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野尸_不如跳舞【完结】(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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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今天出门还是听赚的。村寨中有和外来商户沟通的,甚至在门口摆放了只有北方才有的苹果,还有部分柑橘。

  吃了两年多的烤肉,快要吃腻了,弄点水果换换口味,哎,这就很舒服。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发丘中朗

  第三百零三章发丘中朗

  过年的天,要前日大雪纷纷后,留下白而净的雪地,衬映天空蔚蓝和镶金边的白云。

  南疆的年初一,没有雪,没有凛冽刺骨寒风,没有春联和爆竹,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

  偶尔露骨,淡淡的笑,轻描淡写的招呼,夜不闭户,是村寨的习惯。

  在喜气洋洋的日子,像雪花般沉厚的气氛,压抑人心中躁动的血气与邪念,不留余地的将最好的一面,呈现给所有人。

  前面小山坡上,一排竹舍的中央,瓦舍的建筑格外显眼。这是村寨唯一与外界沟通的商户住宅,宅前有七八个猎户在笑嘻嘻的哄抢食物,好有节日气氛。

  “快走啊,说不定有好东西!”宾玛自然拽着我的手腕,小脸红扑扑的朝山坡奔跑。

  山风从西北的坡地吹过,树叶飒飒,冷风咻的钻进衣领,我紧了紧领子,心里想,冬天,真的到了。

  有一首诗说,冬天道了,春天还会远吗……

  跑到人哄抢的宅子内,看到供桌上一竹篮诱人可喜的大山楂,我不自然的分泌唾液。北国的东西,在南国之难,应当是少见的吧。

  猎户大都豁达,哪怕是妇女,也没有流露尖酸刻薄的模样。看似哄抢,每个人却只拿了几粒的样子,等排到我和宾玛,大概还有一小捧。

  宾玛好奇的捡起一粒山楂仔细端详,兴奋的道,“呐,这是什么东西,你先尝给我看!”

  “这是一种水果,叫做山楂,在北方很常见,大都串成冰糖葫芦,很招小孩子喜欢。”

  说着,我随手折了一根竹篾,将仅剩的五只山楂穿在一起,笑道,“看吧,是不是很漂亮。”

  宾玛没有回答,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拽拽我的裤脚,长长睫毛忽闪问我,“叫山楂的水果是什么味道的?和冰糖一样的甜吗?”

  宾玛朝着我歉意一笑,取过穿成葫芦的山楂,递给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我们的孩子,笑眯眯的说,“你亲自尝一尝啊,姐姐也没有试过。”

  犹豫一下,小鬼摘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牙齿在鲜红瓤肉咬下去,酸得闭上眼睛直哆嗦,吐出粉嫩小舌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咽了几次口水后,小鬼将山楂葫芦串递给宾玛,很有礼貌的说,“谢谢哥哥姐姐。”

  说完,孩子蹦蹦跳跳的离开。我晃神良久,感叹说道,“这个女孩真有礼貌。”

  “不是女孩子哦,是桑巴家的男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呢。”

  宾玛摘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酸的眯起了眼。“我们摩梭族,有不成文的规矩,不可以觊觎他的的猎物,除非他人赠与,这个道理,从小孩子开始就灌输,所以没有猎户之间矛盾的产生。”

  我若是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放在普通地方,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是苦恼索要,像刚才的小鬼头那般懂礼貌的,真是很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大概不适用于南疆吧……

  忽然宾玛又没头没脑的补充一句,“我今年十六岁,按照族里的规矩,可以接受男人的走婚,你知道为什么没人来我家吗?”

  “大概是你个子矮胸又平。”

  宾玛狠狠在我腰间掐了一把,我疼的直哆嗦。她别过脸去,耳根通红,用强做镇定实际微微颤抖的声音说,“好的猎物,一定有猎手觊觎。但是我们摩梭族有规矩,不可觊觎他人的猎物,你能明白吗?”

  “明白什么?”

  宾玛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等你明白过来时,到手的肥羊就要被人捉走了。”

  我挠挠头,有些不知所以的说,“是么……”

  “算了,你情商太低,不和你说。”

  宾玛撂下我,自顾的朝下一个房子走去。我自顾苦笑,情商真不是一个好东西,如果有些话听不懂的话,或许能在虚伪的关系中,平衡的保持着。

  忽然,我听见前往竹林,传来宾玛短促的尖叫,我慌忙跑过去,却发现在小小竹林里,有百余人的队伍。

  队伍看似散乱,实则有规律的前进。人统一穿黑布上衣,皮靴上有绑带,匕首插在靴子里,有人背帐篷等物资,有人拿铁铲镐头,特别是站在最前头的人,引起我强烈的警惕。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小白脸,一米七左右的个头,脸阴柔煞白,身材看似弱不禁风,可是狭长的眼睛,却眯起来,像老鼠一样,贼溜溜扫视我和宾玛。

  这是最顶尖盗墓贼才有的习惯,时刻眯着眼睛,让双眼适应黑暗,且十根指头纤细修长,前指节粗大,布满老茧,是为对付墓穴中机关,而专门培训出的。

  最让我看出身份的,是男人腰间的一块六角形令牌,灰色类似龟甲的东西,上头写四个大字——天官赐福,若是我没猜错,令牌后头的四个字应该是“百无禁忌”。

  我上中专的时候,的电视新闻采集编辑的老师,曾教授过我,古有一叫“不了”的道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擅长缩骨,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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