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听说我的职业特长后,眼珠一转便是一个点子:“我最喜欢听香如讲古代名妓的故事。不如这样,她来确定好一个形象,你设计不同的服装,由我来当模特儿,然后再让你画下来,香如配文字,我们合作一本书,书名就叫《流芳百世》。”
这想法让我们立刻兴奋起来,灵思泉涌,并且当即列了一个很长的计划,立志要选一百位古代美女,由香如写出故事文稿,确定思路,我先依常规画一幅工笔仕女图,然后再设计一套香云纱风格的现代服装让念儿穿上,找本市最著名的化妆师替念儿设计形象并摄影……我们合作一套画册、散文集、写真集,同时也是服装图册。
这样庞大的计划让我们三个人都充满了创作的激情,忍不住抱在一起又叫又跳、又唱又舞,并且在干掉两瓶红酒之后,许下友谊万岁永不背叛的誓言。
那一刻我相信了香奈尔关于我们三个人前世今生的荒谬说法,并被这一场华丽缘分感动得流下泪来。
香奈尔喝得很醉,可是脚步仍然很稳。她一直在跳舞,甚至旋转——凌波微步,彩袖飞扬。
我对着她举杯,流着泪喊:“念儿,我爱你!”
“红颜,我也爱你。”回答我的是香如,她拿起我的胳膊印下一个甜蜜的吻,然后喃喃自语,“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我大笑:“香如,你的口气,像GAY。”
不料香如认真起来,带着醉人特有的执著很严肃地说:“我做过相关调查,女生中百分之八十五点五都有可爱的同性恋倾向,并且她们懂得异性恋爱往往是从同性的友情开始,不懂得爱惜同性的女人,同样也不可能真正懂得欣赏异性。”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并且身体力行,所以我也回吻了香如的面颊,嗅到一缕清凉的香水味,那是“三宅一生”一九九五年出品的“一生之水”。
一生之水,一生的爱。
住下来后,渐渐发现我们三个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抽烟,都爱做梦,都喜欢香艳的玩意儿,都执著于某种衣裳,并且是很偏执的衣裳情结。
我不消说,是钟爱丝绸的;香如一年四季都坚持穿白衣;念儿则相对泛滥,她的执著是国际名牌,只要是名牌都是爱的。
我一直都很想在香如的白衣服上作画。
但是她不肯。
她说:“你的画在丝绸上是锦上添花,在我的白衣服上,则叫涂鸦。”
念儿更不会肯,她所有的衣裳都价值不菲,每月选择合宜的干洗店便是她最大的烦恼,当然更不许我“涂鸦”。
香如的工作时间不固定,时时需要加班。念儿更是行踪飘忽,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晚上三个人都在家时,就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三个人里我是最木讷的,香如和念儿的口才都好得出奇,尤其香如,简直字字珠玑,语不惊人死不休。她腹中的典故原本就多,读的书也杂,身为记者,所闻所见也比我们多,更添谈资。最令我五体投地的是她能把最浅显的道理用最高深的论述表达出来,亦可以将最复杂的心绪用最简省的语言描叙清楚。
有一次她要跟我们聊《资本论》,我和念儿都一致反对,对这样艰深的科学毫无兴趣。香如笑:“谁说艰深?其实任何科学以及宗教,都是一种信仰,犹如爱情。”她接着朗朗地背诵起来,“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表情,香如大笑起来,“怎么样?这段话像不像爱情表白,或是入教宣言?这句话只要改动一个词,就是最好的恋爱教科书。‘在爱情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是不是很绝?这就叫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我们在聊天时特别热衷于交换彼此的爱情心得:香如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未婚夫,既是她的同乡,也是她的同学,现代的青梅竹马,她的爱情故事,是我和念儿最艳羡的蝴蝶标本;念儿有数不清的男友,却没有爱情;而我,我只有玉米——玉米,却如念儿所说,并不属于我。
那是在我们相识的第二天,念儿自告奋勇要给我看手相,托着我的手装模作样地研究了半天,故意轻佻地一捏,笑说:“好香,好软。”
我笑着打她,她拱手求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你会和一段不属于你的孽缘纠缠一生。”
这句谶语式的话吓到了我,此后再见玉米,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心事益发阴沉。
因为这样,我无法在自己的室友面前做到香如那般毫无保留。她的人生格言是“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而我,却只能“逢人但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至于念儿,她说出来的不一定是真话,什么都不说时,却可能孕育着一个极大的谎言,扑朔迷离、令人难辨真假。
念儿的外婆在解放前是靠跳大神谋生的,颇有一些神道,她自己幼承庭训,家学渊源,装着一肚子聊斋。聊天时最喜欢熄了顶灯只亮着一盏半昏不明的过道灯,一双俏眼在黑暗中忽闪忽闪的,讲得绘声绘色。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被她的故事内容吓到,而是被她的一脸鬼气吓到的。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她坚信有巫蛊鬼魂这回事,且好谈鬼狐禅。她说鬼魂和人共用一个空间,几乎无处不在,只是有些鬼精神力强一些,容易被人感觉到,而有一些要弱些;同样的,有些人感受力强一些,比较擅于接收来自幽冥世界的信息,有一些则不。有时聊着天,她会忽然指着我们身后说:“看那里,有个女人在笑。”我每每被她的这些促狭吓到,就板起脸警告她不许再玩。香如也怕,可是又喜欢听。
每当谈得兴浓时,念儿就会跳舞。
她的舞姿,总带着一股妖气。
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所谓的办法,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令我们的友谊遇到了第一次的考验——
那晚我跟踪玉米去本市最热闹的布尔卡夜总会,隔着人群看他用胳膊环护着他的妻艰难地挤进,风度却毫不受损。即使那样混乱的场所,他的态度依然从容自若,令我心醉。
我闪躲着。其实就算我大声呼喊大力挥臂他也未必看得见我,然而偷窥的羞耻让我不由自主地闪躲。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玉米穿休闲装,帅得令人屏息。然而他的妻子却相反——这样狂野的派对里,仍然套装出席——只有没自信的女人才永远穿套装,以保不出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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