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佐间依旧无法做出明确的响应,在脑海里搜寻单字。结果选到的不过就是,嗯,喔,之类的。
朱美到底也醉了。
朱美保持看着下方的姿势,发出“嗯——”的声音伸伸懒腰。
因为领子微敞,露出了白皙的领口和纤细的脖子。
很瘦,几乎到了颈骨清晰可见的程度。
“颈首。”伊佐间不经意地说出口。
“啊,头啊……”
朱美似乎只有这次没看到伊佐间内心的想法。
“流走了。为什么呢?我只记得这个。因为我死命地掐着民江的脖子,所以应该没看见才对。而且掉进了水里,连眼睛有没有张开也不记得——丈夫的头载浮载沉地流向远方的样子,我不可思议地记得很清楚喔。”
朱美仿佛追着那流逝的头,视线瞟向远方。
丈夫的头顺着利根川流去,最后流到了海,说不定朱美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说“海水太咸不好”。
——她怪异的行径,是向被不知何处的大海所吞噬的丈夫的头……饯别。
又不是遭遇海难,被河水流走的话,祭拜河川就好了。可是,若是溺死在河里也就算了,是头在河里流走了。该拜哪儿才好也不确定,于是朱美就到海边去了吧。除此之外,难以想象其它对着海祭拜的理由了。
朱美就此沉默。
然后大大地叹了一口气。
朱美的肤色很白,不论怎么喝,肌肤一点也没泛红。要染红朱美的肌肤,冰冷的水似乎比酒有效。今晨在海边所见那泛红的小腿,伊佐间还历历在目。
隆隆、隆隆的,听见海的声音。
“喂。”朱美依旧看着远方说道。“伊佐间先生,您刚刚说骨头焚烧后还会留着,是吧?”
极为融入潮骚的声间。
“那是真的吗?”
“因为火葬也会留下骨头啊。不管在战场或在内地,之前战争的时候,尸骨不是随处散落吗?”
朱美好似听进去了又好像没有,有气无力地回答:“啊,这样啊。但是……这样的话,不管是浸在水里,或是埋在土里,骨头会万劫不灭吗?”
“因为听说根据万物之本,也出现过几千年或几万年前的骨头啊。”
“即使被风吹,被雨淋?”
“对,即使被风吹,被雨淋。”
“不,几年、几百年、几千年?”
“对。不论几万年、几百万年。”
“那么,那个人的头也是?”
“头?”
伊佐间转眼过去看她,朱美缠绵悱恻的妖魅视线等待着。
仿佛正要倾诉什么,仿佛哀求着什么。
“人的……”
“咦?”
“人的皮肤会破,头发会掉,肉和内脏也会腐烂消逝吧。”
“的确如此。”
“那么,人,人的本性,会寄宿在骨头里吗?还是会随着肉和内脏一起腐败消逝呢?”
“啊?”
朱美哭了。
伊佐间不露痕迹地心纠结了起来。
“人的情绪,人的心,不,人的灵魂,我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但如果那些寄宿在骨头里,那么就会跟着骨头永远留下来吗?我的小小妄想和执念,也会永远留下来吗?”
伊佐间没有回答。
朱美的姿势由端正转为放松,她白皙的手放在伊佐间手上。
冰冷得令人毛骨悚然。
明明喝了这么多酒。
简直与今晨没两样,如冰似地冷。
裙子乱了。伊佐间的视线不知该放在哪里,往下一看,朱美转过身子,背部倒也似地靠向伊佐间。
伊佐间心想不能打翻锅子,慌忙抱住朱美。右手挂在伊佐间盘着腿的左腿上,朱美的背靠向伊佐间。
一支酒瓶团团转了两三圈,倒了。
朱美的头发散发着海草香。
“啊,所谓缘分真是可怕的东西呀。”
朱美那与潮骚相应和的声间,并非沿着空气的振动,而是沿着身体的振动传过来。
隆隆、隆隆的海声响起。
“咦?”
“民江在。”
隆隆,隆隆。
“还……活着吗?”
“不知道是本来就活着了,还是从那世界回来的,我不知道。”
“如果活着,你就不是杀人犯了啊。”
“我是杀人犯。即使世人忘记了,我从那天起,一直都是杀人犯。因为我想杀她,也动了手,所以不论活着还是死了,都一样啊。”
朱美的身体好冷。
伊佐间觉得自己温暧的身子逐渐变冷。
“那女人……”
不自然地弯曲的颈子。
“说不定还拿着那个头。”
从微微敞开的领口看到了锁骨。
“已经完全变成骷髅了吧。”
什么嘛,还想要吗?
执念太深。
伊佐间把视线移向佛坛。
——原来如此,所以是空的。
那佛坛空荡荡的,是为了供奉丈夫的头颅吧。
一定是那样的。
伊佐间确信。
“哥哥。”
昏昏沉沉的,又发烧了啊。
“伊佐间先生……”害羞的声间。“跟那个人很像。”
伊佐间再度发烧,看见自己首级的幻影出现在佛坛。
当然,那泛着光泽的表面上,映着自己看惯了的脸,只是瞬间闪过,仅只如此而
已……
听见海涛声。
3
降旗弘会兼差当牧师的理由,若追根究底,是因为他非常讨厌佛洛伊德。只要想起那满脸浓密胡须的样子,就会涌上一股无可奈何的浓稠且臭味四逸的虚无感,教人极度沮丧。这时候,降旗要将那不知是气愤还是幻灭的心情镇静下来,或是使其更亢奋,以回到正常的人格,大约要花上半天的时间。降旗比牧师打扮得更好看,加上过着与牧师相同的生活,因此包括信徒,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是一位牧师。然而,降旗非但不是正式的牧师,就连一首礼赞歌也不会唱,甚至连教义都没认真地学过。他的真实身分只是教会的寄居者。本来,降旗就不曾用有虔诚的信仰。不过,他从小就熟悉基督教,也经常读圣经。母亲的遗物是一串玫瑰念珠(注:玫瑰念珠(rosary)为天主教徒祈祷时用的念珠,由六颗大珠与五十三颗小珠,以及十字架所组成。)母亲曾是天主教徒。
但父亲是个毫无信仰的人。因为母亲并没有勉强丈夫或儿子跟随自己的信仰,因此降旗没去过教会,也没有祈祷过。总之,充其量只能说是还满熟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这与其它家庭的小孩习惯于佛教相类似吧,降旗如此认为。就如同,尽管很多人会为佛教寺院出钱出力,却无法简洁地说明天台宗、净土宗和净土真宗的关系,或是其教义的差别一样,降旗长时间来,也无法明确地辩别天主教和新教哪里不同。在基督教圈的社会里,应该无法原谅像降旗这种随随便便的接触方式吧。而那随便的态度波及他往后的日子,而且日久月长。降旗现在委身于一间名字既无品味又没亲切感的“饭岛基督教会”,只有一名叫做白丘亮一牧师的小教堂。从白丘不是神父而是牧师,就可知道这间教会属于新教而非旧教。白丘是一位四十多岁,看来很敦厚的好好先生——因为他是牧师,所以要说理所当然也很理所当然——不过,只要没特别的事,他并不会打扮成牧师模样,因此平常只觉得他是个深藏不露的男人。再加上,他有点怪。“早上,果然,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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