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洗手间,将自己的眼泪印在毛巾上。这是一条男用的迪奥毛巾,今天晚上,当玉米用它揩面时,他会感觉到我的心碎吗?今生今世,我可有机会亲手布置我们自己的家?
欲望的城市里,两个人是缘,三个人是孽。
玉米,我和你,注定是一场孽缘。
回到店里时,已是黄昏。
晚霞如锦,轰隆隆地铺满了西天,然而看在眼里,那艳丽却有一种绝望的凄美感,是秋天最后的枫叶,是炭火每到红时便成灰。
我看着天边的锦霞,想像着可以拿它裁一件什么款式的衣裳。看看时间,玉米应该已经到家了。玉米,哦玉米,他又和我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土地上了。他站在那个由我亲手布置过的客厅里,会于空气中嗅到我的爱意吗?玉米,此时此刻,我多么想见到你,一分钟不耽搁地飞奔到你的身边,投入到你的怀抱,与你抵死缠绵。
但是,你在小金的身边,在自己的家里,在庆祝你们的小别胜新婚。你的心里眼里,哪还会有我的位置?
也许黄昏总是叫人伤感,不能自已;也许我的想念太过强烈,终于崩溃;也许,我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方法让自己死心——与其这样抱着希望谦卑地等待,不如迎着失望决绝地放弃。
忽然之间,不顾一切地,我抓起电话,拨出了那个刻骨铭心的号码。即使他拒绝我,即使他的声音怎么样冷淡也好,即使他会对我生气,也都顾不得了,我要立刻听到他的声音,我要提醒他,这个城市里,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着。
铃声刚响三下,他立刻接了,劈头就说:“你在哪里?我正想打给你。”
我的心一下子就散了,仿佛一阵轻烟,袅袅摇摇,忽地被风一吹,淡得没有一点儿力气。
“我……我在店里。”
“等我。等一下我去接你,请你吃饭。”他不等我回答,又补上一句,“我知道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会去接你,好么?”
我可以拒绝吗?我能够拒绝吗?我舍得拒绝吗?
除了说“我等你”,我还能回答什么呢?
我等你。
几乎从认识他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一直是“我——等——你”。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可以等到些什么?一次见面,一段情缘,一场约会,还是一生的错误?
我决定不要想。
我就要见到他了。只要见到他,我便是快乐的。
荆棘鸟把自己的心口插在花刺上的那种快乐。
他今天才刚刚回来哦,他用什么理由瞒天过海出来见我?大概会骗小金说是有要紧生意,要同客户见面吧?原来在我最渴望他的时候,他也一样地想着我。
我心狂喜,充满了感恩的情绪。
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好像天天在过感恩节,又像是穿苏格兰裙、戴野花环,手里还握着一杯陈年红葡萄酒,坐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双眼微醺。
那种美,像梦境多过现实,即使身在其中,都仍然不能令人置信——除了爱,我并不能有第二种情感来形容他。
然而这爱,有多么罪恶和屈辱——有多么罪恶,便有多么快乐。
愈堕落,愈快乐。
当他驱车带我来到郊区度假村的“桃叶吧”时,我有些恍惚。
那是一个橡木装饰的木屋——也许不是真的橡木,而只是装作橡木的样子罢了。我看过很多装扮成树墩的垃圾筒,也许这只是一个乔装得更认真的大垃圾筒。
我们走进去,屋里吊的是煤油灯,用手摇唱片机播放音乐;椅子果然是有年轮的树墩,感觉自己好像坐在垃圾箱上;靠南装着壁炉,有炉火——是真的炉火,有光而且有热度的炉火。而我们的座位正在那壁炉旁边,显然是提前订位,因为我们刚落座,侍者便捧上了用冰桶镇着的一瓶一九九○的勃艮第葡萄酒。
一切,一切,正如同我向往的那样,也因此愈不真实。
而这一切中最不真实的,是英俊得不像话的玉米,他在壁火和烛光的映照下向我举杯,他问:“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快乐得说不出话来。”我对他展开最妩媚的笑容,“我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真会有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一个壁炉,有这样的唱片,这样的酒,还有,这样的……一个你。”
哦,我是多么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和他一起享受到的一切,每时,每刻。
他的脸上突然显出一丝难色,我们碰杯、闻香、品酒,然后,他低下头,再抬头,开始演说。他的声音一贯磁性、动听,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艰涩难懂过。他说:“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想,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生活在十八世纪的法国庄园里的,因为你有那样一种高贵的情致,像一幅雷诺阿的画。可是又想,法国怎么会有好的丝绸呢?该把你放在中国的唐朝才对,或者更早,至少……在我还有能力改变命运的时候。”
没有比这更婉转更动听而又更残忍的告别辞了——他遗憾我们没有相逢在可以改变命运的时候,换言之,也就是命运既定,今天的事实已经无可改变,而那事实是——他已婚。
我不该再奢望更多。我不能再要求更高。我不可以再陷得更深。
他用心良苦地选了这样一个地方,原来并不是要向我示爱,而是同我摊牌。
是我的错,是我不该玩火自焚,走进他生活的太深处,让他觉得不安全。敏感的他,已经猜透我所有的心机,也察觉了我留在他家中的蛛丝马迹。他拒绝接受那些暗示。
我的浪漫,是他的毒药。
是我的错,我得为自己的错负责。刚才还甘醇甜美的葡萄酒,忽然间显示出血一样的狰狞,我怀疑那是我的心在寸寸裂开,血滴在杯子里,变成一杯苦酒,让我自己下咽。
而他的声音在继续:“认识了你,我才知道生活中有这样一种境界,你活在古代美人与丝绸之间,整个人都发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清华之气,让人迷失。但是在认识你以前,我先认识了我老婆,而且娶了她,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可是迟到现在才认识,又让我觉得是挫败……”
不不不,真正应该感到挫败的人是我。我已经宁愿做个迟到者了,而且在相识之初就放弃了自己的阵地,如今却还要面临新一轮的放弃——不,不止是放弃,根本是退出。
我微笑,努力让自己平静,不要失去最后的尊严。我必须说点儿什么来掩饰这种惨败,可是,我却语无伦次,言不由衷:“谢谢你今天约我,带我来这么好的地方。我一直都喜欢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这些……已经变成了历史的东西。我总是想改变历史,把它们从沉睡中唤醒过来……其实我对现状很满足,也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更加努力地微笑,学香奈尔常做的那样,耸一耸肩,使自己显得俏皮,“有人说,最富有的人,不一定是亿万富翁,而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那种日子的人。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你知道,我画得还是不错的。我不指望成为雷诺阿或是塞尚,但是,也挺好的了。我喜欢漂亮的衣裳,现在,我不但可以穿上它们,还成为它们的制造者,我有了自己的店,有香云纱,还挺赚钱的。然后……我想有一段完美的爱情,可我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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