“我只是不愿相信……”
话断了开来,他不想再说下去。
胡砂打着哈欠走出来,肩上还披着他的外套,手里抓着几本书,一面翻一面奇道:“师父,他给您的什么孤本,怎么又是白字天书?都是空白的。”
芳准哑然失笑,回身一把将书抢过来,自己翻了两下,道:“早就告诉你了,是好孩子不能看的绝世孤本。”
胡砂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喃喃道:“还是你上次说的什么情仇爱恨、男欢女爱的故事?为什么我不能看?”
芳准把书塞进袖子里,抬手摸了摸她的脸颊:“……等你再大些吧。”
听着总感觉那什么孤本不是好东西。胡砂怀疑地看了他两眼,懒得问他,反正从他那里是问不出什么东西的,她索性伸个懒腰往回走。
“我好困,师父,容我睡几个时辰再修行好不好?”
芳准忽然抓住她的袖子:“胡砂,陪师父下一盘棋可好?”
胡砂愣了一下,见他似乎很有兴致的样子,便欣然而允。
胡砂的棋艺很好,这点曾让芳准出乎意料。
还记得五年前,因为穷极无聊,强拉胡砂陪自己下棋,因着她不断推脱,他以为她不会下,还让了她四子,结果第一盘就惨败在她手上。
其后他就再也没让过她半子,大抵是为了挽回第一盘的面子,第二盘他杀得毫不留情,盏茶工夫便吞了她半壁江山,然后便发现胡砂下棋的一个规矩。
旁人若是不相逼,她也温吞水一般,谦卑恭顺,输赢都不在乎。但倘若对她下了狠手,她还击起来却是招招狠毒,而且还有条不紊,吃她半壁江山她都面不改色。
最后第二盘还是输在她手上。
从此芳准便不愿与她下棋,陪着她温吞水,一点也不过瘾,陪着她发狠,却又狠不过她。他宁可欺负白纸小人们,用围棋杀得他们落花流水、叫苦不迭,痛快至极。
隔了五年,今日他又要她陪他下棋,是十分难得的事。
双方执了黑白,分坐两边,杀了不到片刻,胡砂的白子便被他吃了许多,他此番既不相让,也不下狠手,只陪她慢慢磨,一点一点把她的白子都吃掉。
52书库推荐浏览: 十四郎十四十四 十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