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鬼事过阴篇:八寒地狱_蛇从革【完结】(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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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过程,就是马脚上身了。

  郑端公一看火候到了,对着围观的村民说:“如果平时手脚不干净的,偷了别人家的瓜果蔬菜,小针小线的,现在都回避吧,马脚到时候就不认人了。”这句话一说,人群中还就真的有不少人偷偷躲了起来。

  郑端公万事俱备,对着马脚一声大喊:“抓人!”

  马脚立即抓起江叉子,翻两个筋斗,然后顺着院子就跑,马脚跑的路线,就是小偷偷东西的路线,小偷当时一定是翻墙而出,马脚也是爬到院墙前,一跃而起,不用手脚,就跳到了墙头。

  郑端公和旁人就紧追马脚不舍,可是马脚跳下院墙之后,跑得飞快,真的跟一匹马一样。郑端公哪里跟得上。于是郑端公把手上的桃木将一举,嘴里一声喊:“止!”

  跑得没影的马脚就停下,郑端公就在黑夜里去找马脚,他是靠什么去寻找马脚呢,因为马脚的脖子上挂了两个铃铛,就是平时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这也是马脚名称的由来之一。

  郑端公就追随这铃铛的声音,赶上马脚。然后再一声喊:“走!”马脚就继续在乡野里飞奔。郑端公就听着马铃的声音跟随。

  马脚厉害之处现在就显现出来了,首先马脚跑的飞快,这已经说过了。

  农村以前的环境当然是很简陋的,根本就没有平整的道路,而且马脚的眼睛都是被红布和黄表纸给遮住,跟瞎子一样,什么都看不见,马脚的膝盖是弯不了的,只能是直着腿,大步跳跃前行。马脚在这种状况下,竟然不会撞到障碍物。遇到沟壑,就跳跃而过,遇到溪流,就踏水而行,身体沉不下去。攀登山坡,也是如履平地。

  马脚顺着盗贼的路线,翻过山岭,郑端公和旁人勉强跟上,到了一家人户的门前,用身体猛烈撞击大门。但是大门在里面已经闩住,马脚连续撞了几次,都没有撞开。

  可是失主现在后悔了,因为这家人,就是他的一个叔伯侄子的家。失主想跟郑端公说好话,让他不要让马脚继续了。

  郑端公就破口大骂,赶马脚一旦开始,不找到盗贼,就无法停止,否则自己和两个马脚都要死于非命。

  郑端公正在和失主争执。马脚却是不等人的,终于抬脚把门给踢开,这才发现,门在里面被一根盖房子的橼子给闩住,这么粗的木头,竟然被人力给踢断,简直是不可思议。

  马脚进了大门,就在房间里绕圈,然后跑到放在房间里的一个棺材面前,不停用江叉子打击棺材板,郑端公和失主还有旁人就把棺材板掀开,果然丢失的百把斤腊肉,还有金银细软,鸦片都在棺材里好好端端的放着。

  事情还没完,马脚立即就转身,向着木楼的楼梯往上跳,跳到上面的卧室,在卧室里床下,把小偷给拉出来,然后用江叉子把小偷的脖子叉住,死死的钉在地上。

  小偷已经吓的魂不守舍。

  案件就这么给破了。郑端公把解了马脚的法术。

  由于小偷是失主的叔伯侄子,失主后悔不已,这是家里的丑事啊。

  更加巧的是,那个做马脚的年轻人,竟然是失主的亲戚,他作为马脚,抓了自己的亲戚,也是非常后悔。

  现在说赶马脚之后的事情。

  那个小偷,被马脚一顿惊吓,失魂落魄,过了几日,就病死在床上。

  而那个做马脚的年轻人,由于做马脚是透支自己的精力和体力,后来也没有什么劳动力了,差不多成了废人。

  而郑端公,名声大噪,在长阳一带,成为了首屈一指的端公。

  方所长

  邓瞳还算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我勉强把他的事情给弄妥当了,然后真的在沙市给我订了一桌酒席。我宴请我当年的同学来吃饭,一个一个的打听他们的电话,邀请他们。结果到了时间,一个同学都没有来。我一个人独自坐在酒席旁,苦笑不得,酒店的领班老是催促我上菜,我看时间也过了一个多小时,就问领班能不能把酒席退了,把钱折算给我。

  领班为难,我就说退一半也行。领班一听,更不敢答应。

  我急了,吼领班,“那就上菜,我一个人吃,不信吃不完。”

  吃到一半,总算来了一个给面子的哥们,马老板。要说当年和他的关系也过得去,听说他毕业后也没上班,当了一条街的黑社会大哥。我就感叹,我们这些同学,还真是出了几个奇葩,我和王八就不说了,你说马老板好歹也是一个高材生,搞什么不好,要开赌场、放高利贷、收保护费。

  我郁闷的和马老板对着一桌好菜喝酒,马老板就说:“他们都说你现在是专门跟鬼打交道的,全部不愿意来,我不怕。这些人读书都读到狗身上了,还相信这些扯淡的东西。”

  我觉得马老板这句话完全就是指桑骂槐,嘴里说的是那些没来的同学,我听着就是在损我。结果酒过三巡,马老板就问我,能不能用什么法术出老千。我哪里敢答应这个,就是会我也不敢啊。我只能说我真的是不会,马老板就没那么热情了,匆匆吃了几口,就告辞。我也松了口气。然后灰头土脸的回到宜昌。

  王八看见我回来,笑着问:“玩过瘾了吧?”

  我哼了一声,“你知道那些阴伶没什么太大的恶意?”

  王八说:“邓瞳这小子的和一个人很像,你发现没有。”

  “是的,他完全和楚大一个模样。”我顿了顿,好奇的说,“可是你没见过楚大啊?”

  “他像你。”王八摇晃一下脑袋,“你还记得你的命格吗?”

  “六个火,见鬼杀鬼。。。。。。”我沮丧的回答,“守门人拿走了。”

  “邓瞳的八字我看了,”王八神秘兮兮凑近我,“有七个木。”

  “扯吧你!”我不屑的说,“就他那个德行,配的上这么好的命吗?”

  王八点头称是,“是啊,命好的都是傻逼。”

  我指着王八笑,“你别拐着弯骂人。”

  木命是有讲究的,比火命好,命格里火德多了,就像我,要么是杀鬼,要么是写文章牛逼,可是我觉得我从小就怕鬼。至于写文章,我虽然一个大专毕业,可是连三千个汉字都认不全,让我写作文,还不如把我的手给砍了。

  命格里木德多了,就证明这人的出身好,有霸气。比如我记得乾隆应该就是八字全部木德。所以王八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意外,因为我觉得邓瞳猥琐起来,比我还不堪。

  我知道王八的意思,于是说:“我可不想收他做徒弟,我自己都这样了,到时候教出来个蠢货,更加让人耻笑。”

  王八见我的态度决绝,也不再说些什么,然后对我说:“你说的那个孙拂尘的事情,现在怎么样了。”

  我老实的说:“我让金仲打听当年勘测队的人,金仲这么长时间也没个结果,估计和孙拂尘一样,消失在空气里了。”

  “你要去一趟河南原阳。”王八说,“我师父埋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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