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三分魏蜀吴,天下大乱,道人偶见曹操,识得英,后派遣二弟子追随草丛,二人做了发丘摸金行当,被封为发丘将军,俗称发丘中郎将。
虽谈这个老师后来因为宣传封建迷信被枪毙了,但是他留下的知识,我受用至今。
男人咧嘴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小姐莫惊,我们只是路过的兵士,没有恶意的。”
宾玛把放在腰刀上的手挪下,仍警惕的盯着男人的脸,“士兵来我们村子做什么?”
男人乞求讨好说,“被打散了,游历至此。我等绝无恶意,希望两位行个方便,带我们入村讨口吃的,否则兄弟几个要饿死了。”
宾玛心善,正要指路,我却向前一步,面色沉静说,“大山养育生机,野草野菜可以充饥,是饿不死人的。”
男人神色一僵,再度笑吟吟的说,“兄弟们迷路,已经走了半月之久,想找个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好好休息。”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没有脚的人
第三百零四章没有脚的人
“从这往东走,全是竹林,最多有兔子和老鼠,你们可以尽情休息。”
“可是我们迷路了。”
“休息后,沿泸沽湖河道南下,不出三日可与外界沟通。”
“可……”
男人刚想再度诡辩,却忽然愣住了,阴测测的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张小白,白色的白。”
“既然姓张,就是我中原人,难不成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
“发丘中朗,天官赐福,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平静的说了一句,转身牵着宾玛的手离开,潇洒的给一百多号人留下个后脑勺。
“奉劝你们,如果想找旱魃墓,早早放弃吧。除了个满是积水的山洞,还有雕刻在山上的石像之外,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如果你们是在打墓葬的主意,还是早早放弃的好。”
说完这句话,我的手掌心都在出汗。宾玛似乎感受到我心中的恐惧,只是乖乖被我牵着手往前走,还好,这群人并没有跟上来。
大概五分钟过去,我回头看,背后空荡荡的。我大松了一口气,脊背被冷汗打湿,前额早汗涔涔的一片。
宾玛担忧的问,“你认识他们?”
我摇摇头,却又点点头,按着宾玛的肩膀,郑重说道,“立刻去通知大家,有盗墓贼作乱,让所有人集合!”
宾玛惊恐问,“有这么严重吗,他们只不过才百人而已。”
“这些人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盗墓贼,不是上一伙士兵可以比的!尤其是那个带头的男人,不,他根本不是人!”
我勉强镇定了语气,一字一顿的问,“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人的靴子前面是瘪下去的。”
“靴子瘪下?”宾玛似乎并未听懂,稍有犹豫后却花容失色,“你……你是说,那个人没有脚!?”
眼下来不及解释,我焦急道,“你去通知陆先生,我跟踪这些家伙,看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宾玛嘱咐我小心一点,一路狂奔着朝着住宅区跑了过去!而我则小心翼翼的沿着森林折回,到最初与这些人见面的地方。
兜了大圈子之后,等我到了地方,那伙盗墓贼估计也跑远了。可是这也是跟踪最安全的方式,掌握踪迹之后,一点点追随前行。
若只是追寻军队,我并不需要这么小心。但唯独那个小白脸男人,像老鼠一样的眼睛,还有怪异的走路姿势,让我念念不忘。
起初,我以为是盗墓贼特有的走路方式,可是看到瘪下去的靴子,以及轻飘飘的裤管,我可以断定,裤子里装着的东西,绝对不是脚!
难道他是厉鬼!?不对,无论再怎么厉害的鬼怪,也不能在血腥气如此重的百名士兵前行走,更何况现在是青天白日。
如果这些人直接前往旱魃墓穴,倒也好办,因为墓穴早已空空如也,但如果这些人选择进入村子的话……
其实我早注意到,村寨中,很多人的日用品,如装水的陶缸,饭碗,女人头上的簪子,打猎用的剑奴,弯刀,都是精美华贵的古文物。
南疆墓葬,不流行金银,这些看似普通的家具,反而要比金银还要贵重!
身为发丘中郎将,不会连这点眼力都没有!一旦发现古董,与村寨的居打起来,这些训练有素的家伙,不会输给猎人。
而村寨中虽然有一年多口人,除掉老人,孩子,和待产的女人,也就不到三百个青壮年劳动力,和习惯团队作战的士兵,根本没法比。
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循着脚步往前走,赫然发现已经进入到村子内,这些嗅觉灵敏的家伙,果然察觉到村子的异样了么……
当我脸色阴沉着走进村子,却发现这些士兵们,三五成群的和村寨里的猎人交谈,有的甚至进入家中喝酒,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估计这些士兵为了打入村子,说了些讨好的话。外加上摩梭族热情好客,借着节日喜气洋洋的气氛,很容易被邀请入加中做客。
可是这些士兵身上的土腥气,刀鞘上擦拭不掉的暗红色斑点,都证实了这些家伙并非什么善类。
哪怕我现在说什么,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我想,作为巫医的陆离,应该能号召得动大家,对付这些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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