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怪客_[美] 派翠西亚·海史密斯【完结】(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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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在七点到第五街旅馆,去见准客户的代理人。盖伊盯着布鲁诺严厉而渴望的眼神,心中肯定布鲁诺以为他现在正要去见安。

  “你在玩什么把戏,布鲁诺?”

  “你知道的,”布鲁诺冷静地说,“就是我们在火车上所谈的事。交换被害人。你要去杀了我的父亲。”

  盖伊发出轻蔑的声音,在布鲁诺说出此事之前他就知道,而且自蜜芮恩去世以来就怀疑了。他凝视布鲁诺直视不移的渴望眼神,为其沉着的精神错乱而感到迷惑。他记得还是孩童时,有一次他在电车上像这样盯着一个患蒙古症的低能儿,那种眼神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摇动的厚颜好奇。好奇和恐惧。

  “我跟你说了,我能安排好一切细节的。”布鲁诺的嘴角牵出一丝微笑,既带有愉快又带有歉意的味道,“那会是非常简单的事。”

  他恨我,盖伊突然心想着。他也想要杀了我。

  “如果你不做,你知道我会怎么对付你的。”布鲁诺做了个弹指的动作,但他放在桌上的手却不留意地呈瘫软无力状,“我会向警方告发你的。”

  不要理他,盖伊心想,不要理他!

  “你根本吓不到我。要证明你疯了,简直是轻而易举。”

  “我跟你一样没有疯!”

  过了一会儿,结束这次谈话的人是布鲁诺。他七点和他的母亲有约,他说。

  两人下次的碰面为时更加短暂,盖伊觉得他又输了,虽然当时他认为自己赢了。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他正走出办公室,在要去长岛见安的途中,布鲁诺企图拦下他。盖伊只是擦身经过他身旁,钻进一辆计程车中。然而一种他是在肉体上逃跑的感觉令他感到羞愧,它开始逐渐削弱直到当时还完整无伤的某种尊严。他希望当时他对布鲁诺说了些话。他希望他曾有片刻面对他。

 

第二十一章

  接下来的几天里,布鲁诺几乎每到晚上就站在他办公室大楼对街的人行道上。如果不是在那里,就是站在他住处对街的地方,仿佛布鲁诺知道他晚上下了班都会直接回家。现在他不再上前来攀谈,不再有暗号,只是两手插进相当有军事味道的合身长外套的口袋,高大的身影像个烟囱似的。只有那一双眼睛紧追着他,盖伊知道,但他从未在他离开视线之前回过头去。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星期。然后第一封信捎来了。

  写了两张。第一张信纸上是布鲁诺家、庭院和屋舍四周道路的地图,以及盖伊将行走的路线,整齐地以点和等直的线条描绘而成,第二张信纸上用打字机打了密密麻麻的字,很清楚地说明了杀死布鲁诺父亲的计划。盖伊把信撕得稀烂,立刻便后悔了。他应该把它留起来,当作不利于布鲁诺的证据。因此他把碎纸片保存了起来。

  但根本没有必要保存那些碎纸片,因为每隔两三天他就接到类似的来信,发信地都是大内克区,仿佛布鲁诺现在人在那里似的(自开始收到这些信件以来,他就没再见过布鲁诺了),也许正用他父亲的打字机,在打着必定要花两三个小时准备的这些信件。这些信之中有时候也显露出十足的醉意。从其打错的字词和末段突然冒出的情绪性字句中可看出来。如果他写信时是清醒的,那么信尾这段一再保证杀人之易的文字算是真情流露;如果他是酒醉酩酊,那么这段文字若不是一时兄弟之爱的情感,便是穷其一生要纠缠盖伊的威胁,威胁要毁了他的一生和他的“韵事”,并附带提醒他是布鲁诺占了上风。在任何一封信中都可以找到一切所需要的资料,仿佛布鲁诺预料到他可能会连信也不拆开便撕掉大部分信件似的。但尽管他决心要撕掉下一封信,信件寄来时盖伊仍会拆开来看,而且对每次有异的末段文字深感好奇。布鲁诺的三个计划之中,其一是用枪从后门进入,这个计划书最常寄来,虽然每一封信都鼓励他自行选择。

  这些信件以一种偏颇的方式影响了他。在接到第一封信的震惊之后,接下来的几封信几乎完全不对他造成困扰。然后在第十封、第十二封、第十五封信出现在他的邮筒中时,他觉得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捶打着他的良心或神经,他也说不上是怎么一回事。他会花掉在房中独处时间的四分之一,设法隔离出他精神上的损伤并加以修护。他的焦躁不合理,他告诉自己,除非他以为布鲁诺会转而以他为目标,而设法杀了他。实际上他却没有,布鲁诺从未以此做为威胁。但推论无法缓和焦躁,或是使它较不耗费体力。

  在第二十一封信上,他提到了安——

  “你不想要安知道你在蜜芮恩谋杀案中也有份吧,不是吗?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杀人凶手呢?当然不会是安啰!时间越来越少了,三月的前两个星期是我给你的期限。到那时为止,下手都还容易。”

  然后他送来了枪。它被放在棕色的大包裹中,他的房东太太交给他的。当黑色手枪掉出来时,盖伊大笑了几声。那是一枝大型路格手枪,除了在有绘以纲目线的枪柄上掉出一块碎片之外,枪身亮闪闪的,看起来很新的样子。

  在某种冲动下,盖伊从最上层抽屉的深处取出他自己的小手枪,把自己的这枝有漂亮珍珠枪柄的手枪放在床上,和在一旁的路格手枪相互衡量比较。他笑了笑自己有这个举动,然后拿起这枝得州手枪,凑近眼前,仔细地加以研究。他十五岁左右时,在梅特嘉夫梅恩街街尾的一家供过于求的当铺中见到这枝枪,并且用他送报得来的钱买下它,买下它的原因不是因为它是一枝枪,而是因为它很美。它的小巧,枪身的精短,令他大为欣喜。学了越多的机械设计,他对他的枪就益加满意。十五年来,他走到哪儿都将它收藏在柜子最上层的抽屉中。他打开枪膛,取出三颗子弹,又扣了六次扳机,让枪膛绕转一圈,赞叹着枪支完美机械装置的深扣喀嗒声。接着他又放回子弹,再把枪放入淡紫色的法兰绒枪袋中,重新放回他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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