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念离魂_西岭雪【完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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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厢记》的折子戏里,崔莺莺和张君瑞从抱枕私约到金榜题名,大小登科,双喜临门,着实快心悦意。然而野史里故事的原型是什么呢?金榜题名不假,可是题名后张君瑞忘记了崔莺莺——或许记得,也只是记得罢了,反正已经得到过了,记,也只是记那得到那段的过程,不必狗尾续貂。崔莺莺悔了、悟了,可是晚了,她只有一死。她是病死的,不失其婉约缠绵,但到底是悲剧,以至于怜香惜玉的王实甫不忍照述其实,而要移花接木,替莺莺在剧本里安排了个好归宿,安慰亡灵……

  还有很多红尘奇女子,敢做敢为、为情奔走,成功了,便是一段千古传奇;失败了,则背上骂名,浸猪笼、做淫妇、杜鹃啼血、泪洒桃花扇。

  逃妾与英雄,其实源出一辙,都不过是成则为王败则寇罢了。

  ——《流芳百世》之私奔情缘

  当夜,我约了玉米在“桃叶吧”谈判,结束我们的这一段桃花缘。

  究竟今年我走的是什么运,不是死别,就是生离。

  面对玉米,我的心中有冷如灰烬的悲凉。世上有什么事是比面对一个自己至爱的人说永别更难为的呢?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到了这时候,心下反而无悲无欢,千言万语都凝成了冰,无话可说。

  临桌有人在唱生日歌,我转头过去,看到小寿星是位二十出头的少女,她的头上戴着蛋糕店送的小小金冠,正在对着蜡烛许愿。

  蜡烛熄灭了,她的朋友喝起彩来,纷纷起哄:“说呀,说你许了什么愿,大声地说出来。”

  “我许了两个。”女孩甜蜜地笑着,“我要永远美丽,还要爱情成功。”

  如果只许女孩子许两个愿望,她们多半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美丽和爱情。然而她们的青春却会使她们忘记,美丽和爱情都是要以健康为前提才能享用的。

  “哗,你真贪心!”她的朋友们一齐大笑着,开朗得没有阴影的笑容。曾几何时,我也有过这样的笑容。她们和我年龄也差不多吧,可是为什么我看着他们,却仿佛隔着年龄代沟?

  门开处,一阵风吹过,女孩的裙子被吸得贴在身上,曲线毕露——是个玲珑剔透的身体,青春的热力,连同性也为之瞠目。大概那女孩子自己也知道这一份由风发起的魅力有多么吸引,所以越发大大方方地迎风站着,并且举起双手佯装挽头发,任整个身体招摇在风中,由不得你不喷血。

  我有些叹息,想起自己的十八岁,穿裙子的时候,一有风吹草动,就两只手忙不迭地又掩又遮,既怕裙角走光,又觉贴紧大腿太窘迫,左右不得法。宛如青涩的少年心,哪里有这女孩的大方和磊落?

  忽然就有几分自卑起来。我想我是老了。

  还有多少时光可以蹉跎?

  我回过头来,看着玉米,缓缓说道:“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不见面?”玉米一震,望向我的眼睛像被强光照射一样猛地眯起,“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定定地望着他道:“意思就是,我要和你分手。”

  “你,是在报复我?”

  同一个地方,同一种勃艮第酒,同样的两个人,甚至连话题都不变——仍然是分手。只是提出的人换成了我,而且措辞远比他上次直截,也难怪玉米会有这样的误会。

  可是玉米,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被你伤害三生三世,都绝不会报复一次。但是念儿说过,人是没得抉择的,你和我已经完全暴露在小金的面前,再继续下去,只能三个人纠缠在一起沉入孽海,没有一个人浮起。

  玉米,我是一个人清清白白地跟你谈着恋爱,而你,却身后跟着拉拉杂杂的一大家子人。我们之间,注定是这样的不公平,这样的没奈何。玉米,原谅我只能伤你,原谅我狠心的提出分手,原谅我从今往后与你再不相见,而不见面,我的伤痕比你深。

  “红颜……”玉米叫我。

  我看着他,竟不知回应。

  红颜。我叫红颜,可是我的心已如死灰槁木。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玉米,从今往后,生活中再没有了你,红颜为谁而妍?

  “红颜,发生了什么事?”玉米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我们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分手。”

  “玉米,不能这样不公平。”我强忍着泪水,不,不可以在他面前落泪,那样会前功尽弃的,我只能让自己的声音更加冷硬,“上次你同我说分手的时候,给过我理由吗?是的,你说你遇到我已经太晚,好像生得晚是我的错。那么今天我也把这个理由还给你——你生得太早了,我们错过了相识的时机,也就永远没办法并行。你觉得我是在报复你也好,是任性也好,都随便你,但从今后,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明白了。”

  这是玉米那天晚上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他明白了。他明白什么呢?

  从始至终,他曾经有一刻,真正地,明白过我的心么?

  对于他的家庭,我是那个永远的局外人、第三者,轮候上场、备用选择——甚至连选择都谈不上,而只是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过客,就像他的某一条领带或是银包一样,是他生活的一种点缀。

  而我,却将他视如生命。他的一点点儿都是我的全部,太不公平!

  然而,这些都不是我要离开他的真正原因,我早已经决定放弃自己的一切尊严来爱他、迁就他,可是,我没有理由也牺牲小金的平静,让她生活在惶惶不安杯弓蛇影中。固然她对我用尽心机,然而在此之前,是我先对她用了心机的。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也许爱没有对和错,但是却有先和后,而小金,她先于我遇到他、爱上他、拥有他。那么,就让他们白头偕老吧。

  一路失魂落魄。

  没有了玉米,我的心也就跟着不见了一半。然而失魂落魄总好过魂飞魄散,我安慰自己说:“这样做,是为了香如。”

  找一个伟大的借口来失恋,也许心里会好过些吧?

  在楼门前,我遇到柏如桐——他又来凭吊旧情了,简直把我们的住处当墓园,只差没献上两束菊花。

  我像开水烫到脚一般跳起来,忽然之间气不打一处来,冲过去便抓住他大骂:“你又来干什么?你能不能离我们远一点儿?你已经把香如害死了,还想怎么样?这不是你的地方,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不要让我们看到你,可不可以?”

  柏如桐愣住了,他指着我问:“你不是说你们搬家了吗?你骗我?”

  “要不是你,我何必搬家?你以为我真想占那一千块房租的便宜吗?都是你干的好事!”我任性地发作,但是已经色厉内荏起来。

  真是没经验,刚才看到他站在这儿,就该远远躲开才是。哪有我这么笨的人,撒了谎不知道掩饰,还自己送上门来揭穿自己。前些日子还自居说谎高手呢,简直现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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