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有令,莫敢不从。钱三两手脚麻利地收起铜钱,得空飞了方延好几个眼刀。真是,原本还想给鳞苍摆点下下签,告诉他仙途险恶,人间繁华,成大事者要循序渐进,仙修不如双修。结果被方延这么一打岔,全完蛋。
其实这些日子过下来,钱三两已经对自己日后的幸福生活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规划。首先,他要把方延身上的鬼印除了,方延没了未卜先知的本事,不好寻他,更方便他事后溜之大吉。其次,他要盯着宓儿把余下那一百三十来个小童烧了,给自己攒点阴德。再次,他才不要管什么皇帝端王的,须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他一个小老百姓咬不起这枚金钩,不如尽早了事尽早跑路,甭管什么冤假错案,还是明镜高悬,当然——能顺点银子再跑最好,其余都不甚重要。
钱三两一面想一面起身,余光瞥到鳞苍身上,眼皮跳了三跳。跑路是必然的,但光是自个跑,总归有些不甘心啊……
那天晚上见到的美人出浴图,似乎是已经深深地刻在脑子里了。
而心里那簇从来都被忽略着,名为情,掺着欲的小火苗,一经发现,火势便立刻变得迅猛。原先只是点烧得他有些痒的小火星,未料不过几日就要燎原,摁都摁不灭,甚至说——越想摁,越燥得慌。
钱三两是个看着咋咋呼呼,真有事却全憋在心里,几棍子打不出个屁的人。这些天来,钱三两闷不吭声地考虑了很多,其中就包括他对鳞苍的这点一厢情愿——本来都想放弃了,但鳞苍方才说的话,又给他不轻不重地提了个醒——他钱三两,这会可是个活到六七十岁都算高寿的凡人啊!
若是……若是在把方延的本事摘掉之后,找机会和鳞苍解释清楚这其中的前因后果,劝他和自个在一块……
不成不成!钱三两想到这,下意识猛的摇了摇头。如果真这么办了,鳞苍就是因为报恩才和他凑到一块,别的不说,就鳞苍那慢腾腾的反应速度,恐怕再过五十年,他钱三两还是一厢情愿,临死都等不到一个两情相悦。而这还算好的,鳞苍对于成仙这事的猴急模样,他钱三两是见过的,万一他这辈子身子骨倍棒,吃嘛嘛香,一没留神就活到一百多岁,活到鳞苍等不及了还耳聪目明,那……那这就不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而是一个血腥的恐怖故事了。
钱三两一想到,自个在头发胡子一片白的时候还要被残忍的挖心刨肝,食肉剃骨,眼前就忍不住一阵阵的发黑。
更何况……万一鳞苍等不到他头发胡子一片白呢?
太可怕了,太疼了。
最要紧的是,都这么疼了,鳞苍还可能领悟不到他的心意,一辈子都领悟不到。毕竟,鲛人族是个看对眼就能勾搭在一处,族风奔放剽悍,压根不懂喜欢俩字怎么写的神奇种族。
你和他提喜欢,让他领悟,他可能只会觉得,你这是对昨天晚上的姿势不满意,才和他扯这些有的没的,有这功夫扯淡,不如再打一炮。
综上想来,既然放不下,就便不放,但不放就意味着必然的牺牲,既然要牺牲,是否可以在牺牲前贪心一点,想法子教会鳞苍什么是喜欢呢?
钱三两自觉不是个无私的人,类似这种“只要你好便是晴天,忘了我好好生活。”之类的话,他自认说不出口,要换成他,多半得说“你丫得记老子一辈子,记不住也得生记。”
所以,即是真的决定要贪这几十年的好了,也真的要把命交出去了,他钱三两一个这么怕疼怕死的人,都愿意冒着随时没命的风险去和鳞苍在一块了,那么,钱三两近乎坏心的想到,这条鱼有什么理由不在他没命的时候狠狠的疼一下,比死了命劫还要疼的那种疼呢?
“唉,我让你去要水,你在这儿摇什么头?”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啦,抱歉有些晚了。
其实这次尝试的角色都不完美,不论主角还是配角,其中有偏执的,有胆小的,有猜忌心重的,有自私的,但大伙儿总的来说还是挺有人情味,比如自私的硬着头皮做了错事会后悔,胆小的也会在保护想保护的东西时变得无比坚强。
☆、二十八次解释
水是不可能要来的,外头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看管他们的兵和丫鬟全没影了,钱三两使劲敲了两下门,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鳞苍不满道:“这些小厮伺候人的态度太差了。”
钱三两哽了一下,忍住没去和鳞苍解释“看管”跟“伺候”这两个词的差别是什么。
方延察觉出不对劲,起身凑到门前:“我和鳞苍来时,看见屋外少说围了二百来号人,这会怎么一个都没有了?”
钱三两想了想,转头问:“你们来的时候,可在路上看到什么了?”
方延微微地皱起眉:“深更半夜的能看见什么?要说不寻常的,鳞苍目力好,他说老远见到很多医官往明正衙的方向去了。”
像是为了证明方延说的话不假,鳞苍放下仅仅剩了层茶叶底的水壶,点头补充道:“我粗略数了,少说要有十来个呢,一窝蜂的跑去,就和结伴赶着投胎似的。”
这么多医官去明正衙,干什么?
钱三两背着手转了两圈,愁道:“都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有什么事比皇帝屁股底下的龙椅更重要?讲道理,我作为重要证人,怎么着都不该被当成空气忽视掉罢……”话说到一半,神色募的一敛:“莫非,莫非出事的是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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