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现在就来理一理:
开始,是一个人在大火中被烧成重度伤残,以至于法医认定这个人已经死亡,也就是说,成为了一具尸体。然后,尸体复活。
然后,尸体杀人。
然后,一具复活的尸体在警察局里杀警察,并且从警察的眼皮子底下逃脱。
警察对我们说,“进到里面去,把你登记失踪人口的事情说清楚。”
谷小明说,“没有什么说的啊,事情就是这个样子。那个人就是他。”
谷小明用手指了指站旁边的我。我点点头,表示千真万确我就是那个可能在大火中被烧死的人。不过,我没有。
这些推理听上去如此混乱。
三个警察把目光集中到我的身上,好像我是来自火星。
一个警察说,“就这样?”
“是的,就这样。”谷小明说。
他们还站在门口不走,也许觉得我们的话不可信,又或许是什么?
“为什么你们不开灯?”
我说,“因为没有交电费,供电公司把电被掐断了。”
那个警察皱皱眉头。他们或许会觉得这两个家伙有些怪怪的,有些不对劲。
“好吧,”一个警察总结道,仿佛和我们在某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还有一个问题,你得解释一下。”
他说的是谷小明。
“你什么时候找到他?你叫什么名字?”他用手指了指我。
“陈立路。”我说。
“大火第二天就找到了他。”
他又问我,“你今天下午在什么地方?”
我不明白他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转念一想,不对,他不会认为我就是今天下午从警察局里复活的那具尸体吧。
我有些急了,说,“你觉得我是那具复活的尸体?我的身上有任何被烧糊的地方?”
这句话仿佛提醒了他们,他们将我上上下下重新打量了一遍,然后一个警察说道,“不好说,最好检查一下?”
我噎住了,笑着说道,“你们在开玩笑吧!”
之前我一直站在谷小明的后面,站在房间的黑暗中,为了突出这句话的“喜剧效果”,我往前走了两步,让自己的整个脑袋全都暴露在了楼道的灯光下。这下他们便可以将我看的更加清楚,现在他们终于发现我原来还是残障人士:少了一只耳朵。
他们的目光替补了我那只缺失的耳朵。
不是,他们摇摇头。
现在我明白,不只我一个人认为谷小明的故事完全是无稽之谈。比起一具复活的尸体,和把我变成那具尸体,显然后者更加可信。这就是这些警察的推理。
那么我呢?
我也不相信谷小明的灵异故事,我完全站在警察的立场上,不过这样的话,我就成了那具复活的尸体。
我感觉有些心智混乱。
我承认这个推理有些古怪。如果我们撇开这些,那么还有一种比较合理的推测。
我不是那具尸体;第二,那具尸体是另外一个在电影院里被烧死的家伙。为什么非得那具尸体就一定是谷小明跑到警察局里登记的我呢?另一个可能性就是另一个家伙在那场火灾中被烧成了焦炭,同时又没有人去认领。这个道理太简单了。
为什么这些警察不明白呢?也许他们脑子里负责推理的那部分被牛啃了。
他们饶有兴致地听完了我上面的想法,一时间谁也不说话,整个场面陷入了沉默。我想,他们是不是在思考我的推理是否合理?有这么复杂?
过了一会儿,一个警察终于开口说道,“你,”——他说的是谷小明,“是你去登记你的朋友在火灾中失踪?”
“是的。”谷小明说道。
“登记了你的名字,我看看叫什么。斯特恩?”
这就是我了,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你刚才说你叫陈立路?”
“斯特恩是我的绰号。”我答道。
那些警察狐疑地看了看我。
“你为什么没有去警察局注销你的报失人口?”
“没有。”谷小明说。
“今天下午你是不是接到警察局打来的一个电话,叫你去辨认尸体?”
“这里有些矛盾的地方,我需要解释一下。”绕了半天,谷小明终于知道这个警察想要说什么。
“不需要解释。你只要回答我的问题,你是不是同意今天下午到警察局里辨认尸体?”
“是的。这能说明什么?”谷小明想知道这个警察到底想说什么。
那个警察突然指着我的鼻子,大声说道,“说明你在撒谎,你根本就不是那个失踪的人!”
我浑身打了个冷颤,如果我不是那个失踪的人,那么那个失踪的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你们把他藏了起来。”那个警察语出惊人。
我和谷小明顿时懵了,像两个人赃俱获的窃贼。六双眼睛死死地盯住我们的脸,手在腰际悄没声儿地游动。他们在摸枪?对付两个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工作、没有女友、连房租和电费都支付不起的傻瓜,长得就像冬风里瑟瑟发抖的两根麻杆,用得着枪?难道我们两个人的装束看上去很像那种杀人越货亡命天涯的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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