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观众都喜欢你啊,你个蹩脚的臭猴子!”
玛茜被另一个男孩一巴掌扇倒在地。他们抢走了她碗里的面包和香肠,在她面前趾高气扬地放进嘴里大嚼,还挑衅地大笑。据说这些男孩扮得全都是“公猴”,平日表演些跳火圈,叠高塔之类的游戏。但最近人们对公猴的表演不太感兴趣,反倒喜欢叫“母猴玛茜”出场表演。
驯兽师曾问过一个观众为何喜欢“母猴玛茜”,那人答道,“因为玛茜在表演时总是很不情愿,所以我们喜欢看她如何被驯化,连看她被打都有趣极了!”
恶心。
女孩在男孩模糊的哄笑声里,趴在地上,双眼空洞地想,好恶心。
男孩们疯疯癫癫地笑着,将女孩表演的道具拢在怀里,跑出了帐篷。玛茜跌跌撞撞地走出去,迎面就被一只硬实的玻璃球击中,眼眶传来火烧般的剧痛!
“捡去吧!母猴玛茜!”
那些男孩怪笑着发出嘘声,又将她的小鼓扔了过来。玛茜蹲在地上抚摸鼓面上的磕痕,看其他男孩接连将怀里的弹球朝她丢了出去。五彩斑斓的小球在阳光下蹦蹦跳跳,就像一只只跳跃的蚱蜢,灵活地跳进了水沟、石缝、灌木丛等一系列狭隘难见的地方。
“哈哈哈哈,团长说过,谁丢了那些特制小球,谁就要挨棍子……”
但事实上,玛茜并没有受罚。她那仁慈的马戏团团长看“母猴玛茜”这段时间极受看客欢迎,特地免去了她的惩罚,还在她的晚餐里多加了一份布丁。
然后,很显然,她的布丁被其他男孩瓜分了。入夜,玛茜缩在潮湿的绒毯下,静静睁着双眼,听周围的草丛里嗡嗡响着轻弱的虫鸣。马戏团里的所有人都睡在同一个帐篷内,一旦夜幕降临,鼾声、梦呓声和磨牙声就像一出热闹的戏曲。
只有帐外会留一人看守,防止外来的突发事故或有人逃跑。夜已渐深,幽冷的气息拂过皮肤,玛茜悄然无声地从绒毯上起身,如幽灵般走出了圆帐。
帐外坐着一个男孩,昏昏欲睡地打着盹,正是白天领头欺负她的那一个。玛茜悄悄走过困倦的男孩,一只被她磨得无比锋利的硬质餐刀在袖口闪现着冷光……
“哟吼,母猴玛茜,你这是要――”
男孩发现了离帐的她。在对方露出那蛤|蟆般的笑容前,玛茜先一步将刀捅入对方的喉咙。
“呃唔噢――”
男孩的尖叫很快淹没在玛茜的手心里。黑发的“玛茜”死死盯着他,一手如烙铁般堵住男孩的嘴,另一手将餐刀在对方喉咙里转了个垂直的角度,鲜血四溢,软骨割裂,皮肉撕裂的声音沉闷而黏腻。
在对方气息消散的那一刻,玛茜抽回手中的刀子,想,或许团长说的没错。这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人乐意做那只听话的“猴子”,因为成为“猴子”能衣食不愁,更好地活下去。只要时不时挨上几鞭、几句训斥,在舞台上打几个滚,举手卖乖,“猴子”甚至能活得比一个“人”都舒服。
黑发的女孩默默想着,唇边露出一抹冷酷的笑意。
——他们不作为“人”而活,自然也不配作为“人”而死。
——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杀了一只滑稽扮丑的公猴子。
她攥着那柄血淋淋的刀,走得回头再也看不见马戏团的圆顶帐篷,突然将刀子扔掉,趴在灌木丛里呕吐起来!她浑身酸软,虚弱地倒在爬虫乱钻的泥土上,哭了起来。
她的父亲不是杀人犯,而她,一个“杀人犯”的女儿,终究成了个杀人犯。
所有人都没有说错。
****
简陋古朴的教堂里,满地都是干涸剥落的墙皮,窗户两侧的风铃发出刺耳难听的叮当声。一位老神甫慈爱地看着女孩,道,“有什么烦恼,尽可以向仁慈的上帝倾诉,亲爱的孩子……”
“上帝,你好,上帝。”她安静地注视着神像,道,“上帝,我是母猴玛茜,我想死。”
女孩玛茜回到了她昔日的故乡,那座充斥着贫穷的小村庄。女孩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走上一个小土坡,坐到枯草地上,仿佛终于找到了令自己安心的归宿,喘着气,注视着天际尽头如织锦般瑰丽沉静的晚霞。
苍穹波澜壮阔,人间死水一潭。
她回到了自己的家,在墙壁的涂鸦上认出了曾属于自己的名字——“菲琳”。原来如此,她叫菲琳。她不是杀人犯的女儿吉莉安,不是母猴玛茜,她最初的名字,是“菲琳”。
“菲琳,上帝会体谅你的苦难,他会给予你最好的补偿,前提是你不轻贱他赐予你的生命……”
每当她走进教堂,老神甫都会苦口婆心地拉她坐在一起,打消她轻生的念头。女孩麻木地听着那些所谓光明的箴言,问,“神甫,您这一生中,真的吃过苦么?或者说,最重的苦楚又是什么呢?”
神甫吃了一惊,似乎没想到女孩会如此发问。他叙说了自己的平生,女孩听得很认真,待对方口干舌燥地讲完,只平淡地笑道,“就这样啊,您还真是幸运啊。”
为什么?为什么都是没吃过苦头的人,凭着一个天生纯洁、未经摧折的灵魂,向世间传播福音呢?他们真的知道苦难的分量么?连自己都没有受过苦,又怎么能感同身受地安慰其他人呢?
但很快她发现,受过苦的人却无法彼此理解。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从而完全丧失了对其他人苦难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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