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世道,恨那污浊又腐败的世道。
他说,舔血过日子的他已做不回人,所以「伏」字不该从人;他说,世间污浊发臭得叫人痛恶,却无清水能将其冲刷洗净,因此「汕」字无水。
於是,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大字不识的他,从此改了姓易了名,伏字没了人而汕字没了水。於是,伏汕不存,只有一个名叫犬山的强盗,跟随救他性命的大哥过起舔著刀尖血的日子。在这污秽不堪的世道下,他做不成人,难道还做不成一条只求活命的狗吗?
白术帮被剿,他用刀杀出条血路一路南逃,但绘了他容貌的告示早贴满了各处,只要他一个没留意露了脸,认出来的人往官府那一报,追捕他的官兵便像那附骨之蛆般涌来。时日一久,体力再难支撑,若非胸膛积攒著太多的恨,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般凄惨落魄地休止,才含著怨、怀著恨,撑著已撑到极限的肉体,逃下去。
最後,逃到皇城,逃到让这世道、让天下百姓痛苦,那个昏君所在的地方。心想既然横竖是死,索性干一票大的,若能宰了这昏君那可真值了。故用刀在脸上抹了几道,叫人难以一眼认出他本来样貌,在酒馆里混了个差事盼望著能耳闻些昏君离开皇宫的消息。却又怎会知道,君王若离开皇宫是多麽浩大的阵仗,是上千上万军队和宫娥太监们随行伺候的阵仗,别说是区区一个毛贼,就连来了一整个军营的人也未必能伤其分毫,再说了,一个普通的酒馆,来光顾的也都是些商贾百姓,偶尔来几位当官的也是小官小吏,哪会是帝王近臣?又怎知晓帝王的消息?
日子一久,酒馆东家瞧出蹊翘,觉得手下这个自称是「大山」的人,只要一来穿了官服的客人便刻意热络招呼,待在客人桌子边的时间也久得诡异。特别是那张脸,初看时只觉得处处疤痕煞是吓人,时间久了却觉得不像大山自个儿所说,脸上的疤是不小心摔到碎瓦堆上给划的,倒像被什麽人用刀尖一刀刀划下。
疑心一起,东家暗自请来个画师假装客人,看清楚大山样貌而後画下。拿到画後,东家反锁房门展开画纸,拿出购来的白色染料和水推匀,以笔蘸色,一笔笔消去画纸上黑笔勾勒的疤痕。半个时辰後,画纸上浮出另一张脸,一张消去疤痕,大山原本的脸──却也与衙门贴出缉拿凶犯的告示上,一模一样的脸。
就这样东家报了官,沾沾自喜地回到酒馆,以为没多久官府便会派人来缉拿重犯,而他也能拿到数目可观的赏银。却不料衙门的人不但想拿下人犯、更想连赏银一并污去,三更天时趁著夜色把酒馆悄悄包围,外头摆满浇了油的柴堆,打算将里面的人烧个半死後再冲进去拿人,就怕那杀人不眨眼强盗为求活命,反把他们给杀了。
大火熊熊烧起,大火碰上酒馆後房尚在酿造的烈酒,烧得愈发旺盛,酒馆内火舌四窜黑烟弥漫,不知自个儿已被出卖的犬山一心只想找著东家救他出去。等他找著人时,只看见被压在柜子下被黑烟熏得没了呼吸的东家,与他到死仍握在手掌心里的一锭官银。
不明白的事儿,终於明白。
犬山走出东家的屋子,外边全是著了火的梁柱,他从地上捡起一根还燃著火的木头,把心一横,将著火的那端用力按在脸上。
无法形容的痛楚,从灼烧的皮肤传遍全身,痛得他几乎要昏死过去,暗藏腰间用以防身的匕首被他甩去刀鞘,狠心地刺向大腿,藉著腿上的痛勉强撑起最後一丝清明,躲过不停从房顶落下的碎瓦、躲过断折倾倒的屋梁,奔去酒馆南侧的水井,坐在打水的木桶,把自己垂入井中。
幸运地,没被衙门的人发现而逃过此劫。
各地衙门张贴悬赏的告示,随著时间的流逝,渐被新的缉拿告示给掩去;白术帮的凶狠残虐、甚至民间流传关於他们劫富济贫,杀死悍主救出快被凌虐而死奴隶的故事,连那些不知下落的白术帮众犯,也随著时间的流逝,淡出世人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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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泪(67)
(67)
「之後生了些事碰巧救下陈固陈大人,便在大人府上当了护院,两年前被推荐当了粮官,负责替朝廷送粮放粮。」
伏汕那张吓人骇目的脸笑得开怀,笑容灿烂得让人几乎忘了他脸上狰狞的伤疤。
夏枯草看著伏汕的笑,想起从前仇视朝廷的犬山,吐气:「你竟成了官吏,世道……果真变了……变了啊……」
「是啊,真的变了。」伏汕朗声大笑:「数日前接到大人密信,说是京城有三人正往栺实而来,看到大哥的名字时俺不知道有多惊讶,还拿水把眼睛洗了三回,以为俺眼睛有毛病,不然大哥怎麽可能还活著,且还接了朝廷的差。」
「信?怎麽,你识字了?」
嘿,陈大人教的。凡是府上的下人都跟大人学识字,大人说只要识了字,往後就算离开陈府也能在外头谋个不错的差事,所以大人无论多忙,每天都会抽出半个时辰教府里的人习字。」伏汕忆起往事,嘴角满是藏不住的笑,道:「大哥可别以为这是什麽美差,大人盯咱们学习可盯得紧了,学得不认真的还得捱板子,比人家私塾里的先生还严。不仅如此,大人还立了规矩,凡是跟他识字的人一辈子至少须收十个人当学生,把咱们认得的字教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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