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会替他抹粉不成?论身家论地位论学识论派头,我和你外公那真是天壤之别。要说强过他,可就这一条:就是你外婆中意的人是我不是他,哈哈……我二郎一辈子死就死在这宗事上,可是扬眉吐气也就属这宗事,死得不冤!死得值!”
无颜不禁有点儿震荡,也有些纳闷,默默地想,原来外公曾经是那样了得的一个人,原来外婆年轻时代美得那般惊艳,只是这些优良传统在自己身上怎么好像一点儿也看不到,一双眼睛非但不能顾盼神飞,根本连看都看不见,只好装装样子鱼目混珠罢了——或许连鱼目都不如,因为鱼也是看得见的吧?
二郎开始说故事。
故事里的人穿的衣服都没有真实感,有点儿像戏服:长长的丝质曳地礼服,桃红绣花旗袍,缀着流苏的大披肩,图案中栖着两只鹤或者黄鹂的跳舞裙子,垫肩高高的,鞋跟也高高的,旗袍的衩也开得高高的,还有高脚的鸡尾酒杯、高高的吧台凳子、高高的悬窗、吊得高高的钻石灯……灯光下的人都高高在上,飘飘欲仙,欲仙欲死,半梦半醒。
旧时代的人和事就像是一幕被下过咒的电影布景,静止而沉默,蒙着薄薄的尘和昏黄的光。一旦说故事的人开始讲述,那布景中的光与影便会动起来,人和事都鲜活着,光线从昏黄里一点点儿透出来,有了质感,太阳温暖起来,风开始吹,花香袭人,杯里的酒在晃动,留声机唱起歌儿,是李香兰的《夜来香》,然而歌词和无颜以往听到的有些不一样:
你尽量地舞我尽量地唱
你舞得越热烈我唱得也越疯狂
只有热烈只有疯狂
才不辜负了这美满好时光
我找刺激我想放荡
因为我今天这样的快乐不能忘
非要刺激非要放荡
才不辜负了这灯红酒美月儿圆花儿香
尽量地舞尽量地唱
别辜负了难得好时光
这完全是外婆的调调儿,好像整首《夜来香》就是为外婆唱的。
据说外婆韩翠羽是上海交际场中的佼佼者。她是一位外交官的女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工作,也不喜欢太清醒,白天睡觉,晚上跳舞,要不就看戏,也看电影,日与夜是颠倒着过,爱与性也往往颠倒着来。
——不知道外公是如何喜欢上她的。而他们之间,又是先开始爱还是先开始性。
外公是那样正经严肃的一个人,不应该会同陌生的小姐上床的吧?然而外婆这样风流,也未必有耐心等着外公慢慢地来发展恋爱。
她最喜欢说的话是“生命虚弱如蛛丝”。她说:“生命虚弱如蛛丝,连起来便是一张网,一不小心被风吹断了,就变成游魂。”
没有人听得懂她说的话,本来她也不指望有人懂得她。
只是喝酒,只是跳舞,只是听戏和看电影,在一场舞会与另一场舞会之间,在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空档里,她有时会停下来想一想。她喝很多的酒,看着月亮,穿着香槟色的丝质曳地长裙,抬起头,将手抚一下发角,然后说“生命虚弱如蛛丝”。
没有人要懂得她,然而她的风情是致命的,全上海交际场上的男人都渴望与她共舞。派对里少了她便黯然失色,主人简直会无地自容,因为每个人都会问:“为什么没有邀请韩小姐?”
钟大少爷初回国时,家里为他举行了很盛大的派对,是庆祝也是欢迎,是炫耀也是声明——钟少爷要将家族事业更加发扬光大了,他今后会是新的钟氏集团执行董事。
这样的一场派对后面必然会牵连出一系列的派对,人们争着邀请他,做生意的要同他攀生意,嫁女儿的想要他做女婿,每一场派对都像一个相亲会,涌动着男人的品头论足和女人的争风吃醋。
也许她和他便是在一场舞会上相遇,由派对男主人或是女主人介绍认识。他们并没有跳舞,甚至也没有碰杯,但是她对他说生命虚弱如蛛丝,他便说他是结网的高手,不会放掉任何一根丝变成游魂。
也许那时候她就该明白,他是要将人的灵魂也收为己有,他根本是收买灵魂的撒旦。
这一段故事发生在老鬼二郎认识小翠之前,更发生在无颜出生六十多年前,很难有深入的了解。总之小翠嫁给了钟大少爷,他们的婚礼曾经轰动上海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小报“锦上添花”。
然而婚后的小翠并不幸福——这是鬼二郎说的——她在婚后认识到自己和丈夫完全是两种人,不是一嫁一娶那么简单。她要的是灵肉合一的爱,钟自明却认为爱就是灵肉收一,他不仅要她的肉体完全属于他,而且要占有她的灵魂,他甚至认为已婚女子就不必再拥有灵魂,大可交给丈夫来保管。
他们开始吵架,没完没了的争执、训斥、眼泪,还有摔东西。开始时钟自明还让着妻子,以为这是女人怀孕期间正常的情绪波动,然而这种情形在他们有了女儿钟宛晴后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小翠比以前喝更多的酒,回家也更晚,恨不得整夜呆在戏院里不必面对现实。
小翠和二郎,就这么着要好了。
“你和我外婆相好?”无颜几乎要拍案而起——假如这里有案的话——“你不是北京的武生吗?跑到上海去做什么?”
“是上海的大老板请我们去唱的。”老鬼无辜地答,“唱戏的,当然是哪里有班底就往哪里去。那时候,梨园界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红在北京不叫红,唱红了上海才是真正红。上海的大老板们出手阔绰,请京班唱戏,接送吃住全包不说,打赏也丰厚。就在豫园搭唱台,说好只唱一个月,原想赚了钱就回来,可是我认识了你外婆,就舍不得离开上海了。”
二郎没有姓,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四岁被师父领进戏班里,一行八兄弟里排第二,所以称作二郎。
后来文武戏分班,他好动手动脚,自然是做武生。练功很苦,吃得也不是很饱,但总算是有的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天天不亮就到城墙根儿吊嗓子,踩着跷从站在平地上到站在板登上再到摞起的方砖上,一站就是一炷香,拿大顶可以拿半个上午,昏过去用皮鞭子抽醒了再接着立,挨打的次数记也记不清,终于出了科,登了台,倒是颇有观众缘。
“碰头好”、“挑帘红”,在《狮子楼》里扮武松,在《八大锤》里扮岳云,在《长坂坡》里扮赵子龙,在《打瓜园》里扮郑子明,在《挑滑车》里扮高宠,在《闹天宫》里扮孙悟空,戏子是下九流,是瓦舍勾栏之徒;然而到了台上,他们就成了英雄,成了人中龙凤。
二郎很喜欢唱戏。无论是长靠、短打、箭衣,是勾脸的还是扮俊的,是猴脸的大圣还是红脸的关公,他样样都拿得起、打得俊。他最喜欢的角色是武松,并且认定自己这二郎就是武二郎,他演武松是命中注定。《武松打店》、《狮子楼》、《快活林》……一出一出的武松戏,为他赢得了一个美号“活武松”,他听了,越发认为自己是武松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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