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瑜只是有些迷茫,这是吴君翊治下的京城,尽管不算什么太平盛世,但他们以为,百姓的生活,至少是在逐渐变好的。可是事实上呢,为着一盆花草菅人命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没有任何人过问,如果不是碰巧被他们撞上了,大概这位姚老翁马上就会步儿子的后尘。
这些……这些都是他们的错。吴君翊深居宫中,并不知悉,那为何他们也没有发现呢?
就算手刃了这个恶奴,该造成的伤害还是已经造成了。而且,没有人知道,这背后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的事。说到底,他还是成长的太慢了,太慢了。
因为是赶花会出事,出事的还是季家家仆,所以衙门的衙役捕快来得到是快,迅速将他们三人,还有一具尸体团团围住。吴君翊根本懒得看他们,只懒懒地拎着佩刀。文官的声明实在太重要了。他已经决意自己背这个罪名,自然要护住沈瑜万全。
“闹事斗殴杀人,你可知是何罪名?快把刀放下!”为首的捕快也拔出佩刀,大声嚷嚷。
吴君翊轻蔑一笑,毫不客气地问:“邱县令在衙门吗?”
“就算你认得我们县尊又如何,此事断不能善了!给我拿下!”那捕快先是犹疑,接着似乎恼羞成怒,一挥刀,下令。
隐在人群中的护卫也藏不住,各个靠拢过来。他们能跟在吴君翊身边,都是精心挑选过,能够以一当十的,气势自然不一般。
那捕快八成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犯人,一张脸又红又紫。沈瑜看人又有躲起来的架势,便冲吴君翊耳语道:“此事不宜闹大,要么跟他们回衙门,要么也叫人把这里先封起来吧?”
吴君翊草草地点头,叫人去“请”邱县令。
发生命案,按例也是要县令带仵作现场勘探的,捕快只能和他们一行人僵持着,先把周围的百姓疏散走。
邱县令喘着粗气一路赶来,看到的就是为手持佩刀的煞神。吸取前任蒋县令的教训,刚刚走马上任的邱县令牢牢记住了这张脸——他毫不犹豫、双腿一弯,跪地行叩首大礼。“臣邱明拜见陛下,陛下万岁!”
开玩笑吧?跟随县令前来的捕快、衙役脑海里不约而同闪过这个念头。但侥幸的心里没有任何用,光是看着周围虎视眈眈的护卫,这些人就认怂了。
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并不难,姚翁正是现成的人证。他虽然激动,却没有失去神志。他口音也不算重,口齿清晰地复述了自己家的一出惨剧。
听到最后,连很多跟来的衙役都垂头不语。他们也都是穷苦家庭出身,平时虽会做做什么敲诈勒索之类的坏事,但大是大非还是拎得清的。若是换做他们,这种场合下,手中若要刀剑,也要一刀取了这狗奴的性命!
邱明只能不断点头,眼巴巴看着吴君翊,等待吩咐。可吴君翊并不打算给他什么提示,直接截了姚翁的话:“朕本是来赏花的,听了这话,却有些看不下去,那人还要拔刀再次伤人,朕只是想拦一拦,没想到他自己撞上了。该怎么办,邱县令按规矩来吧。”
邱县令哪里敢按规矩来了,规矩还要带人回去问话呢,他哪敢劳动皇帝再去一趟县衙?因此他象征性录了几句口供,让仵作当场验尸记录,便命人收尸,带回衙门,再派人通知季家。
姚翁膝行到吴君翊面前,用力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红肿一片,他才含着泪说:“草民不会说话,只是陛下为大郎报仇,草民愿为陛下一辈子吃斋念佛。”
吴君翊无法直视那神情,胡乱地点点头,嘱咐邱明帮他安葬孩子,以及赔偿:季家家仆伤人,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季家家主要不要治罪,还要另说。
复阳县这两年大约是风水有些问题。赶花会上的事情传出去后,大部分都忍不住要这么感慨一二。大抵还是因为离皇城太近,才让陛下每次微服出宫,都能转到那儿去。
邱明算是十分幸运的,因那姚翁告官时收状子的不是他,所以没落下什么处分,阴差阳错,还在陛下面前露了个脸。可别的人就没那么走运了:该撤职的撤职,该下狱的下狱。季家更是不知道犯了什么神仙,沾上这种事,自己都脱不开身。
季家郎君上书请罪,赔付了姚翁良田、宅院,为姚大郎修建墓葬,更让出了那株牡丹,为之更名姚黄。
姚黄、魏紫。这两样牡丹随着这一桩罪,彻底打响声名。哪怕是对花卉无感的,也要好奇一下到底是什么样的花,才能引来一桩血案。
而一旦见过这花的,又会被深深吸引。姚黄魏紫一时之间成为京中新宠,而人们公认姚黄略胜魏紫一筹,可谓“花中之王”。姚翁,与他的孙子日后的生活,算是有保障了。
这些善后的事情,自然有苦命又幸运的邱明去料理。然而纸包不住火,不管吴君翊如何咬死了自己砍了那一刀,兴许是季家那几个逃跑的家仆走露了消息。总之,京中关于一向引人景仰,无数人梦想的东床快婿沈状元,多了些影影绰绰的传言。
手刃?那也太夸张了吧!大多数人还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的,更多也是不信沈瑜这样清清白白的文官会杀人。但俗话说空穴来风,刘彦并非毫无依据,因为这些传言,上沈家说亲的,倒是少了不少。沈瑜觉得,这也算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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