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洋桃站在的熔岩上,全身闪烁着莹白色的光芒,纯白色的裙裾如梦似幻地飘荡,美丽得像个误入地狱的天使。我绝望地向她伸出手,她对着我笑,对着我说,“爱戎,我爱你……”
我惨叫一声,攀在崖顶的指骨断裂,心脏在胸腔跌成碎片,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一只冰冷的手拉住了我。
那一刻我恢复了神智,眼底的疯狂化为日光下即将消弭的薄雾。罗抱住了我,将我的思绪从炽焰烈狱里拉了回来。我们的身体仿若两具彼此相融的死魂灵。真是好笑,他紧紧搂着我,尽管身体冷得像块冰,却依然想要温暖我。
作者有话要说:【彩蛋】
《特里斯坦的血玫瑰》结局:
(口述者:罗)
得到了浸泡过亡灵之血的红玫瑰的王子,赶回了公主身边。但不知为何,他这次只觉身心俱疲,即使看到公主美丽的容貌也提不起精神。出乎意料,血玫瑰也没有唤醒公主的记忆。在公主与其他王子结婚的当晚,王子因空虚自杀了,他的鲜血浸湿了洁白的羊绒毯,淌成了玫瑰的形状。
他的尸首终于被公主发现。公主见到地毯上那枚干涸的玫瑰图案,突然便忆起了和王子相爱的日子,抱着王子的尸体痛哭。但为时已晚,公主将王子下葬,还是和当前的丈夫生活在了一起。
王子死后,变成了游荡的孤魂,在大陆日夜漂泊。有一天,他正在阴影下小憩,忽然听身后有人道,‘我找到你了。’
他转过身,曾经的亡灵在他身后凝视着他。但与“亡灵”的似人形态不同,这次对方也变成了和他一样的魂体。亡灵说,‘我爱你。’
王子默然半晌,说,‘你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亡灵道,‘你给了我爱与生命,后将其取走,所以我也成为了亡魂,而不是亡灵。’
王子说,‘那你的诅咒是怎么回事?为何浸泡你鲜血的玫瑰没有用,而她见到我的尸体却记起了一切?’
亡灵叹道,‘并不是我故意要你死。荆棘公主的诅咒的确是将你遗忘,而解除诅咒的办法也是给她看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红玫瑰。’
王子不悦道,‘爱情之血浇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看来你对我的爱也不过如此。’
‘不是。’亡灵注视着王子,道,‘在我心里,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玫瑰,永远是你,王子殿下。’
从此,王子和亡灵作为两个亡魂,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ND
【莱蒙:我必须揭露,这个故事的最后创作者用三四页的笔墨描述了王子和亡灵是如何进行一场黏腻咸湿的魂_交play,充分暴露了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说的本质。简直不可理喻。
罗:……
莱蒙:别用那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罗。】
(ps.这个故事本砣瞎掰的,权当一乐~)
第9章 Lemon Sour
“莱蒙·索尔”是我过去的名字。我猜没有多少人愿意了解我的过去。就如乞乞柯夫说的那样,会把人恶心得一个月吃不下饭。我过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捣烂的屎,现在虽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带血味的屎。在我杀了上千人之后,我也会唾弃我过去那副蠢样子——然而我必须像确认破衣兜里唯一一块金币那样反复地确认它,以便能够确保我那股邪火不会被时间的细流扑灭。
庆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头发上燃烧。
我的童年充满了七弦诗琴的柔缓音色,午后花园的玫瑰香,从唇边吟出的诗句。哦,对了,还有我的宫廷教师们,以及我的哥哥爱戎·索尔。在我一岁时,五岁的爱戎抱着我,不小心把我丢入了桥下的湖水,听其他女仆说我差一点就被淹死了,高烧持续了半个月才退。在我两岁时,爱戎抱了一只猫给我,结果我因为皮肤过敏起了浑身的血痘,就像一个熟透裂口的大石榴。在我三岁时,我知道要躲着眼前这个比我大四岁,总是笑容满面的兄长。我不再凑到他身前,他反而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突然对我又亲又抱,无比怜爱的模样,把我吓得面色惨白,活像只被猫舔了一口的耗子。
四岁时,爱戎就像一柄敲钟锤,一见到他在我几米之内,我脑中就传来咣咣的钟声,开始放声大哭。那时爱戎跟着剑术老师学剑,他的手臂一天天有力,抱着我就好像给我加了道枷锁。我跑到母亲跟前哭诉,我的哥哥一脸忧伤地半跪在我们的母亲之前,跟她说,“妈妈,我很难过莱蒙这么害怕我。我听说我的弟弟现在还在跟乳母睡觉,他已经四岁了,这样不太合适。您能否允许我和他一起睡,加深一下我们的感情,顺便让我教他怎么做个合格的男孩?”
现在想想这番说辞真是虚伪至极。但我们的母亲不知是为了改善我和爱戎的关系还是什么的,她欣然应允。于是属于我的噩梦便开始了。每晚爱戎躺在我身边,他的手一朝我伸过来我就会哭,然后他就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在我快要窒息的时候哈哈大笑着松开我。更要命的是没人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别哭,莱蒙。你要像个真正的男孩一样。真正的男孩是不会哭的。”
他温柔地在我耳边低语,手指沿着我的皮肤抚摸,羞辱我最脆弱的部分。我从一开始的哭喊变成了哽咽,后来只会颤抖。这种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我的天,那一年我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但我知道,从那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睡眠极轻极浅。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感觉爱戎似乎躺在我的一侧,撑着脑袋看我,目光里充满了盯瞅猎物般的兴奋与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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