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易冷冷地回答:“我以为这世上,悲,莫甚于穷困;耻,莫大于卑贱*。”
视线里雒易重叠的影像让沈遇竹霍然惊觉。他倏地站起,带翻了几上的茶盏。
“茶里——?!”
他头晕目眩,踉跄几步扶住了落地灯台。火焰的灼痛叫他勉力维持清醒。雒易的手段叫他大为惊诧,更深深懊悔自己的大意。要知道一个公卿假若想要杀死一个白丁,其实是非常轻易就能遮掩过去的。
他只觉得昏热难当,头也越来越沉。在模糊的视线里,他看见雒易不疾不徐走到他身边,拿走了他赖以支撑的落地长灯。
“你看,这就是权贵者能对卑贱者所作出的。”他握起他灼伤的手,在他耳边慢声低语——那是沈遇竹丧失知觉前最后听到的话语:
“你不知道什么是耻辱?我教你。”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其意为:人处卑贱之位而不思变,正如圈养的禽兽,只能张嘴等食,不过徒有一张人脸,两腿可以直立行走而已。所以说,卑贱是人生最大的耻辱,贫穷是人生最大的悲哀。长久处于卑贱的地位,贫穷的境地,反而讥讽富贵,厌恶禄利,以自托于无为来自我安慰和解脱,不过是无能而已,决非志士应有的情怀。
第4章 名门马倌
为了保全青岩府免受政治余波的侵袭,一半是心甘情愿,一半也是形格势禁、无可奈何,沈遇竹自铸了卖身为奴的丹书,成为了雒府之中一个没有姓氏的奴隶。不多时,他又变成了雒氏家主雒易的面首。
这是一个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大变之世,庙堂江湖,时时刻刻都发生着令人咂舌的奇闻怪谈。譬如,从前身价五张黑羊皮的陪嫁媵臣百里奚,摇身一变,竟成为了秦国手执权柄的一代名相——那么,昔日逍遥闲散的名士,忽然沦为公卿权贵的玩物,恐怕也算不上多么匪夷所思的事吧?在所有人看来,沈遇竹正是以这种令人发指的从容冷静,很快适应了这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凌辱。
仔细算来,也近三年了。
残阳如血,烽烟萧冷。天际褐红色的霞光与地平线上兀自矗立的苍凉城墙逐渐融合在了一处,雉堞上数千上万的兵士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堆垒着,铠甲残破,无人收殓,一如眼前黯然颓丧的城池。
远处传来空旷急促的马蹄声,两道身影策马急驰而来。
为首的一人在距离城池数里之远的高坡,“吁”的一声勒住了马,抬头望向城池的方向。城门下列阵齐整的敌军映衬着夕阳,正打算乘着暮光,对这摇摇欲坠的危城发动最后一次冲杀。
另一人也勒马停在了一旁:“来迟了?”
“来迟了。”
“城池尚未被攻破,或许还可——”
“车辙凌乱,军旗颓靡,可见士气已尽,再多做也不过是徒劳罢了。”为首的人摇了摇头,策马转向踏上来路,“百里之途,竟可朝发夕至。想不到他们来得这么快、攻得这么急!”
后一人也策马跟上,追问道:“师父,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再往东!”为首的一人笃定地说,“对方实力太过强大,我们不仅要出快招,更要出奇招。飞羽,这次要看你的了。”
“师父是指……?”
“你必须赶到晋国绛都,尽快找到那个人。”
“哦,这应该不难——”
“却也不易!找到人仅仅是第一步,如何让他为我们所用,才是关键所在……这件事必须由你去办,否则会引起过分的戒备。此行必须低调而机变——你明白吗?”
“是,师父。”
“要找的这个人,也曾是府里的门生。论起辈分,你须得叫他一声师伯。”
“‘也曾’?这么说来,师伯他已然出仕了?”
“这……也可以这么说。不出意外,他现在应当在晋国公卿雒氏的府上。”
“哦!不知师伯高就何职?”
“……马倌。”
天色方才朦朦,绛都一座宅邸之内,一名少女提着章纹繁复的锦绣裙摆,踩着金丝软靴,神色仓皇地冲进了后院马厩。
扑鼻而来的马粪味和马匹身上的汗腥气,让这个衣着华丽的贵族少女不自觉皱起了鼻子。她匆匆冲过回廊,正撞见一个青年正坐在廊下矮栏上,借着晨曦的微光看书。
他头也不抬,啃着一只泛黄的柰子,慢条斯理道:“五花,你又偷吃豆子了?熏到绿耳,小心它锤你!”说着一扬手,将手中的柰子掷了过去:“喏,赏你半颗柰,免得积食。”
“阿竹——!”少女大叫,半颗柰子掠过她的头顶,准准砸在她身后槽枥后一只枣色马匹的头上,惊得它头一昂,打了个响亮的响鼻。
青年这才抬起头来:“哦,是宁小姐。”他把书一合,从矮栏上迈下来,笑道:“小姐今日来得好早!”
“我和同伴约好要去郊外春游,来挑匹马。”雒宁四下张望,确认无人,这才抬头冲他勉强笑了笑:“女伴催得紧,你快一点!”
阿竹点点头,一脸郑重其事:“三小姐要出游,那我可得挑匹好马才行。嗯,我看看……这匹太高,这匹太小,这匹不耐远途,这匹吃得太多,这匹嘛……忒丑了点!三小姐若骑着它贸贸然出门,未免有失雒氏的体统,何不再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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