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测绘所后,亨瑞把手放在我肩上,脸上满意十足的样子。他说:
“先生,男子汉,小伙子,‘青角’,您让我很开心!我真为您感到骄傲!”
“骄傲?为什么?”
“因为您的表现超过了我的推荐和那些人的期望!”
“推荐?期望?我不明白。”
“其实,这事儿很简单。前一阵儿您说您会丈量土地,为了证实一下您是不是在吹牛,我把您带到那些绅士们那儿,他们是我的老熟人,我想借他们探探您的虚实。而您,肚子里确实有货,很给面子。”
“吹牛?亨瑞先生,如果您认为我干得出那种事来,我就不会再去看您了!”
“别逗了!您不会剥夺我这个老头因见到您而感到快乐的权利吧——您知道这个,是因为您像我的儿子。您大概去过马贩子那儿了吧?”
“每天早上都去。”
“您骑那匹白马了?”
“骑了。”
“它出息了没有?”
“我想是的。只是我怀疑买主是否也能像我一样对付它。它只跟我熟,别的无论什么人都得被它甩下来。”
“我很高兴,太高兴了!看来,它只想驮‘青角’。跟我一块儿过这条横街吧!我知道那边有家餐厅,吃的很不错,喝的更好。您考得棒极了,得庆祝一下。”
我搞不懂亨瑞——他像是换了个人。他,一个孤僻、内向的人,要上一家餐厅去吃饭!他的脸也异于平常,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响亮快活。他提到了考试,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在这儿,它也许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从这天起亨瑞天天来看我,就好像我是一个他很快会失去的亲爱的朋友。但是他不容我对这种偏爱感到自豪,随时准备着用“青角”这个气人的字眼儿给我泼一盆凉水。
奇怪的是,我任教的那个家庭也起了变化。父母显然越来越重视我了,孩子们也变乖了。他们悄悄注视我的目光令我不解,可以说很亲切,也可以说很惋惜。
就在对测绘所的造访之后过了大约两星期的一天,女主人请我那天晚上不要出去,和他们全家一起吃晚饭。她解释说亨瑞先生要来,此外她还请了两位绅士,一位名叫塞姆·霍肯斯,是个有名的牛仔。我这个‘青角’还没听说过这名字,但我希望能认识一位真正的甚至是有名的牛仔。
由于我是常客,所以用不着等铃响,而是提前几分钟就在饭厅里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那儿看到的不是日常的布置,而是像过节一样。五岁的小艾米独个儿在屋里,把手指伸进果酱里正在偷吃。我一进去,她慌忙缩回手指,在浅金色的头发上蹭。当我举起右手要惩罚她时,她跳过来向我咬了几句耳朵;为了弥补她的过错,她向我透露了那个伤透了她的心的秘密。我以为我听错了,她在我的要求下重复道:“你的告别宴会”。
我的告别宴会!这怎么能是真的呢!也许这孩子听错了,我只是微微一笑。接着我听见前厅里的声音。客人们到了,我走过去问候他们。他们三人是一起到的,后来我得知他们是约好的。亨瑞向我介绍一个看上去有些呆板而不灵活的年轻人:布莱克先生,随后是塞姆·霍肯斯,那个牛仔。
那个牛仔!我得承认,当我惊奇地盯着他看时,样子大概不太机灵。这么一个形像我可还从没见过。当然后来我又见识了很多。
如果说这个人本来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那么,他站在会客厅里,就像站在旷野里一样,不摘帽子,手里拿着枪的样子就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请想像这样一副外貌:
在一顶毡帽——它的年头儿、颜色、形状让最敏锐的人猜破了头也猜不出来——那垂头丧气的帽檐下,从一部森林般茂密蓬乱的黑胡子间探出一个大得吓人的鼻子。由于那把茂盛的大胡子的缘故,除了过分庞大的鼻子以外,脸上其余部分就只看得见两只极其灵活,显得聪明能干的小眼睛了,它们带着狡黠落在我身上。这个人就像我打量他一样也在专注地打量我。
支撑着这么一个脑袋的身体膝盖以上的部分都藏在一件旧羊皮猎装里,它显然是为身材更魁梧的人做的,使这个小个子看上去像一个为了好玩儿而穿上祖父睡袍的孩子。从这可怜巴巴的包装里伸出两条干瘦的罗圈儿腿,穿着条裤腿已破成一缕一缕的印第安式的裤子,年头儿多得大概这个小个子二十年前就穿不下了,因此整双高统靴都露了出来。这靴子是那么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靴子的主人甚至可以把自己整个儿藏在里面。
这个有名的“牛仔”手里拿着杆枪,这样枪更像是一根棍儿。此时此刻,我想不出有什么比这么一幅草原猎人的漫画更令人生气了。但没用多久,我就拜服了这个奇特的小个子。
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他用一种细弱的童声问那枪匠:
“这就是您讲过的那个年轻的‘青角’吗,亨瑞先生?”
“是的。”对方点头回答。
“哦!我看着不错。但愿他也喜欢塞姆·霍肯斯,嘿嘿嘿嘿!”
这时门开了,他笑着转向门,那尖细、特别的笑声我日后又听到过千百回。男主人偕妻子出现了,他们问候猎人的方式让人觉得他们以前就见过面,接着他们就请我们进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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